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语文作文七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语文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语文作文 篇1
挺着啤酒桶,戴着黑边眼镜,目光锐利,一肚墨水,满腹经纶,被描述得如此厉害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他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老杨同志是也。
别看老杨同志被描述的如此严厉,他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一个憨态可掬的人,他上课的方法在众教师中可是鹤立鸡群的。记得有一次,老杨同志正一本正经的讲课,在我们认真做笔记的时候,他突然冷不丁的来了一句:今天有女同学穿‘锤’(裙)子来了。话音未落,全班已是笑得合不拢嘴,功力颇高的老杨同志得意的扫了班里一眼,不失时机的来了一声叹气——唉!声音洪亮高昂,像一颗精神原子弹投到同学们的耳朵里,——哇哈哈,全班一时炸开了锅,爱笑的同学已经是哭笑不得,憋得难受。此刻老杨同志正得意的扫视大家,仿佛在向全班宣布:我可是三年不鸣,一鸣惊人哪!
老杨同志,不仅默气十足,并且在书法方面也是颇有造诣的。在讲竹石这首古诗的时候,老杨同志不知是想炫耀自己的的书画,还是一时兴起,竟在黑板上创下了一幅翠竹图,并且用草书将诗誊写了下来。这幅画轮廓分明,这首诗的字苍劲笔挺,全班是一阵热烈的掌声,老杨同志得意地献宝:我的画真是高超啊,郑板桥也不过如此!顿时,热烈的掌声又变成了热烈的嘘声。
挺着啤酒桶,戴着黑边眼镜,手捧教科书,老杨同志大摇大摆的走过来。呀!要上课了!先说到这里,我得去准备一下——小心被雷翻了!
我最喜欢的语文作文 篇2
在读书的生涯中,总有一个学期,一个年头,是自己印象深刻的。也许,它不是最珍贵的时刻,但它却是最温馨的时刻。因为那里有你最喜欢的老师,有你成长的印记。
她——我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一个40多岁,头发微白,性情温和的女人。
作为一名文科生,不得不说:跟着她学习是荣幸的。我很喜欢她。
首先,是她的教学方法:每一堂课前,都会给学生“更新”新闻,引申到人生哲理,备用为作文素材;每一篇新课文,都会给我们带来听觉上的“盛宴”——用最适宜的音调将课文朗读一遍;每一次作业,都有认真批阅,并且写好评价……
我喜欢她,但并不只仅限于她教会了我“唐诗宋词”等的知识;还因为她告诉了我,什么是成长。也就是她,陪着我从幼稚走向成熟,从愚昧走向文明。
刚毕业的我,带着对高中生活的无限美好憧憬,来到这所高中,成为了她的学生。
在高中生活开始后的第三个月,我遭遇了沉痛的打击:父亲由于意外,落下残疾,下肢终生瘫痪。
我在家庭变故中迷失了自我,找不到通往胜利港湾的航道;我将他人的评价当做衡量自己行为的尺寸,在自我检讨中懊恼;我在听取一个问题的五花八门的答案时,一头雾水,一篇茫然……
她从来没有袖手旁观,而是耐心地开导我,不及厌烦地鼓励我。她就是一个指南针,引导着我从一路坎坷中走出来。
她为了我,向医生咨询过我父亲的病情;她为了我,在谈话中流泪了……我知道,她忧心着我的心态;她害怕着,我会一蹶不振,因此而堕落。
我应该庆幸,她给我的爱会这样无微不至。她是温暖,是三寸阳光,深深烙印在我的心房。她又让我看到了我的与众不同——能写好文章。她每批改一篇文章,她都会给我留有评语:是指导,是鼓励,是称赞。我都认真地去读懂。
我找回了自信,尽心尽力去学习。与此同时,把写文章,做手工当成一种乐趣。我才发现,我是多么的幸运!
是她让我看到了希望,是她让我知道生活的美好。
我能做到的,是用行动向她证明:我长大了,能够坦然地面对一切。我能让生活更充实,让自己及家人获得快乐!
