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乡作文素材
内容简介:故乡,想起这个词,心中有股陌生感,只有那些记忆潜藏在脑海里。莫名回想,它那熟悉又流动开来。还记得那一... 如果觉得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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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忆乡(语文/1000字)
故乡,想起这个词,心中有股陌生感,只有那些记忆潜藏在脑海里。莫名回想,它那熟悉又流动开来。还记得那一片片山陵,像卧龙般翻滚在地上。若房子建得地势高,出门远眺,不需说,一片绿景突现,因为四面全是山。若天气好些,方圆几公里外冒起的炊烟,甚至老农耕作也能浮现。位处喀斯特地貌的故乡,不出二三里便可以发现一二处溶洞。小的溶洞仅容一个八九岁的孩子通过,身子一弯,不断委缩,挪个几分钟分才进去,初进洞时,溶洞仅容四至五人,空间极小,随身一只蜡烛点亮,洞顶不高,空气微凉,从石缝处传来“呜呜呜”的流动风声,算不得阴森。若是夏天,邀上邻近小孩,呼朋引伴,带着二三小嘴零食,便去这避暑胜地纳凉了,虽比不得皇家庄园,却有个中乐趣。大的溶洞十几里长,走过半小时也不到尽长,一洞极深,几只手电筒向溶洞里照去,除了沉闷听不出其他声音,走得远了,我和几个小伙伴们紧张不安,惶恐的退到洞口才静下心来。
故乡不只有山和洞,每到秋收的季节。每家每户收个千斤玉米,稻谷,土豆……趁着大人收玉米时,溜着弯,向远处打一声口哨,三五个混小子便涌进了深山中,寻找着山里人的美味。樱桃,只见漫山透着红,哪里艳红得惹眼,便提着弯刀钻进荆棘林里,小的樱桃树便砍掉树底,整根拖着回家,一树饱满,嫩红的汁水从嘴中溢出来,一颗一颗吞进口中,好不爽快。若嫌不过瘾,便耐心一粒一粒掏下来,装进口袋里,瞧着其他小孩羡慕神色,大把丢进口里,樱桃籽也不吐便咽了进去。
再等一段时间,林里的毛栗便熟了,爬上三四米树,弄断枝丫,一个跳跃便到了泥地上,也不觉疼。用手将毛栗摘下来,扎手乱跳扔在地上,继续重复着,直至有十几个便用石头砸,将毛栗身上砸一个缺口,用手撕开,几瓣如大蒜样的毛栗安静躺在其中,若经验不足,可能会砸坏毛栗果肉。弄一瓣剥了壳扔进口水,一声脆响响起,甜而脆,往复两三次,口水栗肉绽放在味蕾,一次山寻野味栗子,满载而归也有俩三斤。虽说果类必不可少,可也只有秋季才多果实。所以田里也成了孩子们的乐趣。种稻秧的老农往往会扔百来条鱼苗进田里。鱼,虾,黄鳝,荸荠(马蹄),田螺,黑蟹这些也成了孩子们腹中之味的美餐了。若是白天能从绿油油的田地里掏出一两条黄鳝,那算得上捕鳝高手了。
白天黄鳝不会出现,躲在水田的深洞中,只得找到洞穴之一,再探查另一尾洞,两头用中指堵住,其中一头缓缓沿着洞口方向钻进,即使洞里有黄鳝也很难抓住,黄鳝身上极滑,手每抓一会儿便会让它逃跑,所以白天抓住黄鳝难上加难。若是没捉住黄鳝,弄坏了秧子,被老农发现追上二三里都有可能。
所以晚上便是捉鳝好时光,一块大水田几十条鳝鱼更是平常,带着一个大瓶子,一双水筒胶鞋,一双手套或臭袜子戴在手上,寻三四里。一晚上可能收茯几十条鳝鱼,一锅油焖黄鳝便可香满厨房了。故乡的景始终在我心中,那朴挚的生活不再有。
第二篇:忆乡(语文/800字)
故乡的景使我沉醉,故乡的人使我留恋,故乡是我永远的归宿。
小时候住的地方是有田埂的,鲁迅笔下“碧绿的菜畦”“紫红的桑葚”也不难瞧见。无论白昼还是夜晚,在那田埂边,嗅着草的芳香、花的甜美,独自享受静谧,心中越发安然。这就是故乡的味道。
故乡的樟树苍翠而富有生命力。树木的纹理让她看起来壮实、有力,那树上叶子的纹路仿佛能让人在触摸时感受到生命的奥秘。远远望去,绿油油的,春意盎然。当黎明的第一缕曙光照射下来时,树也从沉睡中苏醒,向世人展现出自己曼妙的身姿。每逢秋日,她就会制作出一张张“明信片”,绿色黄色互相磨合,混合出一种更为独特的奇妙色彩。“明信片”或随波逐流,或随风飘散,散落人间,在这片土地上留下自己生命的足迹。我爱这舒心的绿色,爱她的生机,更爱滋养她健实臂膀的故乡。
