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读后感的作文七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我某些时候对身边的人和事物的质问,怀疑,逃避和他的言行不拍而和。他的彷徨与苦闷几乎可以传染,让我深陷其中;他的思想在我看来是我的思想更详尽的描述;他对世界的看法某些方面来说就是我的看法。我甚至怀疑主人公的原型就是我。
这些也就是当初穆航不让我看这本书的原因,他说我看了会对主人公的世界观展示完全赞同的态度,如果见到了主人公,我会跟他一见如故,但事实并不会如此。
首先,他应该看不惯我,我也看不惯他。所以并不存在一见如故之说。更重要的原因是,虽然在很多地方很相似(这我不得不承认),但对他来说,他看不惯的他不会去接受。而对于我,我可以。
我可以接受他人假模假式的邀请参加个什么活动;可以接受我不是很喜欢的人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可以接受某个势利的大叔用他虚伪的语调陈述他认为的事实。
这种接受,它不仅是证明我可以读这本书,我并不是霍尔顿(主人公名字)的证据,更是一种自我思考,一种对人生的认识。我可以随时想到那些他看不惯的现象,让自己接受它,让自己不再做霍尔顿这种看什么都不顺眼的人。这是我读完这本书的一个收获。
除了这点,还有几个地方让我印象很深刻。
一就是主人公的麦田。
他老是想象有一块麦田,有很大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个几万个,读后感《《麦田里的守望者》点评450字》。附近没有一个大人(除了他自己),他就站在悬崖边在哪儿守望,要是有孩子往悬崖边奔来他就把他们捉住。他整天就干这个事,只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二就是安多里尼先生给他的纸条。
上面写着:“一个不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
三是霍尔顿准备一路搭人家的车到西部去
(用他的话说就是离开家,不再到那混账的学校上课)时,他妹妹提箱子出现的那一幕。他要向他的妹妹告别,她妹妹很小老粘着他很喜欢和他在一起。后来在约定告别的地方见着他妹妹的时候,她手里拿着箱子说要和他一起走,说只要霍尔顿答应她让她和他一起走,绝不麻烦他,只是跟他走。
“麦田”让我的质问,怀疑和逃避得到了应有的承认和发泄,那里我,不只是霍尔顿,可以从中找到自己青春的痕迹。安多里尼的字条让我知道自己该怎样活,弄清自己往哪儿走,不要为了某种微不足道的事业死去。他妹妹的提箱子出现还是给了我压抑的心情很大的感动,后来他的留下来至少说明他还有羁绊,还有亲情。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小径分岔的花园》是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创作的一部带有科幻色彩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中国人。它讲述了一战期间在英国为德国当间谍的主人公余准在同伴被捕、自己被追杀的情况下,为了把重要情报告知德国上司,而不惜杀死汉学家艾伯特的经过。故事的讲述又以余准被捕后狱中供词的方式展开,且以欧洲战争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的推迟为切入点,引人入胜。
《小径分岔的花园》表面上采用了侦探小说的形式:一战中,中国博士余准做了德国间谍,遭到英国军官马登的追踪。他躲入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博士家中,见到了小径分岔的花园。在当主人公与汉学博士讨论正投机的时候,他把汉学博士杀了,接着主人公被追杀的人逮捕了,然而最终的结果是主人公却成功地把秘密报告给了他的头头。这是由于“柏林的头头破了这个谜。他知道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我难以通报那个叫艾伯特的城市的名称,除了杀掉一个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别的办法”。
博尔赫斯早年深受柏拉图和叔本华等人的唯心哲学,还有尼采的唯意志论的影响,并且从休谟和康德那里接受了不可知论和宿命论以及古希腊哲学家芝诺、苏格拉底等人的哲学影响。他对笛卡尔的思想也了然于心,在上述哲学家的观点的基础上,他采用时间和空间的轮回与停顿、梦境和现实的转换、幻想和真实之间的界限连通、死亡和生命的共时存在、象征和符号的神秘暗示等手法。
