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读后感的作文合集十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人们都说“一本好书是一位好老师”。这话一点不假,一本好书能催你奋进,发你深省。《哭泣的海鸥》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在寒假里,我幸运地读到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更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爱!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沙滩上,有许许多多的海鸥,海鸥们好吃懒做,依赖渔船经过散落在沙滩上的小鱼小虾为食日子,日子过得悠闲极了。其中有一只叫咖比的海鸥,它的妈妈对它非常严格,从小培养它远距离飞行和捕食的生存能力。可咖比不明白母亲的苦心,不是抱怨就是偷懒,最终什么都没学成。后来,渔民们搬家了,再也没有渔船经过了,海鸥们没了食物来源,又不会下海捕鱼,经常为一条死鱼争夺得死去活来。这时咖比终于明白了妈妈的一片苦心,可一切都太晚了。咖比的妈妈为给咖比找食物,被鲨鱼无情地吞吃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沙滩上只剩下海鸥们冰冷的尸体……
是啊,爱有时是无微不至的关怀,有时是亲切的轻声细语,但有时却是严厉的训斥,或是看似无情的冷漠,但这又何尝不是爱呢?
掩起书本,我不禁想起了往事:四岁那年,有一天,晴空万里,我和妈妈去公园玩。我快乐地蹦蹦跳跳,玩得不亦乐乎,突然我不小心摔倒了。我哭喊着,要妈妈来扶我,“呜——妈妈,扶我……”妈妈非但没有跑来扶我,更不心疼我,只是冷漠地对我说:“孩子,你不小了,要学会坚强,学会自己站起来!”我哪肯,哭喊得更起劲了:“妈妈,我要你扶,你是个坏妈妈……”妈妈始终没过来。我没办法,只好自己从地上蹒跚地站起来,这时,我惊奇地发现自己能稳稳地站起来了。从那时起,碰到很多事,妈妈总是让我试着自己去解决,而她在我眼里好像始终是在一边冷眼旁观,有时还会给我几句训斥。因此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我的妈妈没别人的妈妈那样疼爱孩子。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在慢慢长大,现在蓦然发现要不是平时妈妈对我的“冷漠无情”,哪有我现在面对许多困难和问题时的独当一面和从容自信。
的确,爱有千千万万种的表达方式,或严厉或亲切,或温和或冷漠,或春风细雨或雷霆万顷,但是不变的是爱本身。我们要学会感受爱,感受什么是真正的爱,更要懂得感恩爱回报爱。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嗯,没啥吃惊的,没上小学的时候就读了唐诗,百家姓也看了,12岁之前也开始接触诸子了,历史书也没少看,恰恰就是没有看三字经。这次为了自己的外甥读书,买了本三字经,不是啥图文的,就是地道的中华书局出的,一点都不fancy。看了之后还是挺有感触的:
为学者,必有初。小学终,至四书...四书通,孝经熟。如六经,始可读...经既明,方读子....经子通,读诸史.....这个说明了读书的顺序,三字经作为启蒙读物,四书学习做人的基础,六经则是进一步阐述儒家的思想,只有等建立了明确的人身观世界观(说难听了就是所谓的对错的判断之后)才进一步的去读诸子,等这些都明白了才开始去接触历史。这个顺序说明了一个基本的道理,书不是乱读的,一切都要循序渐进,所谓的少不读三国,老不读水浒也是这个道理,小时候不能上来就接触所谓的诸子百家,更不能直接的去开始读历史。经史,经史,只有明白了经才能去理解史,只有明白了自己才能去看这个世界。我爸很多年前就说我不是不读书,而是读书读多了还没人教,最开始没什么理解,以后逐步发现了读书却是要有这个步骤,我小时候读的第一本字书应该是孙子兵法,然后通过这个开始研究兵家,通过兵家而去了解历史,通过历史去学习法家,通过法家来去了解自己还有这个世界。
结果虽然不能算是差,但是我没办法接受所谓的对错善恶,历史上的对错又是什么呢:因为胜者为王败者贼,所以成功者不会被指责,那么为了成功不择手段也是合理的。虽然我觉得现实就是如此,但是这也是种悲剧吧,果然人才人才,成才之前应该学会怎么做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它是一只哑巴的吹号天鹅,但它并没有因为自己自身的缺陷而感到自卑,它反倒努力学习了很多知识。在别人的帮助下,它学会了写字,学会了吹号,也因为吹号而挣了不少的钱。
当它得知自己的小号是偷回来的,它的心里感到很难过,很内疚。
它虽然只是一只天鹅,但却知道声誉有多么重要,拼命赚钱来还债。而当它功成名就,在波士顿、费城等很多地方出名后,它却放弃了名誉,回到了它自己的家,和自己的家人们重新聚在一起,又成为了自由自在的一只天鹅。
路易斯的爸爸:虽然它儿子的那把小号是偷来的,但并不代表,它是一只爱偷盗的天鹅,反而,它是一只诚实、具有高尚品格的天鹅。它这么做,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小儿子路易斯能用小号来代替他自己的声音。可以看出,这只天鹅爸爸是很爱自己的孩子的,为了自己的儿子他不惜自己的声誉去偷了一只小号,而这也成了他的心病。最终当他有能力偿还小号的钱时,差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萨姆:萨姆很喜欢鸟类,自从遇到了路易斯一家后,他成了它们的好朋友。他很善良,在路易斯的妈妈遇到仇敌时,他帮助了路易斯的妈妈;当他知道路易斯是一只哑天鹅后,他让路易斯来到学校学习写字。在路易斯需要帮助时,萨姆会不远千里赶到路易斯的身边。总之,他帮了路易斯一家很大的忙。
