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是个懒惰的人,个子不高,一张标准的鹅蛋脸上镶着两颗有神的眼睛,经过岁月的摧残,那张本来白又嫩的脸蛋如今布满了雀斑。
每天吃完晚饭,我总是拉着妈妈散步。“妈妈,我们去散步。”我急切地拉着妈妈往外走。“我今天不去,我要休息。”妈妈皱着眉头,一只手扒住墙一只手使劲往回缩。妈妈又不去散步了。日子久了,妈妈不运动,本来100斤的体重增加到了115斤,我也开始嫌弃她。
我虽然嫌弃妈妈,但是有件事令我再也不会了。一次周日上午,妈妈骑着电瓶车带我出去玩,前面路边有两个男人在交谈,其中有一个人把手臂伸到马路上。我们没有在意,电瓶车在不知不觉中靠近男人的手臂,就当快要撞上的时候,妈妈吓了个机灵,眉头不知不觉地皱了起来,牙咬紧了嘴唇。她立即转动车头避开手臂,可是车速太快,电瓶车倒了下来,妈妈立马用闪电般的速度让膝盖撑住电瓶车,导致膝盖重重地磕在了水泥地上,“砰”一声,地上溅出几滴血,连带着妈妈晶莹的泪珠。
妈妈还是坚强地扶起电瓶车,一滴眼泪也没掉,她的膝盖由于在水泥地上来回磨擦,皮已经完全磨掉了,鲜红的血沿着边一滴一滴地掉在地上,也重重地掉在了我的心里。而我却毫发无伤。“韩思颖,你没事吧!我送你去医院。”妈妈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我抱上了电瓶车,东瞧瞧,西瞧瞧,把我的全身都瞧了个遍,见我没事,这才把皱紧的眉头舒展开来,呼吸也平稳了许多,空气中散发着温暖的亲情。
妈妈为了我不顾自己的身命危险,妈妈是个不堪的斗士,妈妈的爱是无私的,令我永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