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语文课作文

2023-09-23 11:08:16
关于喜欢语文课作文合集五篇

关于喜欢语文课作文合集五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喜欢语文课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喜欢语文课作文 篇1

开学的第一堂课是语文课,来了位臂夹厚厚的文件夹“素鸡”老师。西装革履,走路的风姿翩然,让同学们满怀期待,急于一探究竟。但毕竟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之所以称之为“素鸡”,是由于他带着一副圈圈套圈圈的眼睛,那镜片厚到都无法透过同学们原本对老师相貌评价的犀利目光,将同学们对老师的一切遐想都被它拒之镜外。但是那高高鼻梁下长着一张名嘴,讲起话来滔滔不绝。但当他说起自己的学历来,让同学们都叹为观止,这不禁让同学们会把学历和他那副象征着渊博的眼睛,还有那“三寸不烂之舌”等同起来,那是因为在同学们看来,他总能自圆其说。突然间,东旭发现这些在老师身上的特点互相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而他的学识与他的长相是成正比的。用中国的一句古话说就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身处于这样一个新环境中,老师避免不了接到这样一个任务——促进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自然,第一堂语文课,东旭除了见了这个才学八斗的语文老师外,还要自我介绍。在全班自我介绍。

因为是第一天上课,所以还没有排座位,但也正因为如此,东旭成了第一个上台做自我介绍的人。面对新同学,东旭的心中是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一种羞涩。别无选择,我就当那个抛砖引玉的那个人吧,抱着这样的心态,东旭坚定的走向讲台,这也是他第一次当众面对新同学。不过,不知道是哪来的力量让东旭的头如压了几块转头一般,不由自主的低了下去。一股热流直奔脸颊,滚烫在身体蔓延,说了简简单单的几句“我叫东旭,今天14岁,喜欢和大家交朋友”,好似敷衍般地冲下台去。不过,在座的各位给东旭还是留有一丝余地的——掌声响起了。

这个集体正式群雄集聚,东旭虽称不上是一块金银剔透的美玉,但也算是一块奇石。

有一个女孩令我们大家刮目相看。她体态娇小,个头适中,但却是伶牙俐齿。她给东旭的感觉就是天文地理没有她不通的,兵法佳作没有她不晓的.,一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将教室里本是沉寂的气氛打破,老师那紧锁的眉头也稍稍叹了口气。校花人人争着抢,当然,在这样一个新的集体中,人才济济,没有十八般真本事是不行的,否则就好像是班门弄斧。自从她上台以后,大家是越说越有劲,恨不得将自己的看家本领也拿出来展示展示。后面同学的每一根神经末梢都全面进入了战备状态。这不像是自我介绍,而更像是一场诗歌朗诵会,同学彼此间非要不出个高低来。在东旭看来,这样似乎是好的现象。如果有人问他为什么,东旭会用充满迷茫的眼神告诉他——我不知道。从这一刻起,一股夹杂着羡慕、妒忌和竞争的火药味在教室里弥漫起来,当另一个的出现,道破了紧张,却让所有人多了一丝的担心。

喜欢语文课作文 篇2

呵呵美好且悲哀的回忆其实写记叙文只要完整讲述一件事就可以拿一定的分值了你是初中的吧!!初中只要这一点基本是可以拿基本分了在加上一些词藻修饰就可以了初中作文只要多看书卖弄文采就OK了我自己找了一篇较好的文章你借鉴一下套进去

生活中处处有语文,语文课无处没有,无时不在。

——题记

放学前,语文老师给每个同学发了一个蒜头,要同学们回家栽到盆子里,每周观察一次蒜头的变化。一个月后,到班级汇报蒜头的成长情况。

同学们都奇怪了,语文老师怎么不务正业,干起生物老师的行当了?但要我们动手实验,谁不愿意?于是全班同学各自回家悄悄忙开了。

一月后,同学们把栽蒜头的盆子搬到了班级。小张同学实验失败了,因为他把蒜头放在瓶子里,瓶子里有水没有泥土,蒜头埋在水里,还盖上盖子,蒜头在瓶子里烂掉了。我的实验成功了,而且我栽的蒜头长得最好,嫩嫩的,绿绿的`,直直的,自豪地从泥土中钻出来。失败的,心情沮丧。成功的,心情喜悦。但无论失败了,还是成功了,同学们每周观察的记录写得都很具体、生动、精彩。

老师问我们:“为什么今天大家写的文章都很成功?”

