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喜欢发呆,但这事不能被太多人理解,我便自以为并不合群,同时贴一个屈原再世的名片,喜欢说“众女嫉兮之娥眉兮,故诬余以善淫。”但到了最后,那名片上确早已被人涂抹得只留“自恋”二字了。但我却分明奇怪起社会的眼光是否真正瞟过我一两眼。
我觉得才华横溢可能尚足自夸,我七岁便将《红楼梦》读了两遍,并发现了“真事隐”、“假语存”。文言似乎是种狂妄的资本,我曾在三年级时以一篇《新雪记》全校闻名。但我也就因文言整日苦想,这是一种画地为牢,作茧自缚的愚蠢行为吧。但到后来,似乎又有人说我立意深刻,但这种评点让我觉得知音难觅。
我记得学校里的朋友其实不少,嬉闹是不少的事,但毕竟孩童的事了。现在,老师总会以“非宁静无以致远”来劝诫,应是孩童的幼稚导致的少年的轻狂吧,毕竟到头来,都得过去的。
我也曾追求完美,但同学的评价是“强迫症”,可倔强是人的本性,我依旧向往着心中的完美:洗澡洗得浑身光滑,书保存得一尘不染,抽屉整理得一丝不苟,别人似乎都说,这是浪费时间。
但所谓的完美必定虚假,我的头发估计才是我最引人注目的地方。三岁的事了,我记得因这事,我心中曾充满自卑与冷酷,也曾夜晚在枕头上哭泣。我也曾畏惧别人的目光:温和的,可能下一秒便是嘲讽;讥笑的,本身就是一把利刃;漠然的,或许只是一种不屑把。
我记得我还是顾城笔下任性的孩子,苦笑可能很近,哀怒或许同时,但我似乎也不曾管过太多奇怪的目光。
我不爱参加宴会,最多只为一个吃货的嘴馋而选择苟且。在其他人的谈笑声中,我总感到自己的孤独,仿佛两颗同级磁铁的互斥。我也喜欢黑暗,喜欢在那无边的沉寂中抓住一丝声响,一丝光明。
但我也有喜欢的事:我喜欢在晴朗的夜空中赏星,我喜欢在惆怅的雨天里品茗,我喜欢在寂静的夜里看书。太多的生活,我注定品尝,也愿意品尝。
我曾梦见一个男孩,踏着青石板,眼神明亮,在春日的天空里大声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