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自述作文(精选11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狗的自述作文(精选11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狗的自述作文1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我蜷缩在家门口,耳朵贴着地面,警惕地忘着四周。如果你这时前来拜访敲门,我便会“汪汪”地大叫,吓得你魂飞魄散。
别看我个头挺小,作用可大啦。可以帮人看家,可以培养成为军犬良种……许多童话书里还把我誉为“特级刑警”呢!
首先,灵敏的鼻子是我查案的重要武器。查案时,我只要用鼻子在地上嗅一嗅,就能判断出赃物与人犯所藏何处。
其次,灵活的耳朵也是我破案时必不可少的工具。伏在家门口,把耳朵贴着地面,闭着眼,不远处,只要有一丁点儿响声,我都能听见。如果听得那声音十分慌,凭我灵敏的脑显示:断定他是一名小偷,我就立即用我的第一信号:“汪……”来报告主人。
再次,锋利的牙齿也为我破案时建奇功。必要时我定会狂叫着奔上去,用牙齿咬住小偷不让他脱逃法网。
平常在家,主人赏我一点骨头,我便吃得津津有味。我只吃骨头,不想吃什么山珍海味。主人好客,我也好客。每当有客人来访,主人还来不及打招呼,我便会摇着尾巴,亲热地迎他进屋。
在炎热的夏天,我经常把舌头露在外面,流着口水。为这个,不懂科学的人讥笑我,骂我,说我脏,说我馋。但是,科学家们理解我,替我洗刷了冤屈:夏天天气热,由于我们身上没有分泌的汗毛孔,只有露着舌头,流着口水来散发体内的热量。
反正,天大的冤屈我也能承受,再美的赞语我也不在乎。我没有猪那么贪吃,没有猫那样贪睡,没有鸡那样贪玩,活在世上,能为人们看家,做点贡献,便是我最大的欣慰。
狗的自述作文2大家好!我是一只狗,我有一身雪白的皮肤,毛绒绒的外衣,还有一条雪白的尾巴,十分饱满,走在路上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我可是十分受宠的!我非常喜欢吃肉骨头。一看见肉骨头,我就两眼放光,马上扑上去用嘴咬住,到一个没有人和我抢的地方吃,好好的享受。如果肉骨头在人手中,我就会一直摇尾巴,并且表现出一种迫切得到的表情,眼睛一直盯着,肉骨头一动我也跟着动,直到得到这块美味的肉骨头为止。雪白的骨头,和我的毛色一样,看着就诱人,咬一口,清脆的声音,十分可口。
我还有一个死对头猫。每次看见它,我都会用愤怒的眼神看着它,还发出哼哼的响声,整个身体都在戒备状态。一旦和它打起来,就你一拳我一脚,或者趴在对方身上,压制它,战斗中,我们还会不停地叫,但最后只会两败俱伤。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狗天生就要和猫作对,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祖先不和吧!我一直希望做一只第一个和猫成为朋友的狗,但是,每次见到猫,又忍不住的想动手,不动手,就会被猫欺负,也许我们注定只能是敌人,不能成为朋友!
我还喜欢睡懒觉。特别是在艳阳高照的时候,我喜欢静静地躺在一个阴凉的地方,享受太阳温暖大地的感觉,然后美美的睡上一觉。如果中途有人打搅,我只会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看是谁,如果是主人,我便不会理会,继续睡觉;如果是陌生人,我便会处于警戒状态,对着他大叫,直到他离开为止。每天我都没什么事可做,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我都在睡觉,享受这美好的生活,所以,我看上去有点儿胖胖的,但这并不影响我的美貌,我还是很惹主人喜爱,还让人觉得很可爱。主人平时很疼惜我,只要一有好吃的都会跟我一起分享,因此我的伙食很不错,经常有肉骨头吃,所以我的身材才会一天比一天臃肿,不过这都不妨碍我平时的工作。
虽然我有点爱吃,有点小懒,但我还是对人类的作用挺大的。尽管在很远的地方有一块肉骨头,我都能够依靠灵敏的嗅觉找到它,正因我的'嗅觉灵敏,我为人类做的贡献可大了。我经过严格的训练,可以当搜救犬,闻气味找到伤员的所在地,挽救一条人命。人类还依据我的鼻子构造研发出了电子鼻。我还可以做导盲犬,帮助失明的主人寻找方向,找到回家的路,我还能陪伴主人玩耍,我是主人最衷心的朋友。
在危机时刻,我还能与坏人搏斗,为主人争取时间逃跑。再或者,我还可以看家护院,只要一遇到陌生人,我就会大叫不止,主人听到我叫就会赶过来,把坏人赶跑,所以我能够保护主人生命和财产安全。我还可以狩猎,在草原上,我可是猎人们的心肝宝贝,没有我,他们就找不到猎物的存在,战斗力就会削弱,还不容易成功。他们为了能够更好的生活,为了生存下去,对我都很好。我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希望大家不要伤害我。但是,总有一些坏人捕捉我们,甚至是把我们做食物,这令我们十分心寒。我们对人类这么好,而他们却恩将仇报,残忍的屠杀我们!
