那年,我和父母还住在公司的职工宿舍,因为学校离得很远,我又得徒步上学,不得不起个大早,再到这时我总遇到他。
公司有块废料区,他总推着三轮车在固定的时间将废料搬到指定区域。初次见到他是还有点儿害怕,走惯了的路上多出个人不觉警惕地打量起来。他大概五六十岁,裹着破旧的棉衣,长相被他藏在拢起的衣领和帽子里,只能看到一些杂乱的花白头发贴在帽边。最吸引人目光的是他的右脚,那是一只跛脚。
后来见到次数多了,加上门卫大叔的告知就知道他和公司签了合同。从此我上学道路上就多了个跛脚的他。每次我都放慢脚步跟在他的后面,看着那只跛脚抬起,在空中划过一个圆弧再落回地上重复,直到快迟到了才匆匆从他旁边跑远。我也偷偷模仿过他,只有钻心的痛,感觉脚踝要断了似的。
那年冬天的雾好像特别大,早上只有黑沉沉的湿气、压在身上,能见度不足几十米。我将湿闷的口罩扯开喘了几口气,天气越来越冷,赖床也愈加严重,当我出门时空空的废料区告诉他已经来过了。还好跑了几步算是追上了,他在三轮车把手上绑了一个手电筒。一步步艰难前,地面湿气重,那只跛脚的裤脚已经湿了,设法多看,我贴着他边上跑过去后,听到他在喊我,其实我也不确定是不是他喊的,那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夹杂着着浓重的乡音,“丫头,把这电筒拿着,黑!”他边说边打着手势怕我听不懂,我急忙、解释不用,他想继续劝我可又一时组织不好语言,嘴巴里冒着土话,脸憋得通红,手指颤抖者把他的手电筒给我,“丫头,好好念书。”说完他便推着三轮从我身边跑过去了。原来他可以跑啊,一定很痛吧。
光柱劈开了黑暗,在那束光路中,小小的尘埃颗粒随气流蹦跳起舞。
电筒最后由门卫转交给了他。门卫无意说到他家就在我上学的路上,我便注意了一下,那简陋的房屋门口全部种满了花草,和他人一样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