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人的袖子肥厚,直往下垂,估计放了不少脂膏。衣服一晃一晃地,免费拖地。腰带是玉的,手是镀金——也戴金的,脖子是挂银的,脑袋是空的——不过在金子银子的簇拥下,脑袋空不空,没有多大关系。
他一路走来,踢翻了不少铺子,吃了不少白食,今天来鞋铺“借”鞋,不过不还,也不要紧,腰上那块大王令牌,会逢凶化吉!
他看中了一家布鞋铺,便张大口,叉起腰,活像只愤愤不平的螃蟹。
“有专营证吗?嗯?还敢干黑市的勾当?”
他这么一嚷,掌柜的便弯腰90度,头快点到地上,因为那块令牌。
“这……这……小人从未听说过……此……”
“大奸商!”郑人飞起一脚,帅气地练了一次武功。“没收你的铺子!”
“小人得令!大人想要啥鞋?”
“我代大王买鞋,可别不识趣!等我拿一下尺码……”他翻遍口袋,民脂民膏倒不少,可就是没有尺码,“你……你个小偷!偷了尺码!”
(其实,尺码被郑人弄丢在身后了。)
“小人得令。可……小人斗胆问一句:‘为何不让王上自己过来,用脚试鞋呢?’”
“胡说!”郑人大叫,“王上呢,要遵守王德,当然大门不出了,当然二门也不迈!”他气得语无伦次。“我算盯上你了!等我找到尺码再同你算账!”他大摇大摆地走了。
一时辰后,几个锦衣卫将掌柜抓走了。而郑人一回头便看见尺码,便拿着它乐呵呵地,去给大王试修道穿的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