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学时,我一眼就看中了他。
他生的一脸正气。短短的胡子,平平的头发,尖削的下巴,都显现出他的精干,正直。他一看便似是鲁迅先生那样的人。
然而使我真正想与他交往的,却是一件小事。清楚地记得,那天我是在吃午饭时与他坐一起的。他一直只顾着低头扒饭,又时不时抬起头来看看我,又望望别处,尔后,又把头埋下去。看他的样子,像是十分小心谨慎的,生怕不小心得罪了他人。
无声的,不为人所知的,他又抬起那低垂着的脑袋。
可这次,他没有在低下头去,而是直盯着我的后方。只见他的眼神忽而从平静改为愤怒,放出些凶狠的光来。眉头紧锁,连那平整的短发,也似要竖起来了,他咬牙切齿,显然想要宣泄不满。
向后望去,却见一个同学,为了图方便,从栏杆上直跨过去!这实是不对的,我的心中也有了些愤恨之意,可终是不敢去阻止。只能远远地在一边看着。其实我本也不想只当个“看客”。如果换在人少的地方,我也许也会冲上前去“阻挠”,当一回“英雄”。可这里聚集了全校的人。我不敢直面他们的目光。于是,我转过身去,不再理会。
“啪!”我吓了一跳,看时,却是他看不下去了,“拍案而起”,径直走到那同学面前,强忍着怒火,对那同学说:
“不能从这过!”
这短短的五个字,使我看清我与他的差距来,当我还在缩手缩脚的时候,他却“敢怒敢言”,英勇地行动起来。而自己,却不是鲁迅先生笔下“事不关己”的看客?确是我不曾拥有的。
这样的他,这样“正义”的他,却怎不使我想要靠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