我们各抒己见,贪玩的小王说:“我们没有交作文的压力。”

好动的小明回答:“这是我们喜欢做的事。”

我也争先恐后地答道:“写我们亲身经历的,当然会生动。”

老师又紧跟着追问:“那么,我们过去经历过许多事,但写得却不生动呢?

语文科代表振振有辞:“许多事我们虽然经历了,但没有留心,没有积累,所以我们虽有生活,但大脑里没拥有生活素材。”

老师笑了:“对,这就是语文,它从我们身边悄无声息地走过,我们要学会留心观察,认真思考,真切记录,才会学好它。”此时,我才恍然大悟,老师让我们栽蒜头,原来这呵!

喜欢语文课作文 篇3

我在不断地发现与成长,从小到现在我有过许多的发现,但记忆犹新的还是那节语文课上的实验。

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上午第三节课,徐老师满面春风地走进教室,大步跨上讲台,微笑着扫视了全班同学,神秘地说:“这节语文课,我们来做个有趣的科学小实验。”哇?这不是语文课吗?为什么要做科学小实验呢?一个个小问号在大家眼前蹦来蹦去,谁都不知道徐老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接着,老师又像变魔术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圆溜溜的鸡蛋,说:“谁能把这个鸡蛋握碎,就是我们班的大力士。”老师话音刚落,教室里便炸开了锅,有的把小手举得高高的,大声喊道:“我来,我来。”有的甚至跑到讲台上,企图得到老师手中的.鸡蛋。

在大家的争夺下,鸡蛋落到了人高马大的郑明星手里,只见他一个箭步冲向讲台,接过老师手中的鸡蛋,小心翼翼地把鸡蛋放在手心,我想,这小小的鸡蛋对于四肢发达的郑明星来说简直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他开始用力了,只见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使劲握手中的鸡蛋,10秒过去了,20秒过去了……郑明星早已累得面红耳赤,气喘吁吁,可鸡蛋像故意和他作对似的,仍然毫发未损,郑明星无可奈何地看着手中的鸡蛋,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灰溜溜地回到了座位。

怎么可能?教室里又热闹起来了,徐老师压压手让大家安静下来,实验继续。第二个闪亮登场的是田灿,他像离弦了的箭一般奔向了讲台,他在讲台上压了压腿,捶了捶肩,满怀信心地接过老师手中的鸡蛋,放在手中心,用力地握住鸡蛋,只见他涨红了脸,咧开了嘴,可鸡蛋就像一块坚硬的石头,还是安然无恙,“哎”田灿叹了一口气,像泻了气的皮球,回到了座位。

哇!一个小小的鸡蛋竟然这么大的力量,我高举着小手,想:如果这个鸡蛋落到我手里,我一定会让它粉身碎骨,老师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点了我的名字,我立刻跑上了讲台,迫不及待地接过鸡蛋,可是鸡蛋像个不听指挥的家伙,怎么都握不碎,这次只好以失败而告终。

看到我们不解的模样,徐老师告诉了我们答案,鸡蛋是椭圆形的,用手捏它时,由于手指的力量分散到鸡蛋的各个地方,压强很小,所以它不会被捏碎,这种结构被称为“薄壳结构。”

原来,一个小小的鸡蛋里也有这么多的知识,看来,只要留心观察,认真思考,大胆探索,才能发现更多的科海陆空奥秘。

喜欢语文课作文 篇4

在我的学校生活中,学校的课程丰富多彩,有体育课、美术课、英语课、数学课、品德与社会、科学课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语文课。

