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书鳞“大胃王”的绰号是怎么来的呢?是因为他实在是太能吃了,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居然可以吃五碗饭,还说自己吃不饱,自从这个时候开始,他就有大胃王的绰号了。
我小学的同桌是一个小胖子,这是他留给我的第一印象。记得我们小学有一个规定,周一至周四吃普通饭菜,而周五吃包子和饺子一类的小吃。每天吃饭菜也腻了,换换面食口味也挺不错。可我唯一不懂的是,包子为什么会给他带来这么多的乐趣?我一直想不通。
周五要吃饭了,大家都挺直了腰,等待着值日队长喊“可以去食堂了。”我同桌笔直的屹立在自己的位置上,看样子他这气势是非抢到最大的包子不可。不久值日队长说:可以吃饭了。胖子猛地一跳,我都没有反应过来,他早已跑出了教室。他总是第一个跑进食堂里,他熟练地往盘里扒拉了三个香菇肉包与三个芹菜蟹黄包,又以凌波微步之势飞回到了座位上,一手拿饮料和一手拿包子,左右开弓。
没错,吃是可以长身体的。可是我们班的人的做法真是让我哭笑不得,男生每周五要吃包子的时候,还要比谁吃的多!我的同桌自然不会被落下。他在别人面前逞威风,一下子吃了16个包子。最后撑得他去医务室,医务室阿姨见了真是无话可说。
大胃王是我的好朋友,一个让我经常让我乐掉大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