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他在城中的一家酒馆做伙计,每天忙上忙下,端酒送肉,遇到一些粗鲁的客人,会被踢上两脚,有时乏了也会拉几个伙计去后面偷着喝点小酒,过着平淡的不能再平淡的日子。
清明刚过,店里来了一位女子,只顾着一边喝酒,一边小声抽泣。一旁的几个市井无赖凑上去,坏笑着说些不好听的话,那位女子起身想走,却被拦住,他们想让女子陪酒,女子不从,他们便拦着她,语气越加蛮横。整个大堂里的人都看着她们,只是看着,没有人上去帮忙,老板像没有看见似的,低头算着账。“放开她!”平时看起来胆小稳重的伙计大步走过去,“不要在这里闹事!”他的这一声吼,彻底吓坏了那几个地痞无赖,自知讨了个没趣,打量了他几眼,走了。那年他20岁,她18岁。
从那天起,每当到了中午12时,她总会来到小店。扎一个小辫,带着一篮母亲做的点心,他看到她,便迎上去,和她说话,吃点心,倘若他正忙着,她便会坐在门边的小凳上,看他认真干活的样子,偶尔会看着他傻笑。每到这时候他的手脚总是变得比往日利索几分,手上的活干完了,赶快去到她身边。她会笑着看他吃完全部点心,还拿手绢替他擦擦油腻的嘴角,之后便收好篮子向外一步步走出他的视线。
没过几个月,战争降临了这座小城,她随家人离开了小城。临走前她将自己的手绢留给他,他握住她的手,吻了她的脸。
他被迫当了兵,那也不能算兵,什么装备都没有,随手捡了根木棍就当武器,每次与敌人交战,他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活着,就能见着她。于是他能躲就躲,实在躲不过了,也一个干掉过三个敌人。
队伍前进着,他不知去哪,只听同行的老兵说是向南走。他一听,乐了——她搬去了南方。一路上,他挨家挨户地打听她的消息,却一直没有人知道她。这仗一打就是两年,他也整整找了她两年,队伍里的人换了又换,他却一直都在,为了心中的那个人,坚强地活着,随身的武器换了一根又一根,而他内衣兜里的手绢还像她刚给他时那样的干净,就像他心中的她的眼睛明亮,清澈。
战争结束了,他在衡阳的一个乡里安了家,妻子很好,能干,会做事。他对妻子也很好,心中却偶尔还是会想到她。每当有外地来的人,他总会悄悄向他们问她。可那么多年来没有人认识她,他的老木箱中总是放着那块手绢。
故事说完了,爷爷躺在摇椅上,看着院子里的孩子们笑着摇头。我沉默了许久,这就是那个年代,最纯真的爱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