故乡的桂芬芳扑鼻。这儿的桂不似杭州的漫山遍野,只是每个地方散落着那么几棵。但正是有了那么几棵,使人们鼻翼间流动的空气,增了几丝甜甜的,恰到好处的清香。桂树的花小巧玲珑,一小撮一小撮地隐在叶丛中,是那么的羞涩,像是刚开始经历青涩的青春。花是不经风吹日晒和雨淋的,但凡天气糟糕些,花便散落了一地,看着是那么的弱不禁风,我见犹怜。我爱这桂的清香,爱她的小巧,更爱给予她美妙姿容的故乡。
故乡的夜深邃幽静。夜空嵌着的星辰只是那么稀少的几颗,虽然少,却把夜空点缀得多了一份神秘。黑洞似的天空像一位戴着朦胧面纱的绝色少女,吸引着我的眼球。天穹下的田埂也因夜的到来而没了农人辛勤劳作的身影,所有的一切,都被夜带入了美丽的梦乡。大概只有虫儿们会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为夜的无声歌唱伴奏。田埂的小径上静静的,只有皎洁的月光时不时现出她俏丽的身影。我爱这夜的神秘,爱她的宁静,更爱被她笼罩着的故乡。
“旧忆就像一扇窗,推开了就再难合上。谁踩过枯枝轻响,萤火绘着画屏香”这片故土的一景一物,时常编织在我的旧梦里,牵引着我的心。虫鸣、樟绿、桂香、夜星稀故乡的一切将伴着这首歌暂时封存在我的记忆中,静候着下一次唤醒。无论何时何地,我的心中始终都会有令我魂牵梦萦的故乡,难以忘却。
第三篇:忆乡(语文/700字)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们四川这边的水土也正是孕育了我们这一方人,有时我想“蜀道难,难至上青天”这句话是不是对的,然而我的看法并不是这样
回想以前,家乡在我的心里是那么的美,那么的翠。它的一草一木在我的记忆是那样的深刻,它不像城市一样繁华,但它却是那样的幽静,没有城市的喧嚣,仿佛让人感到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样。
我很怀念躺在田野里,唱着一首小歌,打着一曲小拍。幽寂的夜晚里,只能听得到青蛙在歌唱,所谓“稻花乡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忽闻一阵笛声传来,传遍整个田野,我慢慢地也跟着笛声而沉睡,一阵风吹来,有种春风拂面的感觉。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一位身穿白衣的道士吹着木笛。”
与其于城市,我觉得家乡更加让人喜爱。记得家乡中的一条羊肠小道,路途曲折,直通到山谷里,看着水池,那水中的倒影引起我的关注,兴奋的欢呼起来。把双脚放入水中,那一种清凉的感觉让人感悟到大自然的美丽,许多小鱼儿都争先恐后的游来咬脚趾头,痒痒的。这仿佛像是一幅水墨画,描绘出了家乡的曲线美。
仰视水面,月光照射到水中,形成了一个大大的.玉盘。而此时的鱼儿们就将月亮围住,双鱼在月中盘游着,就像八卦阴阳一样。垂垂柳枝,一阵风吹过,那柳枝就低下了头,将柳枝轻轻放入水中清洗来装扮自己。
每当听到“卖冰糖葫芦咯,好吃的冰糖葫芦”我就会想起街上的那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孩子们都围了过去,“我要,我要。”“好好好,每人一串,不要抢”小贩着急地说。最后每人都如愿以偿的吃到了一串冰糖葫芦。
偶尔看见路上的行人有说有笑的,没有一点不拘束,大家到了这儿就是亲人。
是的!我的家乡是那么的美,又是那么的野,人是那么的和蔼可亲,让我不禁想起家乡。今年春天,我特地写下此文来回忆我最爱的家乡。
第四篇:忆乡(语文/700字)
一条悠久历史的小巷,红瓦白墙的房屋,雨水一滴一滴朝着屋檐而落下,带着一股清香,踏上这条小巷
眼眸看见远处飘在天边的淡灰色、依稀可见的隐隐约约的山影,藏着什么,竟牵动着八方来客?
抬头望天,便是鼎湖峰,低头环视,郁郁葱葱、水波荡漾。当你走进这样的“仙境”,眼睛不会眨一下,雏鸟叽叽喳喳,微风佛过,绿叶弹奏出“自然进行曲”,风吹花落,却泪如雨,因为这儿是魂牵梦绕的家乡!
