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我喜欢的一个人作文4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个人作文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一个人作文 篇1
她,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从小在一起张大。她的名字叫李灵,小名萌萌。她是我儿时最好的伙伴。她长着一张瓜子脸,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边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笑起来还有一对小酒窝。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大约是在我三岁那年,我去姥姥家玩耍,正巧碰见她,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叫李灵。从此我们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发生在我们俩身上的事数也数不清,在记忆的心扉中,小时侯的事情就象一副流光溢彩的画页,一页比一页精彩,也象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
开始,我们在一起学舞蹈。每次她都翻不过去侧手翻。于是,我就开始帮助她……这些点点滴滴让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可是,好景不长,不久我们两个就发生了矛盾。开始是她骂我一句,我骂她一句,最后谁也不理谁。直到我主动跟她和好,这场“战争”才喊停。尽管我们的交往遇到了不少困难,但我还是交到了“生死之交”——李灵。
后来我们还一起去学英语,我们经常为了一个单词的发音而争的面红耳赤。一起去学水粉画,常常互相笑话对方脸上因为不小心而涂上的颜料,一起跳皮筋、踢沙包……每当我伤心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哭;每当我高兴的时候她陪我一起笑。正当我们俩人谁也离不开谁的时候,我得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李灵转学了。我十分伤心。于是我开始不断的给李灵写信,我不知疲倦的写呀写……有一次我从梦中醒来,透过窗户看到了皎洁的月光,窗外不时传出孩子的嬉笑声。我不禁想起了李灵转学的事,又大声的哭了起来。我开始埋怨老天爷,我的好朋友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走啊……我嘴里喃喃的说:“李灵不要走,不要走啊!”可事实是无情的,李灵转学的事是无法挽回了。我开始想念李灵了。李灵——我的好朋友,我何时才能再见到你呀!
我喜欢的一个人作文 篇2
说到我喜欢的人,那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姐姐……当然,自己的亲人换做谁都会喜欢。但是,今天我给大家说的我喜欢的人,她并不是亲人。
她,有着一双葡萄般的黑眼睛,睫毛又弯又长。小巧玲珑的鼻子,谁看到都会想摸一摸。
她,在家里是一位大名鼎鼎的“尖嘴巴”。 就拿今天中午来说吧。今天上午刚进行完奥语竞赛。中午回家后,她就想放松一下,于是她便冲到电脑房,打开电脑,玩起游戏来。过了大概十分钟,奶奶就把饭菜给弄好了。这时候爸爸妈妈就开始叫唤她了:“松松,出来呷饭了啦!”这一口标准的洪江话,“吓”得她是一蹦三尺高呀。于是,她也毫不示弱地回了一句:“做事不能半途而废!”这句话可把爸爸妈妈气得半死。当时,他们肯定在想:这个小鬼仔子,还敢跟俺顶嘴,俺就要看看,到底谁的翅膀硬。于是,她们双方你一句,她一言的争执不休,“出来呷饭,”“不能半途而废” ……五分钟过后,结果还没出来。这时,为了“战争”早点结束,她还是走了出来。
其实,在学校里,她是一名众人皆知的播音员加主持人呢(怪不得在家是尖嘴巴)!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你快听,这正是她在播音时的甜美声音呢!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快来看,快来看,演讲时的她也是一副充满自信的样子哦!
最后就要介绍一下她的学习了。 她每次考试都名列班级前茅。奥语、奥数、奥英,只要一有比赛,她就会踊跃的报名参加,而且每次都能拿个一、二等奖。班上的英语课代表也被她给长期“占领”了。
其实,她就是我,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我。我喜欢我自己,一个全面发展、自信的自己。
我喜欢的一个人作文 篇3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我的同桌聂子浩就是我学习的榜样。
聂子浩是个幽默风趣的人,记得有一次,我们语文老师上课见我们哈欠连天便打趣说道:“谁不喜欢我的语文课?”我们都在思考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忽然,聂子浩从座位上“蹭”地站了起来,右手指着天花板,扯破嗓子大声当着语文老师和所有同学笑着喊:“我不喜欢上你的语——文——课——!”全班不出声。语文老师沉着脸:“你情商怎么这么低?”聂子浩扮了个鬼脸:“那当然!”然后全班哄堂大笑。
聂子浩不但幽默风趣,而且也是班级公认的“小书虫”。那天我和同学们在玩词语对对碰时,他依然纹丝不动地坐在那认真的看书。我们就想逗逗他,有的学小老鼠“吱吱吱”地叫,有的故意“哈哈哈”大笑。还有故意挠他痒痒的,他理都不理我们继续看书。我看,聂子浩可真是小小毛泽东啊!以后必会成大事。
我要做见贤思齐的人,好好向我的榜样学习。
我喜欢的一个人作文 篇4
我喜欢同桌胡逸洲,他高高的,不胖不瘦,是早操队的队长。
他有着比较白的皮肤,眼睛又圆又大,炯炯有神。嘴巴红润润的,上方还有一个大大的鼻子。帅极了!
他有许许多多的保镖,都快有秘书了。我现在是他的高级保镖。我们一会儿是朋友,一会儿是死对头。下面就是我们俩之间的故事:有一次,我还没当上他的保镖时,总是在我没欺负他时,向他的保镖说:“保镖,于畅洋欺负我!”然后,我就会出一身冷汗……我再这样下去,我总有一天会死定了,我便当上了步亦行〈已退休的胡逸洲的保镖〉的职业:高级随身保镖(10级)。
这样的话,我们就再也不会发生矛盾了。
他有几个特点:爱穿黑衣服,像个“黑衣人”,很友好,很害怕:林心怡、徐远航、石海婷等女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个人。你喜欢和他交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