博尔赫斯用小径分岔的花园造了一座迷宫小说其实写的是两个故事,但博尔赫斯却把他们巧妙地糅合在了一起。文章的主线是主人公这个间谍正被人追杀,他要把他所知道的秘密报告给他的头头,然后文章的大部分内容都在讲他与一名汉学博士讨论关于迷宫与时空的哲学。本来汉学博士是与本故事无关的,但在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我们在这一刻相遇是朋友,下一刻相遇就是敌人,无数的时刻有无数的你我,我们以何种方式相遇是很不确定的。作家借角色的口宣布“写小说和造迷宫是一回事”,而下面的话才揭示了小说的主题:“由相互靠拢、分歧、交错或永远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博尔赫斯将关于时间相对性的深奥、复杂的哲学问题诉诸小说这一艺术形式,充分显示了他过人的智慧和非凡的文学才能,而把通俗有趣的侦探小说与抽象玄奥的形而上学结合起来,正是博尔赫斯的个人特色。
“时间”不仅是博尔赫斯小说的一个重要题材,也是他最常用的一个手法。与人们通常理解的时间不同,博尔赫斯发明了一种“时间的分岔”:如果时间可以像空间那样在一个个节点上开岔,就会诞生“一张各种时间互相接近、相交或长期不相干的网”,对峙于牛顿的线性时间,在这张网里,人们可以“选中全部选择”。他对“时间”的困惑与关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反映在小说的字里行间。在他的小说中,时间有时是无限的,有时又是周而复始、循环不已的;有时还仿佛根本不存在似的,有时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有短暂的现在,这一切不仅反映了作者的虚无主义情感,也使他的想象力得以在时空中不受限制地翱翔。在所有的虚构作品里,每逢一个人面临几个不同选择时,总是选择一种可能性,排除其他。《小径分岔的花园》的主人公却选择了所有的可能性,这样就产生许多不同的后世,许多不同的时间。
另外,博尔赫斯很推崇时间的重复和循环,他说:“在永生者之间,每一个举动(以及每一个思想)都是遥远的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举动和思想的回声,或者是将在未来屡屡重复的举动和思想的准确的预兆。经过无数面镜子的反照,事物的映像不会消失。任何事情不可能只有一次,不可能令人惋惜的转瞬即逝。”即是说,那些“我”正在经历的“现在”,对于已经经历过此事的“你”来说,就已经是“过去”了。然而“我”和“你”都不会成为最后经历这些事情的人,在不知何时的“未来”,肯定还会有某些人和我们一样,在某种特定的巧合中,很偶然地在经历我们正在经历或是已经经历过的事情。在小说中很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在故事的前半部分,俞琛和艾伯特可以算是朋友的关系,而到了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他杀了艾伯特,他对于艾伯特来说就是敌人了。在艾伯特即将被杀之前,他说道:“时间是永远交叉着的,直到无可数计的将来。在其中的一个交叉里,我是您的敌人。”
博尔赫斯出生于1899年,和川端康成、海明威同年出生。有时候会想,那一年,在世界三个不同地方,有三个大作家同时呱呱坠地,也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和那二位自杀不同,博尔赫斯死于肝癌。老天似乎开了博尔赫斯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他终身从事图书馆工作,担任馆长,掌管82万册图书,却又让他患上严重眼疾,近乎失明。博尔赫斯长年独身,由母亲照料生活,直到68岁才和一寡妇结婚,仅3年就离异。母亲辞世后,他认定追随自己多年的日裔女秘书玛丽亚·儿玉为终身伴侣,并于1986年4月26日结婚,一个多月后去世。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前几天,我和妈妈一起去书店买书,忽然妈妈看见一本书叫《亲亲我的妈妈》,说:“这本书的书名我听着就很亲切的样子,我们就买这本书吧。”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就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有听到,因为我看的很认真,很投入,我沉迷于安迪的生活中。