走在小赤壁,每秒都能感受到惊险!正中央刻着小赤壁的由来简介。远处一座山,有一条弯弯曲曲的“龙”,有着那么几个人如同到“龙宫”去做客。若在小赤壁拍照也是极好的,那金灿灿的背景,往那一靠,感受石头的芳香,眼一闭,依然是那个画面
刘基的“烧饼歌”为证烧饼的色香味俱全:“明太祖,一日身居内殿食烧饼,方啖一口,太监忽报国师刘基觐见。”若去游缙云漏吃了缙云烧饼便是遗憾。只见师傅熟练的揉捏起一个白面团,抓起肉粒与缙云当地特有的霉干菜,用木棍在木桌上滚了几下,在饼坯正面刷上少许糖水,洒上芝麻,反面刷上少许糖水,“啪”一声把烧饼贴烧桶内壁上了,用炭火烤3-4分钟。出桶的烧饼皮金黄色,半焦的糖水闪着光亮,漫天星一般的芝麻,既是香料,又是点缀,饼未入口,先觉色泽养眼,喷香扑鼻
外地旅客,初咬一口如此喷香的烧饼,情不自禁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立马掏钱包再买几个尝尝,生怕如此美味的烧饼抢购不到!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尽管天气是那么的爽朗明媚,可还是有那么几分忧伤感,坟前旺火“噼里啪啦”唱着追悼歌,亲人的眼眸总是不争气的落下泪水,坟旁的柱子上丧花在凄凉的春风中飘着。一杯雄黄酒,几个清明馃,静静地放在坟前。亲人手拿几根清香在心中默默地对离开的亲人倾诉着无尽的思念遥
夕阳吻地,抬头望天,残阳如血,霞光似火,谱写成落日的乐
缙云依然
第五篇:忆乡(语文/1000字)
伴随着时代的脚步,越来越多的人变得“腰缠万贯”,许多人也由农民变成了工人,工人变成了老板,也都陆陆续续地离开了承载着他们回忆的乡村,走进了复杂的、“五颜六色”的城市
虽然已举家迁往钢筋水泥构筑的城内,虽然每天忙于几点一线的学业,但故乡──一个不起眼、不出名的小村庄,却是我梦中常到的,也是我最难以忘怀的地方。
忆乡,是因为家乡的花草树木。记得小时候,虽然并不富有,却十分快乐,天天沉浸于欢乐之中。当时的我,没有手机、电视、电脑,但与伙伴们的打闹、偶尔捉一下迷藏。在树后,有我们的身影;在草地上,有我们憩息的姿态。累了,就躺下来,手里拿朵花摆弄着,等休息好了,又在树后、草地上无忧无虑地喊着、叫着、笑着它们不会和我们说话,但它们却是我们快乐的一部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忆乡,是因为家乡的人们。他们热情、善良、无私。记得当年我口渴,还是一个同乡的阿姨送我几瓣西瓜解渴呢。他们乐于助人,当我因为摔倒了半天爬不起来的时候,是乡亲父老一点点拉我起来,帮我包好破皮淌血的小手,轻轻拍去我身前的尘土,还摸着我的脑袋柔声地说:“小男子汉,没事,没事”他们如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般照顾着我,我也一直认为我一直不会离开他们。
忆乡,是因为家乡的“小朋友们”。在乡下,当时的我与动物接触挺多的。我家当时有三只鸭子、两只狗、五只鸡。其中,狗狗们与我关系最好。我天天和这群“小机灵”玩,若是他们不在,我吃饭都不香了。而它们也天天陪着我,于是,我就认为即使以后发生了什么事,它们也不会离我而去。
忆乡,是因为家乡的风和雨。记得在炎炎烈日的夏季,是那一缕两缕的凉风,为我带来了一丝凉意。风儿拂过,树叶喧哗声与那蝉鸣似是在歌唱这美好的生活。雨,特别是家乡的雨,十分温和,滴滴答答地响着,真像是在奏乐,使我根本感受不到压力,感受不到烦恼。我愿一直下着这雨。
忆乡,更是因为乡下的生活。现在城市里的生活节奏太快,佷多人都已经追不上时代的脚步了。而那时,乡下的生活是那般舒适惬意的,没有压力,也没有烦恼,几乎每时每刻都是乐呵呵的,随时都洋溢着的天真、无邪、温暖的欢声笑语。我认为我们生活以后可能变化不大。
可是现在呢?放眼望去,本该属于花草树木的领地都已被高楼大厦、停车场所占居。好不容易回到故乡,很多熟识的乡民们也都离开了生养他们的土地,出去赚钱了;以前的“小朋友”“小机灵”们也都走了,一部分没有走的,也只是成天呆在电视、电脑前,或是成了连走路都在摆弄手机的低头族。美好的记忆,都不在了!
如今,故乡留给我的,不是以前想象的美好,而是“只得其想而不得实现”的无限惆怅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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