读完《吹小号的天鹅》,我觉得,路易斯身上有许多好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而我,最应该学习的,就是它努力、认真学习,永不放弃的精神。它学习吹小号时,虽然没有老师教它,但它凭着自己刻苦钻研,不惜割开了自己的脚蹼,最后自学成才,学会了许多非常好听的曲子。我在学习小提琴时,平常在家练习时,一个曲子最多我也不会拉过三遍,而且每一遍都很不认真,哪里拉错了,也不改正。在以后,我要多多学习路易斯认真刻苦学习的精神。
我更要学习路易斯和他爸爸的高尚品质,做一个品格高尚的人。我还要像萨姆一样,热爱大自然,爱护动物,做动物们的好朋友!童话里写了一只吹号的小天鹅叫路易斯,它却是一只生下来就发不出声音的哑天鹅。名为吹号天鹅而发不出声音,麻烦就大了。就算是等到有了心爱的天鹅小姐,也无法像所有天鹅那样用洪亮的声音去求爱。可是小天鹅并没有灰心,它找到了一个老朋友,一个牧场的孩子帮忙,孩子让它进学校学习读和写。
就这样磨练了很多天。可是依然也没有用,它看中的天鹅小姐不会读,看不懂它在石板上写的意思,就飞得无影无踪了。这回天鹅爸爸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它决定冲破一家音乐商店的玻璃橱窗,给路易斯叼回去一把小号。小号是偷来的,这回小天鹅心里愧疚极了。它便学会了几个音符之后,就把小号给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便和它那位老朋友一同去夏令营挣钱还债了。它在夏令营听到了许多优美音乐,于是把右趾蹼割开,这样就能够按小号的按键,吹奏出好听的曲子来。夏令营结束后,它先后到波士顿和费城去演奏小号,它的小号越吹越好,名闻全国,成了美国小号演奏家路易斯·斯特朗第二——它还是叫路易斯,这当然是作者给它起的,因为作者——这位安排书中人物命运的“上帝”——正是注定要它和那位小号大师并列在一起的。
这一来,它挣到了许多钱。也是无巧不成书,一场暴风雨把它心爱的那位天鹅小姐逼降在它寄居的费城动物园的湖上。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我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是一本讲述阿龙纳斯教授.尼德#183;兰.尼莫船长三个人驾驶着自己的船在海底行驶了两万里。经过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南北两极海洋,一路上发生了很多惊险刺激的探险故事。里面有去海底珊瑚坟墓埋人.海底森林打猎.去打大头鲸等等。
我给你们讲一小段吧:尼莫船长把自己的船变得像一支厉害的鱼叉,由船长的手来挥动指挥,诺第留斯号开过地方就留下大头鲸两半片蠕动的身躯。诺第留斯号完全听掌舵人的指挥,追着大头鲸或正面打,或侧面刺,或切割,或撕裂,四面八方,纵横上下,就用它那可怕的尖角乱刺乱戳。一会儿大头鲸死的死,跑的跑四分五裂没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疯羊血顶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大作之一,故事讲述了发生在大霸岙的狼与羊的战争。读完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故事的主人公血顶儿在刚出生时,就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它的母亲被母狼咬死,而血顶儿正好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因此它对狼产生了仇恨,时刻想着要去复仇,每天晚上就把自己的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久而久之,就把它那美丽的盘角变成了箭似的.直角,终于有机会把母狼产下的三只小狼崽置于死地。在复仇路上,它历经数不清的酸甜苦辣,最后它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血顶儿为了给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他还是顽强地坚持着它的信念,这种坚持,很是让我感动。让我明白:即使面对一个艰难的处境,也不要放弃,只要坚持过,努力过,即使输也一样光彩。我们心里都有一个梦想,像血顶儿一样为之奋斗,相信最后的血顶儿一定为自己感到骄傲。我相信血顶儿的明智选择是对的,而它的母亲也应该为自己的儿子而感到骄傲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群像“疯子”的人,他们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还有名画《蒙娜丽莎》的作者达·芬奇等,都是怪人,他们坚持着各自的信念,都成为了有作为的人。
萨克斯是我的爱好,妈妈一度让我放弃,而我坚持下来了,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一定要让妈妈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我的坚持是值得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读完了《从树上传来的吆喝声》,我懂得了:一个人如果没有怜悯之心。他是良心狗肺或者是心狠手辣的人,永远得不到别人的怜悯,我们要多为他人着想,不思考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敬!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多助人为乐,多为他人着想!