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塔克、玛利欧、柴斯特、亨利。塔克是一只聪明的老鼠;玛利欧是一个守摊的小男孩;柴斯特是一只有音乐天赋的蟋蟀;亨利则是一只老实的猫。
一件偶然的事情,改变了柴斯特的一生。柴斯特遇到了腊肠的诱惑,所以他来到了纽约,玛利欧听到了它的鸣叫,所以它被他带回了报摊,它认识了塔克和亨利,如果这三个好朋友没有在晚宴上忘乎所以,火灾就不会发生,柴斯特想要用自己无与伦比的鸣奏取得玛利欧的谅解,同时也为这个一直不景气的报摊带来更旺的人气,
每天给人们唱歌,而晚上努力练习的柴斯特,忽然觉得没有了自由,没有了快乐,所以柴斯特决定要回到涅狄格州老家去,塔克和亨利带领柴斯特搭火车回老家,就这样柴斯特离开了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