故事的内容是:在十岁之前,小男孩儿赵安迪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妈妈,在爸爸葬礼的那天,他的妈妈仿佛从天而降一般,最后他选择跟着他的.妈妈一起生活。他们一起离开家乡的小城,来到繁华的大都市,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渐渐地,弟弟(赵安迪的小名)发现妈妈有很多秘密:她是一个电台的主持人,却从来不让弟弟听她的节目;她总是晚上上班,白天睡觉;她的心情变化无常,时好时坏,而且还常常自己对着窗外流泪……弟弟一点一点的解开了妈妈的秘密,也开始慢慢的进去了妈妈的心。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只要有爱,就可以创造奇迹。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时光如水,生命如歌。”在白驹过隙间,我们又送走了紧张的一学期,迎来了又一个暑假。俗话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这个暑假,书成了我最好的伴侣。
这几天我读完了黄蓓佳的新作《余宝的世界》,随着黄蓓佳优美的文笔又认识到了另一个世界。
余宝的父母都是城市中的外来人员,在最底层为了生活苦苦奔波、挣扎,勉力支撑起五口之家。岂料,一连串的变故纷至沓来:父亲的老板成为车祸肇事人,而父子俩竟然是目击者;余宝的小学停办,需要大笔择校费才能转学;亲戚身患重病,走投无路;好友意外身亡;父亲铤而走险,又突然失踪……这个男孩在11岁时面临的一切,如同狂风骤雨一般打得人喘不过气来,几欲抓狂。黄蓓佳把一帧帧真实到残酷的画面,明明白白地摊开在我面前。
大多数11岁的孩子,应该整天就是上学、回家、功课、玩耍,除了分数就没有别的值得担心了吧?而这些对于余宝来说,简直是白日做梦,是痴心妄想,说得难听些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一切都只因为因为他是个外来工孩子。我也是个外来工孩子,每天都要一边上学一边帮助分担家务,简单的饭菜都是必修的“功课”。
余宝他和一些独生子女不一样,他们是含着金汤匙长大,在锦衣玉食中成长,虽然也有辛苦和挣扎,但这些和余宝的经历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面对这一切,主人公余宝却怀有人世间最纯真可爱的心灵。
现实是残酷的,余宝的世界,是发生在我们现在社会上的另类故事,他的成长,是我们这个光鲜世界背后的另一种成长。却也告诉我们:现实残酷,然而拥有什么样心灵的人,会拥有同样的世界。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主要讲了,在草原上两个北京知青陈阵、杨克和他们养的一只小狼的故事。书中写了,因为狼们总是偷袭并杀吃牛羊,给牧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于是从外地来的民工,想方设法地杀狼掏崽,试图赶尽杀绝。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摔伤的鼠洞,牛羊能吃的牧草变少了,游牧变成了圈养,草原的沙化严重了,城市也刮起了沙尘暴。在养小狼的时候陈阵和小狼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小狼受伤后,忍痛杀掉了小狼为小狼保住了尊严。
看完这本书后,我认识到了狼的智慧,狼会打仗,会想办法,善于用假象迷惑他人。我也认识到了狼的团结,在吃牛羊时集体观念特别强,特抱团,绝不会让家人和弟兄吃亏。游牧民族的歌曲的来源于狼的嚎叫,还有狼桀骜不训、宁死不屈的精神。不论是谁都有弱点,狼的弱点就是离开大地,狼离开大地之后,丧失了所有的攻击能力和反抗能力。打狼就是打仗斗体力、斗精力、斗智斗勇,三十六计除了美人计使不上,什么计都使得上,这让我知道打狼非常的困难,不但要用很多办法,而且还有可能被狼抓伤、咬伤。
最后我想说:“如果草原还像以前那样和谐、美好,那我们的地球就不会被污染的这么严重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复述全书的故事,并不需要太多的技术。只是讲了一个女大学生郑微,追初恋情人林静到大学里,林静却出国去了,然后,就又遇见了另外一个人陈孝正,恋爱,四年的流水账过来,到毕业,陈孝正又出于现实考虑,也出国去了,留郑微一个。过了几年,那两人却又都学成回国,轮到女主人公做选择,纠葛不多久,便怅然收场。可以讲,这样的情节,老套得厉害,编故事的水准,与表现生活的厚度,说到顶,大约也就是青春美少女文学的高度。世界是粉红的,现实是柔软的,眼里斗大的爱情二字,柴米油盐还都只是背景。
小说写得并不十分精彩,但却很对我的口味,很真实!那段属于青春的记忆,是每个人都珍藏的!小说的前半部分没有出彩的地方,但却让人跟着去回忆自己的大学生活。从刚进校门的稚嫩乖巧,到开始逃课恋爱,到大四的“分手潮”,到毕业找工作。这些我们曾经亲身经历过,还有我们正在经历和将要经历的事情!作者写得很真实,让人感同身受!
