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写状物作文四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写状物作文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写状物作文 篇1
我住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在这个平凡的家庭里,有一只可爱而又骄傲的“小花猫".它既不会跑,也不会跳。而是一只小闹钟。记得那是我8岁生日那年,妈妈送给我的。
“小花猫"真讨人喜爱.红红的嘴巴上,一对水灵灵的眼睛正不停转溜转溜向我望来.两只毛茸茸的耳朵上系着一只粉红色的蝴蝶结,看上去别提有多可爱啦!它那圆圆的肚子上就是一面透明的闹钟.每当早上7:00,它总是用清脆的嗓音,把我从睡梦中唤醒.有了它,我早上上学就不会迟到了.晚上,我第一眼看到的是它,吃完饭后看到的也是它,看书前看到的还是它.好象随时都离不开它.每天晚上我都随着它那清脆的秒声甜甜地进入梦乡.它又好象在唱动听的摇篮曲,催我快快入睡.就这样,"小花猫"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小花猫"在我床头以有4年了,我非常喜欢它.当然它也很喜欢我喽!每当我不开心是只要按一下它头上的按扭,它就会唱一支歌谣,让我散散心.我也把那些烦恼抛到九宵云外,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啊,小花猫真令人爱不释手!
写状物作文 篇2
若说代表着春天的是玲珑可爱的桃花,那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则是夏季代表者,凌寒独自开的梅花是寒冬的使者,那娇艳多姿的菊花便应该是秋天的标志了吧!
秋天不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但是菊花却是我最喜欢的花了。我喜欢菊花,是因为她们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
我爷爷家的小院里头便有着一大丛菊花。原本那里是棵桂花,金秋馥郁的花香总让我眩晕,我央求爷爷换成别的花。不,就是菊花。
如今,我去爷爷家,看见一簇簇菊花和着风姑娘的吟唱而翩翩起舞。这些菊花大多是金色的,还有一些粉色的——有深有浅,花朵有大有小,很随意的样子,可爱的“蓬蓬头”压得腰杆都直不起来啦,就仿佛害羞的小姑娘红着脸低着头;那朵淡黄色的花骨朵,总是含苞待放的模样,似乎还在睡懒觉,我忍不住要猜想她盛开的笑脸;墙角边上一朵白菊花孤单开着,风儿拂过,摇曳着楚楚可怜的舞姿,真美啊!
我喜欢菊花,不仅是她们如此的外貌,更是她们的品性吸引着我。
菊花乃是“花中君子”之一,又有人称菊花为“花中隐士”。据说这个称谓是源自于晋代诗人陶渊明隐居之后,终日与菊花为伴,故而后人便赋予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之称。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这诗句是对菊花凌霜怒放的最真实写照。菊花不在春日与百花争艳,不在炎夏与荷花斗奇,更不会在隆冬与腊梅夺魁。她们,只在属于她们的瑟瑟秋日中默默绽放着恬静的美,美得夺目却不喧闹,美得惊艳却不张扬!虽无沁人心脾的花香,也没有硕果累累的秋实,任一轮轮秋风秋雨的洗礼,那一任洗尽铅华呈素姿的仪态万方,燃尽一生的舞动精灵,让我叹为观止!
谢谢你,菊花!有你,萧瑟的秋天更是鲜亮,有你,风霜都不再无惧!
写状物作文 篇3
当人们谈起“钢琴家中的第一人”时,凡是喜欢听钢琴曲的朋友都知道,他就是肖邦。他是怎样成为“钢琴家中的第一人”的呢?
肖邦初到巴黎时,还是个没有名气的青年,经济十分困难。所以没有资金举办他自己的音乐会。当时匈牙利钢琴家李斯特已誉满全城。于是肖邦前去专门拜访李斯特,请求李斯特给他一个钢琴表演的机会。李斯特让肖邦弹了几曲,演奏完之后,李斯特觉得肖邦演奏得很好,于是答应了肖邦的请求。
一天晚上,李斯特举行公演。按照当时音乐会的习惯,演奏过程中灯火全部熄灭,以便为了听众能在黑暗中全神贯注地欣赏音乐家的演奏。
这天的钢琴演奏的(得)深沉淳郁,听众听得如醉如痴,都以为李斯特的演奏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当演奏结束时,灯火重明,在听众狂热的喝彩声中立在钢琴旁的,却是一位陌生的青年。这时李斯特上台向听众们介绍这位年轻的'钢琴家。人们这才明白了,原来李斯特在灯火熄灭之际,悄悄换上了肖邦。
肖邦从而一鸣惊人,被誉为“钢琴家中的第一人。”
写状物作文 篇4
在我奶奶家,有一只大公鸡。
瞧,它那全身密密的羽毛,有条理的排列着,脖子上的是暗红色的,就像是耀眼的锦缎。肥胖的身子上长着五颜六色的羽毛,仿佛披着一身花花绿绿的迷彩服。火红的鸡冠高高的竖起,两只眼睛亮亮的。再昂起它那高贵的头,看上去别提有多威风了!
瞧瞧它走路时目中无人的样子吧!只见这只大公鸡轻轻抬起它橙黄色的“脚”,还不赶紧放下,来了个标准的“金鸡独立”,随后,它抖了抖那双漂亮的翅膀,仰起下巴,轻蔑的扫了眼笨拙的鸭子,才放下脚,慢条斯理地向前走去。
这只大公鸡呀,不仅走路的时候居高临下,十分骄傲,它也非常好斗,愤怒起来连我都要害怕三分。
一次,我一不小心一脚踩进了泥坑里,不料,脏水溅到了大公鸡那美丽的羽毛上,它气急了,“咯咯咯......”地不停叫着,瞪圆了两只豆眼,脖子四周的羽毛张开并直直地竖起,展开的翅膀发了疯似的抖着,向我扑来,我飞快地一闪身,大公鸡便直径倒进泥坑里,尖尖的嘴巴也正好将旁边的气球给戳破了,发出“啪”一声爆响,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却没有注意到大公鸡已经气势汹汹地扑打着翅膀,跑到我面前,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在我身上留下了纪念——裤子上的一大片泥迹和手背上的三道爪痕......我哭笑不得,迎上大公鸡那得意的目光,也只能灰溜溜地逃走了......
唉,奶奶家的大公鸡呀,真令人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