我将带着她赋予我的光芒上路,相信,没途一定会有最美好的风景。
我喜欢她,我的语文老师——亲爱的Miss罗。
开学已经有了这么久,看到别人的大学生活都紧紧有条的,而自己却还处在迷茫中,还在摸着石头过河瞎忙活,不知所措。我想我在这样下去,我的大学可能因为我的盲目而毁之一旦。
想想曾经在高三那段地狱般的生活,自己也挺过来了。每天过着“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枯燥而乏味的三点一线生活。每天有做不完的试卷,如炮一样轰炸的考试,每天固定的思维,固定的动作,晚自习静悄悄的教室,都在埋头苦读。晚上笔走龙蛇,奋笔疾书,挑灯夜读,常常奋斗到凌晨一两点。
想想那段难忘的岁月,虽然比较苦却也磨练人的意志。至少我们懂得了人生的任何战果并非快速就能得到,它需要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争取才能得到。高三是战场,充满弥漫的硝烟,使我们时时紧绷着弦,生怕自己会在这个战场倒下。我们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柯察金一样不畏炮弹的威慑,一往无前的朝着我们的目标奋进,纵使前方有波澜,有荆棘丛生,我们却不曾后悔,高考我们不在乎结果,在意的是奋斗的`过程。只要我们尽了我们最大的力量去追逐高考这个人生的第一个分岔口,我们就不会遗憾。
毕竟青春无悔!进入大学以后,感觉是进入了另一种天堂,在这里,没有诸多规则束缚,没有诸多课程和作业,也没有父母的时常唠叨,我们可说是从地狱般的高考跳跃到了天堂般的大学。我们上课都是流动上课,并不是高中固定的课堂和教室,有时我们想偷懒不想去上课,亦可找人代课或者冒名顶替,反正老师也不会过多深究。
以前曾听说过;"大学里有三件事最要尝试,一是挂科,二是逃课,三是恋爱,没经过这三重境界的人算白呆了大学。”听着这句话,我心里心潮起伏,难道传说中的大学竟是这样的没有秩序,这样的潇洒自由吗?我想我的大学可不能这样。因此一进大学就给自己定了目标,并分步骤的慢慢靠近它。我想,我们这个学校,金融专业是最偏弱的,又不是该校的主导专业,如果自己不能在这个领域有所凸显,那以后的就业就将面临严重的考验,可能一毕业就意味着失业,这句话一点也没说错。大三几年的美好年华如果在不能好好把握的话,可以想象我们以后的人生将会是多么的悲惨,在黑暗中度过,找不到前进的方向。
在高考时我们已经输人一筹,如果在大学几年我们依然不努力,那毕业以后我们与他们的差距将是天渊之别,可能就是一个天下,一个地下。但是
我最喜欢的语文作文 篇3
好几年前的一天,正值宫廷剧《宫》的热播期,对于我这么一个爱看电视剧的小女孩来说,自然是不能放过的。正当我要一睹《宫》里演员们的风采时,却被妈妈的魔爪一把抓到书柜前,被迫开展背诵诗词的项目。
我的欣喜之情瞬间破灭,只好懒懒散散地趴到桌上,不耐烦地念着妈妈所指定的那首词―《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宫…,咦?妈妈,这是什么字,这么难写”。我一边问,一边指着那个“阙”字给她看。“哦,这个字念‘que’,不知天上宫阙。“que”?呸,真难读,不念了不念了,我要看电视!我极力反抗,却被妈妈无情的大手给揪了回去。“疼疼疼,哼,念就念,谁怕谁呀!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呀!”
乖乖地回到座位上,妈妈不厌其烦地教我念那首词。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我一点也不喜欢这首词,甚至把它升级为了“仇人”。
突然,一个电话叫走了妈妈。“耶!终于解脱了,太棒了,去看《宫》喽!”我欣喜若狂。一个箭步跑到电视机前,迅速按下开关,又飞似的拿着遥控器跳上沙发,一切准备就绪。“嘿嘿,正好开始。”我傻笑道。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连一点细节都不放过。当女主人公穿越到清朝时,一段熟悉的歌词从电视里边传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这好像是…是…哦,是《水调歌头》,仔细一听,果然如此,不过似乎还挺好听的,我忍不住跟着电视唱了起来。
唱得正起劲,突然门外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我顿时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但却忽然感觉自己似乎已经背会了,不如唱给妈妈听吧。
于是,我用唱的方式在妈妈面前大显身手,自然,妈妈的表扬是少不了的。
后来,当我再次接触这首词的时候,心中的厌恶早已烟消云散,留在心里的,只有那首美妙、动听的音乐了。
我最喜欢的语文作文 篇4
老师,像把火,照亮了我的心;老师,像支船,把我载向知识的彼岸;老师,像本教科书,什么问题都难不倒她们……
一手拿语文书,一手拿粉笔,眼神坚定而放松,嘴角流露出些许微笑,身板站得笔直,风吹过来,吹出了她的秀发,把我们,吹进了她的语文世界中去。她,隆春辉,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她说的话,精炼却又通俗易懂,没有多余的废话,但绝不失生动,有时还会有几丝幽默夹杂在话语中。上她的语文课,我感受到是一种放松;她说的话,层次分明,句句精炼,把枯燥的知识换成一种轻松的娱乐,同学们欣然接受,老师上的轻松,这是何等的厉害啊!
听过她讲课的人一定想再听一遍,因为隆老师本身的知识力量,又因为课本的诱惑力,让每个人都挡不住她知识的魅力;让每个人都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又让每个人有回味的感受……
对于某些人来说,备课是件难事儿。她备的课,在课堂上都用的上,在备课之余,她不仅要关注我们班级、年级上发生的事,还要用心批改我们的作业,红色的长长的评语,让每个人都欣然接受、用心改正,这又是何等的厉害啊!