十八岁,郑微对阮阮说:“我是谁,我是天下无敌的玉面小飞龙,有什么我得不到?” 二十二岁,她站在山顶上喊:“美国,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我恨你,你把我的男人还给我!” 二十六岁,微醺,她看着他,“我不可能一次又一次相信你,不可能” 微微,陈孝正,林静,阮阮,谁的青春在逝去,谁的青春已经腐朽?
阿正和林静其实是一类人,对于他们事业从来都是更为重要的,爱情不过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不同的是阿正的出身更为卑微,所以他向上走的野心更大,得失心更重,有几分像是现在网上热论的精英凤凰男。自卑的外化,就是那么的冷漠、骄傲,虽然内心也有几分柔软脆弱和热情,但面对出人头地的渴求,通通都可以被压制。而且如此,他也会选择走捷径,哪怕明知道这会伤害到身边的人。还有什么会比成功更重要?对于林静,他已经有了很好的起点和
平台,而且他更加自信和强势,不需要一个女人来帮助他提携他,他也有过经历,阅尽千帆但还是觉得微微最好,所以认定微微是他一起想走过人生路的人,他可以心无旁骛义无反顾的追求微微。
对于自己不爱的人,他们也同样冷酷,比如曾毓,比如施洁。不能想象如果他们不爱了会怎么样,生活容不得假设,就当他们会相爱吧,如果没有这份信任,微微又怎么会和林静步入婚姻。
比起跳脱飞扬却是在青春逝去的小飞龙微微,美丽的阮阮倒是一语成谶,让自己的青春停在了腐朽的边缘。美女们通常都是相轻的,但是阮阮却是微微最好的朋友,她一直用着自己的办法不动声色的帮助着微微找到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死也成就了林静和微微。可是她自己的爱情之路却是因为一个不敢担当的男孩子而成为一出镜花水月。阮阮幸福吗?当她一个人受伤在冰冷的浴室中独自度过那么长的时间里,她会后悔和怨恨吗?如果当她知道自己踏上的是一个死亡之约而自己曾经深爱的男人却因为怯懦而江并没有赴约,她会后悔和怨恨吗?也许,她会觉得一切都是自己所选,无怨无悔。因为没有期待没有希望自然就没有失望,或者这种平淡也会是一种幸福。阮阮并非看不透,只不过是因为爱着,虽然不值得,但是爱啊。
自喻为“玉面小飞龙”的郑微,洋溢着青春活力,心怀着对邻家哥哥--林静浓浓的爱意,来到大学。可是当她联系林静的时候,却发现出国的林静并没有告诉她任何消息。生性豁达的她,埋藏起自己的爱情,享受大学时代的快乐生活。却意外地爱上同学校的陈孝正,板正、自闭而又敏感、自尊的陈孝正却在毕业的时候又选择了出国放弃了郑微。真喜欢大学时的微微,多可爱的女孩子啊!让我那么喜欢又那么心疼,觉得这个故事好美。 最后郑微选择了林静,我认为这样的结局是美好的!至于陈孝正,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就算有再坚强的理由,也不能回流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快过年了,天气反而不好了,天天下着小雨,又不能外出逛街就从书柜里把以前看过的一些故事书拿出来再看看,翻来翻去,却找了本叫《爱的教育》这本书,慢慢地品味起来。看完这本书后结果发现,这本书里是一段荡涤心灵的爱之旅,原以为它和其他的童话书、故事书一样,只是一些好玩、逗人的一些故事而已。但看过后才明白,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而是讲述的是一个意大利四年极小学安利柯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写的日记。日记里所说的是他一年里的成长经历。书中用简洁流畅的文字,寓意深刻、充满温情的故事深深打动着我。一个温馨、甜蜜的爱,他将所有的故事变成了一个个“鲜活”的日记传文,最让我触动的是小主人公的爸爸给安利柯的一封信,告诉他如何去《感恩》。
在信里他爸爸还告诉安利柯,老师是最值得尊敬的人,让我们每个人都就应尊敬老师、爱戴老师。即使平时老师比较严格或态度不好,甚至有时还会犯错,也要一如既往地尊敬老师。我有时会不能理解老师为什么有些时候要严格要求对我们,对老师有报怨,此刻想想真是惭愧,我觉得,安利柯父亲的这封信不只是写给安利柯一个人的,而是写给全世界所有的人。因为尊重老师和孝顺父母是一样,是每个人必有的基本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