我只是一只狗,也许对于某些人来讲,我只是在地球上活着,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但对某些人来说,我却是他们的朋友,所以,请你们善待地球上的每一个生命。
狗的自述作文3我走路时喜欢高傲地抬起头;吃饭时优雅得体,细嚼慢咽;休息时安静闲适,显得高贵冷艳。但是,有一点非常不符合我,那就是我的身份流浪狗。
我是一只想继续流浪的流浪狗,说不定我拿个东西研究一下,会创造个狗界的奇迹!但朋友们老是劝我:别异想天开了,赶快找个主人,不然会受欺负所以,我只好放弃我那远大的梦想。
今天,我在公园里溜达,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突然,我看见一个小男孩冲我直流口水。我走过去,小男孩二话不说就把我抱回家去了。
在回小男孩家的路上,我回想着以前朋友们和我说他们的主人是如何对它们好。于是心想:小男孩对我直流口水,一定是被我诱人的外表所吸引住了,想带我回家好好宠爱呢!便暗自偷笑,小男孩肯定会对我不一般!
但这条路我好像来过,可是又记不太清了。噢,我想起来了!这条路有一家狗肉店!我的几个好朋友都在这儿消失过,难不成小男孩是不,一定不是。果然,小男孩绕开了那家狗肉店,但是他去的是一家叫“狗肉全宴”的大酒店。我晕!小男孩果真对我不一般。我立刻从小男孩手中逃了出来,在马路上“飞驰”着。哇!我都万分佩服我自己了,这速度都可以在“狗运动会"上拿奖了。真是临危之际,平时做不到的事这时也能做到。
“吱”唉,看来今天就是我的“世界末日”了。不,睁开眼来,看看自己有没有受伤。“你没事吧?来,我带你回家好不好?”这时从车上下来的小女孩,她关心地问我。于是我点了点头。
她把我带到一个巨大的别墅里,哇,这是她的家!果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她的家巨大,她好美,好美。她有着女王般的气质”我在和朋友们夸耀我的主人。突然,一个朋友说﹕“你是幸福了﹗你也要做好,你的主人有幸福的家庭,高贵的气质,公主的待遇但她从不去炫 ……此处隐藏1970个字……,我就是你们最忠诚的朋友——狗。我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之一,属于哺乳纲,肉食目,犬科。生物学家研究认为,我们最早是由狼爸爸、狐妈妈和胡狼爸爸自然杂交而产生的。经过各民族采用不同方法进行长时间的驯化逐渐形成了现在繁多的品种。据联合国统计,现在全世界约有5亿条我们的同类,我国大约就有1亿条。
从古至今我们始终是你们人类的朋友和得力的助手。从边境巡逻、缉毒、侦破案件、救护伤员到为盲人引路、与主人作伴,处处都有它们矫健的身影。正因如此,我们几乎在世界各国都受到宠爱和保护。各种各样的狗协会遍及世界各地,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很多专门为我们设立的服务性机构。以前,为了控制我们的狂犬病对人的威胁,中国曾实行想灭绝我们的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通过接种疫苗已经能很好地控制我们身上的狂犬病。所以近年来各大城市也逐步改变了过去那种一味灭狗的非人道做法,并针对养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比较客观、合理的规章制度,使中国的养狗事业正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
我们家族具有很强的智力,能够领会人的语言、表情和各种手势,有时会做出令人们惊叹不已的事情。如通过训练,能计数、识字等。
我们的时间观念和记忆力很强。在时间观念方面,每一个养犬者都有这样的体会,每到喂食的时间,我们都会自动的来到喂食的地点,表现出异常的兴奋,如果主人稍显迟钝,我们也会习惯性地以低声的呻吟或扒门来提醒你。
在记忆力方面,我们对饲养过我们的主人和住所,甚至主人的声音都会有很强的记忆能力。如在英国,有一只我们的同类,从收音机里听到它阔别近10年的主人的声音后,马上站起来走到收音机旁专注的倾听着,直到长长的一段话结束后,才若有所失的带着悲伤的神情,默默地离开收音机。嘻嘻,现在,你是不是更了解我们了?
狗的自述作文9大家好,我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我生活在一户普普通通的农民家里,但我常年却受着别的狗不可忍受的煎熬,因为我有前科,我肚子饿时,把别人家的鸡咬死,吃掉,以解除自己的饥饿,但我知道错了,人类没把我打死是我不幸中的万幸。但是,我失去了自由,我失去了我原有的快乐,我被关进了铁笼,过着苦难的生活。我知道我以前不对,但我已经知道错了,我会改的。请你们给我自由,我要自由!我要自由!
天冷了,我哆哆嗦嗦的蜷缩在角落里;天热了,蚊虫不停的叮咬我,我忍无可忍。我曾多少次向你们发出呻吟,发出惨叫声,并且用手不停的摇着那冰冷的铁柱,但你们却视而不见,对我置之不理。而且你们想折磨我就折磨我,想玩弄我就玩弄我,想摧残我就摧残我,我被弄的遍体鳞伤。
记得有一次,我因不停地叫着,为了赶走陌生人,你们听得不耐烦了,竟然两人连手,将一颗鞭炮毫不留情的丢进我嘴里……“砰”!鞭炮爆炸了,我的嘴里满是血,你们却拍手叫好。这种剧痛你们感觉得到,承受得了吗?