我喜欢语文课,因为语文是学好其他知识的基础。语文课不仅能让我学会认字、写字,还教会我们阅读和思考。学好了语文课,才能理解数学题的意思,才能明白音乐课中歌词的含义,才能知道品德课中的道理……不学好语文,就不会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我喜欢上语文课,因为我喜欢作文。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因为喜欢读书,我的写作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原来觉得写作文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是刘老师教我们从一篇篇课文中找到了开启作文大门的金钥匙。在朗朗的读书声中,我们积累了语言,也积累了写作的方法;在一次次仿写的训练中,我们“踩着巨人的肩膀向上攀登”……不知不觉中,写作文不再是那么困难的事情了。我特别喜欢上作文评讲课,看到刘老师在作文本上用红笔批改的评语,自己的作文还能读给大家听,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啊!我感到信心百倍。即使没有机会上台念,我也非常喜欢听同学读他们的作文,每到这时,我都会竖起耳朵,认真地倾听,而且是边听边记,取长补短。现在我们每个人的口袋里都装有一个小本子,用它来记好词好句,因为刘老师告诉我们:“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样的日积月累,不仅能培养我们随时记录的好习惯,而且能让我们的'作文受益匪浅。

在语文课堂上积极发言是我的好习惯。因为即使答错了老师也不会批评,我举手回答问题,是在发表自己的意见。在语文课上,语文的每道题都不像数学题那样仅有一个答案,而是有许多许多,只要意思对了就行,因为根本没有准确的答案,一个词也不只是一种意思,而是多种、好多种、许多种。所以在语文课上举手发言,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我喜欢语文课,还因为我喜欢读书。有一次,老师检查我们读书,我们信心十足地举起了手,老师点了几个同学起来读,结果都读得不熟练,不是掉字,就是添字。这段话真的有那么难吗?我心里想着,只听老师说:“读书是要用心的,请同学们再认真地读一遍,有把握了再举手。”这下没有人敢举手了,教室里的空气好象凝固了似的。我按老师的要求认真地读了一遍,然后举起了手。老师看了看我,略略思考了一下,说:“好!你来读吧,读的时候要慢一点,这样就不容易出错了。”我走上讲台,心里又紧张又兴奋:紧张的是,如果读错了,同学们会不会嘲笑我;兴奋的是,读好了,我一定能得到老师的表扬!我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要在乎结果,重在参与,一边大声地、认真地读了起来。终于,我成功了!教室里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老师为我竖起来了大拇指,同学们也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从此,我爱上了读书,也更会读书了。

学习语文真是很有趣的,我非常喜欢语文课。

喜欢语文课作文 篇5

我上过很多堂语文课,这六七年几乎天天都有,一开始的新奇早已变成了枯燥和乏味。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对语文不甚在意。

于是看到题目的时候,我愣住了,后来便笑了。

我最喜欢的一堂语文课是小学四年级的第二堂课。那时候的老师是一个很出名但也很严厉的人。四年级的时候压力很大,所有老师都是名人。所以在班上老师对学生的要求也很严格。

但是这堂语文课颠覆了我对语文老师的认知。

这节课刚上课,老师便朝我们鞠了一个很标准的九十度躬。我们正吵的不亦乐乎,看到他的'动作的时候,我们全部愣住了。周围的嘈杂声全部化为了寂静。

“对不起,同学们。”开场白惊得我一下手滑,笔掉在了地上。不敢置信,最严厉的语文老师,如此清高的语文老师,也会对我们这些小孩子说对不起?我眨了眨眼睛,和别的学生一般静候下文。

“上节课上我说错了,护士节不是3月12号,而是5月12号。因为我搞错了日子,所以有可能会让你们也记错。老师对不起你们。”近乎诚恳的道歉声,我们只好都安静这应对这近乎尴尬的沉默。

不知是谁带头起的掌声,我们的教室被掌声淹没,那掌声响的似是要掀翻屋顶,为老师的可爱,也为老师的勇气。

后来他又鞠了一个躬,可是这次说的却是谢谢。他给了学生尊重。

我的印象中他训了学生,即使是错了也不会像学生道歉,大部分的老师都是这样,于是我总是认为他和别的老师都一样,只会将气撒在学生身上,认为自己教学成绩不好,全都认为是学生的错。

接下来课上的十分温馨和融洽,难得的没有一个学生故意在课堂上捣乱。我彻底的改变了对语文老师的看法,终于在四年级结业的时候,语文是考的全班的最高分。这堂课改变了我,也改变了很多人,全班的平均分明显提高。

这堂课是在掌声中结束的。

这堂课成了我最喜欢的一堂语文课。

也许是因为这两次鞠躬,亦或是因为一次道歉和一次谢谢拉近了老师和学生的距离,它在我对语文课无数不多的记忆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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