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课上,我们进行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同学们个个跃跃欲试,摩拳擦掌。
“这次辩论赛的主题为‘当老师在课堂中讲错时,该不该当场指出’正方:应该当场指出,反方:不应该当场指出。”法官大人发话了,“现在请大家选择分组。”
同学们分好组后,选出了一辩手、二辩手、三辩手。
“开始。”法官大人一声令下。我方抢占先机:“师者,传道授业也,错,则害学者。”一辩手巧舌如簧。
“我方反对,这样当场打断会,会扰乱课堂纪律。”对方不甘示弱。
“师生关系为平等,老师可以指出学生之罪,我们为何不可指出教者之罪?”二辩手滔滔不绝,口若悬河。
“这样做会不尊重师长,让老师难堪!”对方针锋相对。
我方一时陷入困境,无言以对,关键时刻,我方三辩手道;“这是老师的职业,应该有充分的准备,提高专业度,避免出错。”我们长叹一声。
对方三辩手道:“我们可以利用课余时间指出错误,使老师不难堪,又认识到正确解答,两全其美。”
紧接着,我们进入了自由辩论,我方先回答对方上局提出问题:“课余时间不一定充足,在一时间内无法告知所有,而记忆学根据科学依据作出判断,第一时间获取的知识才是头脑里正确的!”我方唾沫横飞,丝毫不给对方任何余地。
对方道:“尊重他人比尊重知识更重要!”
我方振振有词:“亚里士多德说过,‘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何况有些老师不够重视纠正机会!”双方你一言我一语,谁也不让谁。
“停”,法官大人开始总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场辩论没有输赢。其实可以根据老师的接受能力做出判断,能当场指出就出手,不能当场指出换一种方式未尝不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道理自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