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知道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后来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通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美好而温润的回忆,现在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应该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间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现在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通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后来返回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对比,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择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非常苦恼,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终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后来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后来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这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终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追风筝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追寻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心里藏着阴暗,有些人敢于面对,像索拉雅和拉辛汗;有些人选择用另一种方式去弥补,像阿米尔的父亲和哈桑的母亲;有些人在逃避后选择再次回归,像阿米尔。我想没有人是哈桑,因为不会有那样善良的人存活,所以我们的一生都是个追风筝的过程,希望在追到风筝的那一刻再倒下,然后仰望蓝天说一句:“这辈子我不再欠任何人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草房子》,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写了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的六年快乐时光。这本书还写了许多人物,如陆鹤、细马、秦大奶奶、杜小康、纸月……,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桑桑。
桑桑是个活泼、调皮的男孩。他用碗柜做成了高级的鸽笼,用蚊帐做鱼网去捕鱼,结果,被妈妈打了一顿。后来桑桑生病了,很严重,他的爸爸桑乔四处奔走求医,结果,桑桑的病没有好转。大家都以为桑桑要死了,可是桑桑一点也不畏惧,而是坚强地和病魔作斗争。看到这里,我忍不住哭了,桑桑要承受那么大的病痛,该有多难呀!比起桑桑,我很胆小。记得有一次我发烧了,妈妈带我去医院打针,当我看到针头的那一刻,我吓得“哇哇”地哭了起来,死活都不肯打针,后来无奈,还是被强行打了针。
看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温暖的父爱和无私的母爱。还懂得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要和谐相处,遇到困难不低头,不退缩,只有真正的去面对困难,才能够解决困难。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有点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暑假的时间里,爸爸给我买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叫做《寂静的春天》,这是一本关于保护自然的书,书中作者用血淋淋的事实,希望唤醒无知、愚昧的人们,不要再用使用蛮力,来对付也是地球一分子的昆虫、植物。也呼吁我们,要尊重生命,谦卑为上,不要自以为是。否则将有一天,会为人类带来无可挽救的灾难,毁灭性的灭亡。我读了感觉非常震撼。
目前,长期流行于全世界的口号—————“征服大自然”,大自然仅仅是人们征服与控制的对象,而非保护并与之和谐相处的对象。人类的这种意识大概起源于洪荒的原始年月,一直持续到20世纪。没有人怀疑它的正确性,因为人类文明的许多进展是基于此意识而获得的,人类当前的许多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也是基于此意识而制定的。
在四十余年后,书中所提,滥用药物的情形,不仅没有改善,更变本加厉。将人类带入更深、更无可救药的境地。因为人类为了更方便的生活,而许多事实的真相,被隐瞒和蒙蔽。许多人因为无知,陷人类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而不知。
而现在,人们慢慢意识到这个严峻的问题。环境保护,成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而这在几十年前却是仅仅是一些生物学家脑子里的想象,而真正使环保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直接导致后来将环保列入政策法规中的却是一本大家似曾相识又不太熟悉的书——《寂静的春天》,而这本书也是世界上第一本将环保作为主题的书。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意识到:爱护环境,就是爱护我们人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