我愤怒,我愤怒你们不把我当作一个生灵;我憎恨,我憎恨你们这样伤害我。我在角落里悄悄的流泪你们知道吗?你们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不能觉得能与我们和平共处呢?就因为我们是牲畜吗?不,我不能接受你们这种卑鄙的手段,更不能接受这黑暗的世界!!!
狗的自述作文10大家好!我是小狗“毛毛”,别名“狗毛毛”。今年11岁,比我的小主人还大。在成长的岁月里,我几乎一直陪伴着小主人,从她是坐在小推车中的小婴儿,到蹒跚走步、呀呀学语的小女孩,到背着书包上学的小姑娘。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黑眼睛,和一身白色的卷毛。虽然我从小生活在并不富裕的老主人家里,但也同样过着幸福的生活。
每天,不论早上或中午,主人会允许我在家门口玩上一阵子。有时,正在成长期的小主人到小花园嬉戏或学走路,我总跟着一起去。一是晒太阳,二是去玩,三是看热闹。每当来到小花园,我首先就是趴在草地上,懒懒地晒着太阳,看着小主人走几步,就“叭叽”一下跌在草地上,样子可真好笑,要是我有能力把她扶起来就好了,可惜我没有,还是晒着太阳,好好睡上一觉吧!
调皮的我,有时也会令老主人担心。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溜出了家门,老主人在家左找右找找不到我,又赶忙骑车出去找我。小主人也在家焦急万分。我其实并没有走远,不一会儿,老主人就如愿以偿地在别人家的院子里找到了我。随后,我就坐在了自行车的车筐里,老主人骑着车带我回到了家。
自从小主人上学后,我也因此失去了玩伴,整天无聊的趴在家中。可每次听到外面叽叽喳喳的声音越来越多时,我就晓得学校放学了,小主人也该回来了,我就会跑到门口,迎接小主人的到来。当我看见远处的小主人时,我就又蹦又跳、欢快地摇着尾巴。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年纪大了,再加上每天不运动,形象都变的不好看了。有时,小主人的妈妈用手机为我照相时,我总是把头转过去,不让她拍到我正面的尊容,几次,小主人的妈妈放弃了。因为她知道我是不会妥协的。虽然我只是一只小狗,但我也是很爱美的哦!
狗的自述作文11Hello!大家好,我是一只流浪狗,我可是世界上仅存的一只欧亚美跨州的高级贵族狗——嘟嘟。主人起这个名字,是看我胖嘟嘟的好玩吧。但是看看现在,我独自流落街头,哎,这真是乐极生悲呀。
这件事还得从两个多月前说起,我被我的妈妈莎莎生了下来,然后被送到了中国——一个看似神秘的国度。送到了一家全国最高级的宠物店里,我成了那个店的镇店之宝,没过几天,一个亿万富翁把我买走,作为送她七岁小女儿的礼物,从此,我过上了神仙般的日子。
男主人是卖奶粉的,超富有。男主人有一座大洋房,这里藏着许许多多的名家荟萃,还有那传世之宝玉鼎,是主人的祖先很早很早以前雕刻的。男主人对这鼎爱不释手。还有还有,男主人的房子各式各样,有用玉雕刻成的,还有仿照中国古代皇帝的宫殿建造的,还有。这是应有尽有,跟着主人这一家,我算是大开眼界了。
不过小主人也很疼爱我,嘟嘟嘟嘟叫个不停,她还煞费苦心地给我穿上丝绸类的衣服,我穿在身上,可舒服了。她还1日3餐让我与她共餐,那气派,那场面,绝不亚于满汉全席。我还有专门的用餐服呢。桌上的菜太多了,我想吃哪个菜,小主人就会把那个菜端到我的前面。让我大饱口福。
女主人是家庭妇女,她的主要工作就是照料小主人和我,其它的活她只要吩咐保姆一声就可以了。所以,女主人每天都给我买许许多多的狗窝,狗棚,有狗的专用游泳池、洗澡池、还有从美国进口的精品狗狗用具。并且这些东西都是最最最高级的,质量没的说。今天我去欧式狗窝,明天去美式娱乐场,后天我去南非泳池泡温泉,总之,我天天只要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就可以了。
我觉得自己仿佛掉进了蜜罐里,但是,我想错了,可怕的一天终于来临了。
那天,我正和小主人在一起玩耍,男主人在用最先进的巧克力版的无线上网电脑上网(在哪里都可以上网,这个电脑不怕水,不怕火,不怕摔。)女主人在梳妆台前化妆。(这都是进口的化妆品。)但是在这时,一群警察一拥而入,说是主人生产的奶粉不合格,被刑事拘留。冷酷无情的把男主人带走了,大家一时都慌了。紧接着,洋房被查封了,女主人带着小主人去了老家避避风头。她们竟然忘带了我,随后,我就流落街头,成为流浪狗了。
哎!这是乐极生悲呀。主人,我好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