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游记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伦敦游记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伦敦游记作文1
今天是伦敦一日游。伦敦的街道已使用了几百年,因此马路狭窄,哪都是双车道,所以红绿灯特别多,十几米就有一个,特别堵!因此今天我们提前半小时出发,想错过高峰。我们的大车在路上行驶的战战兢兢,很多地方不能随便停车的,所以也是纠结啊。在去白金汉宫的时候,刚下车,就看到一辆马车悠闲地行驶在马路中间,后面护卫着两个很帅的骑士,可惜路上臭烘烘的马粪,完全打破了这份浪漫!
白金汉宫上旗帜飘扬,说明女王已经在上班。里面护卫不多但是严肃,我们在门口欣赏,广场上游客来来往往,热闹非凡,假如女王不在的话,我们是可以进去参观的,运气太好了,我们比较忙,没空接待女王啊!
我们接着去寻找威斯敏斯特大教堂,(Westminster)全世界能知道的名人基本都在这里能找到,居然还有一个苗人,由于坚决推崇英国新教而殉身,因而作为唯一一个东方人的形象入住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大本钟(Big Ben),(现在已经改名为伊丽莎白纪念塔),正对着的是丘吉尔的塑像,英国到处都是各种的钟楼,各种的塔,雕塑。
唐宁街10号,去看那个有名的10号,(首相官邸)可惜被大铁栅栏拦着,门口的侍卫们感觉很散漫,游客可以随便在旁边与他们合影。门外一片热闹,门里一片肃静,我们看得最清楚的额,其实是1号,导游指点,那栋唯一的红房子,才是10号。
继续寻找,来到英国的母亲河---泰晤士河边,河对面是伦敦眼,英国国家美术馆,河这面是大本钟河议会大厦,连接他们的是泰晤士大桥。上游轮,在烈日下,听游轮讲解员声情并茂地说着两岸风景,建筑历史,一直到塔桥(Tower bridge)下船,加宝估计没听懂几句。
午饭后,又连忙赶往大英博物馆,里面请的中文讲解员真不错,不走寻常路,还真是收获了许多知识。马克思曾经在这里借书,读书,播下了第一颗红色种子。知道了大英博物馆的建造史,建筑外形与希腊神庙的关系,古埃及,古罗马,古希腊的文化,艺术等,知道了徐悲鸿就是在这里临摹,学习了半年,才画出了有名的奔马图,知道了西方神话中,那些典故的由来,雕塑的历史,以及他们所代表的文化等等。
一直到下午4点多,导游带我们到牛津大街附近,路过维密店(victorla’s secret fashion show), 看到了何穗的靓照,总算让我们自由活动一会,可是购物狂们还是嫌时间短,我们在集合点边上的咖啡店里喝果汁,等的都快发霉了,疯狂的女人们才姗姗而来。多姿多彩的伦敦,差不多就这样了!
伦敦游记作文2
在我的印象中,伦敦是一座古老而又优雅的城市。
它拥有很多很多全世界最早的东西,比如地铁,电话亭,双层巴士。但是它却像是被一大团久远的时光包裹住的琥珀一样,当全世界都变得仿佛电子舞曲一般,被电子产品占领,二十四小时都被LED屏幕照亮的时候,伦敦依旧保留着这些已经呼吸沉重的老家伙们。
这里有很多世界著名的建筑:伦敦塔桥,圣保罗大教堂,大本钟,白金汉宫,威斯敏斯特教堂,环球剧院。伦敦的建筑大都是维多利亚时代遗留下来的,颇具哥特风格的美,几百年的历史和变迁烙在了房屋的每一块砖瓦上,散发出仿佛被雨水冲洗后陈旧的铁锈气息。
伦敦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没有巴黎的时尚,没有纽约的张扬,没有上海的繁华,它更像是一位贵妇,典雅而安宁。伦敦没有什么高楼大厦,树木填满城市的每一个空隙,城市居民也不多,人们的生活悠闲而随意。难怪我的一个朋友说她喜欢伦敦市因为伦敦让人觉得亲切想要靠近。
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让全世界的目光聚焦在这里,也让人们开始了解“雾都”。
奥运会的开幕式我是全程观看的,7个小时的时差,格林威治时间的7月26日21点,北京时间的7月27日凌晨4点。英国人用一个类似舞台剧的盛大演出展示着他们的历史和他们引以为自豪的一切。
开头的短片我记得很深刻。从泰晤士河的源头沿着河水的轨迹,穿过那么多森林绿地,经过无数次的分流和交汇,翻涌的河水被电影般的特写镜头描绘的淋漓尽致,激起波浪,飞溅的水花每个细微之处都被扑捉下来。水流将我们的视线带到了伦敦,之前推得很快的镜头也放慢脚步,缓慢地走过塔桥,宽阔的水平面一直延伸到伦敦碗。
英国人对泰晤士河有种别样的情怀,我一直觉得河流能赋予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就像长江和黄河,筑造了中华民族的豪迈和大气,就像塞纳河带给法国的是无限的`浪漫与艺术气息。
关于工业革命的部分也让我印象深刻,整个场馆中央就像是一个被机械和金属包裹的黑色钢铁怪物,巨大的烟囱一个接一个升起,吐出大量白雾,绿色的庄园被工厂取代。这倒是让我想起了狄更斯笔下《雾都孤儿》里无穷罪恶、贫穷、混乱的雾气——它笼罩着的伦敦,充满了后蒸汽时代的迷人质感,又颓废,又矜贵。“雾都”也是得名于当时严重的环境污染,使伦敦上无尽关于雾的描写。那种工业蒸汽时代的特有的混合了煤烟、蒸汽、尘埃、空笼罩着终年散不去的大雾。现在的伦敦,天空很清澈,干净的让人难以置信。但我还是很向往那个被大雾淹没的城市,那样的伦敦一定有一种特别的美,所以无数的作家会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里
开幕式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主火炬的点燃。我好喜欢这个主火炬的创意——刻着两百多个国家名字的“铜花瓣”组成的花朵。火焰蔓延开来,一圈一圈,由外到内,全部燃起的时候,底部的金属支架开始抬高,在空中花瓣汇聚在一起形成一朵火光四色的花朵。巨大火焰冲上空中,火光照亮了整个伦敦碗,也点燃了所有人的心。
最让我感动的是主火炬点燃后,想起的熟悉旋律。Beatles乐队的主场之一——保罗·麦卡特尼演奏起他们的经典歌曲《Heyjude》。他的声音不再像原来那么清澈,有一种被时光打磨后的沙哑和苍老,像是峭壁上经过几百年风雨洗礼风化了的石灰岩。这首伴随一代人成长的歌曲,在现场引起了8万人的大合唱。披头士无疑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乐队,没有之一,尽管他们早就不复存在,但是他们的音乐却依然能在几十年后的今天令人动容。这才是真正的伟大。麦卡特尼先生的眼睛里闪烁着仿佛那晚伦敦上空的星辰。在唱出最后一个绵长的尾音,他从钢琴前起身,在高台上举起双臂。骄傲的像个王。
后来开幕式结束的时候,电视的转播镜头给了一个伦敦的夜景镜头。夜已经很深了,此时的伦敦已经进入了新的一天。伦敦的夜景很迷人,也很安静,不像中国的大城市在夜晚的绚烂,伦敦像是睡着了一般,俯视时只看见伦敦碗中心一团火红。
我想,这就是伦敦,这就是英国。它古老,但又现代;它矜贵,但又亲切。它很特别,它让无数人向往,让无数人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