她说话的语气,就像一个朗诵家一般,表情也完全沉浸在情感里,句句带真情,用心体会她说的话,就能找到另一个完美的自己。
她,是我们的语文老师——隆春辉,虽然我们马上要离开她,离开这个学校,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位用心、尽职尽责的语文老师。
我最喜欢的语文作文 篇5
我一直认为课堂是思维碰撞产生的火花大战,每个人都该对课文有不同的看法。有一节语文课是我记忆最深,最喜欢的一堂语文课。
记得那节课讲的课文是陈太丘与友期行,当我大概知道了课文的大意时,我刚开始认为这位“友人”没有诚意,这个朋友不该交。但是我又读到后面,转念一想,“友人”是一个知错能改的。于是我对陈元方的做法就有些看不惯了。一个大人为了改正错误,弯腰于一个小孩子,但是小孩子不但没原谅,还“甩了友人一巴掌”让友人尴尬无比。
老师问:“陈元方的做法是否失礼”这个是自古以来的套路,只能回答他好的一面。果然同学们说:“我认为做得没有失礼,因为可以看出陈元方的遵守原则的表现”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陈元方的做法我觉得失礼。但是我却心里有些胆怯,害怕被老师同学笑话。我告诉我后面那位同学我的想法,他说:“可是可以,但是你不怕……”那时同学回答完了,老师的表情却是不满足,于是我勇敢的举起了手,后面的同学说:“你不要命了?”我笑笑,于是站了起来,说:“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这个‘友人’已经知错了,何况他是长辈,小辈应当以礼侍之。何况陈元方的爸爸陈太丘是那时候的太丘长,那他结交到朋友肯定是乡绅或是官员,在大街广巷上会十分尴尬,可能会使陈太丘带来不利。”说完后,老师竟然露出了微笑,全班同学也向我鼓掌,我很开心。
能有不同的观点,则可以在课堂上碰撞出思维的火花,则这才是有意思,有意义的课堂。我很喜欢这一堂语文课,希望在以后的课堂中常常有这种思维的火花。
我最喜欢的语文作文 篇6
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我已经上了上千节课,它们让我领悟了知识,它们节节都精彩异常,引人入胜,而这其中,要说一堂我最喜欢的,那当然是那节语文公开课了。
记得那时还是三年级,我们上了一节语文公开课,老师对我们说:“这次有许多老师来听课,同学们可要积极举手发言哦!回答精彩的还能得到奖励!”我听了,心想:这次我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得到老师的表扬!
公开课正式开始了,教室后面坐满了老师,足足有二十多个,而且全是外校的老师,我一看到那一张张严肃的面孔,额头上就直冒冷汗。这时,老师想请位同学朗读课文,在平时上课时,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手举起来,但是今天,也不知怎么的,我就是不敢把手举起来,脑子里就像有两种声音在“打架”,一种声音说:算了吧,如果你读的不流利,不就要当众出丑了吗,还是算了;另一种声音却说:你要有自信,难道不想要奖励了吗?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我还是没敢把手举起来。
渐渐地,这节课已经上了一大半了,可我一个问题都没回答过,这可怎么办呀?就在这时,老师提了一个较难的问题,我一听,这不就是我昨天回家预习的时候早就背得滚瓜烂熟的一道题目吗?再一看,全班同学竟然没有一个举手的。我心想:如果我现在举手,回答得好,一定能得到奖励。于是我定了定神,把手举了起来,虽然举得很低,但老师还是点了我,看着老师对我那鼓励的目光,我又增强了信心,把早已准备好的答案流利地说了出来,回答好之后,老师对我笑了笑,看得出她对我的表现相当满意,我开心地坐下。
不一会儿,这节课就结束了,课后我也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和奖励,从中我也明白了举手回答问题并没什么可怕。从这次起,每节课只要遇到我能回答的问题我都会毫不犹豫地举手作答。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语文公开课,它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会永远记住的。
我最喜欢的语文作文 篇7
课堂就像一条船,老师在大风大浪里,满载着知识和力量驶进同学们那一个个心灵的港湾。课堂就像一把锁,老师带了许多适合每一个同学的钥匙,巧妙地用这些钥匙去开启每一个同学的心窍。
老师在课堂里的亲切话语像那早晨的甘露,滋润着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潜移默化,铸就了我们的一颗颗诚实、勤奋、善良的心。在课堂里老师孜孜不倦的教诲,像那播种机,不断地在我们心田里撒下理想和知识的种子。老师的话儿不多,份量却很重,“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学而不厌是好学生,诲人不倦是好老师。“上课!”老师走到讲台前,一扬头,只听“唰”地一声,全班同学齐崭崭站着,静得连吸气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老师好!”这声音那么自然,那么清脆,那么响亮,在课堂里久久回荡。
我喜欢我的课堂,因为课堂就是我们的知识海洋,每天传授给我们不同的知识,传都传不完。这就是我喜欢的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