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读书有感作文合集八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有感作文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有感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补天》、《夸父追日》三个故事。
我最喜欢《女娲补天》这个故事。因为女娲很有正义感,她看到人们受到灾难,心里很痛苦,他决心补天,已终止灾难;他杀了残害人民的黑龙;经过一番辛劳整治,苍天总算补上了,地也填平了,水止住了,龙蛇猛兽敛迹了,人民又重新过着安乐的生活。女娲真伟大啊!
读书有感作文 篇2
我是来自农村的,从小也就避免不了和"土"打交道。
小时候,常和伙伴们一起在田间地头在用来浇地的水井旁边挖泥,把泥揉搓成正方体的样子,然后w朝地上猛摔,比赛谁的正方体底部摔的窟窿大,赢家可以从输家得到一小块儿的泥巴。
往往,力气大的人晚上总是能赢一大坨泥回家,乐得屁颠儿屁颠……慢慢大了些,一个个小伙伴都成了家里的帮手,下地干活,手指触碰的也总是泥土,可是这时候的泥土再也不是带给我们欢乐的工具而是我们自由的枷锁。我们再也不能随意地在田地里游荡,这时候的田地是给我们小小肩膀上带来劳累酸痛的源泉,那时候,最怕父母说,周五晚上把作业写完,周六周日下地干活。后来,我到城里上高中,很少有时间再下地干活,可是,那时像我这样从农村来的孩子总被人说成"土里土气",花一样的年纪,不知道怎么消化掉内心不断滋生出的自卑。有时,不如意时竟会暗自躲在角落里为自己的"土"而哭泣。现在,当我终于走出"土气"的农村成为我们家第一位大学生时,很少回家的我总是牵挂着养育我的那片土地,养育我长大的人。偶尔回家也总是想一头扎在土地里,想把农活干完,好让父母劳碌的身子能停一停,歇一歇。虽然在烈日下被晒黑的脸庞回到学校总不免被同学们嘲笑一番,但能用外表的颜色换来心中的踏实,那也总是值得。今天,有幸读到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使我如醍醐灌顶,原来,曾经一度使我自卑的"土气",正是乡土所给予我们永远的情。
读书有感作文 篇3
前不久,学校举行读书交流会。老师说我喜欢读书,因此推荐我去参加。在读书交流会上,我向大家介绍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为了这次交流会,我在老师的帮助下做了很多准备。我把《城南旧事》这本书又读了一遍,查阅了作者的资料,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写出了读后感。老师帮我修改了后还帮我做了幻灯片,最后还配上了一段音乐。我又花了两天的时间把稿子背得滚瓜烂熟。
那一天终于来了,我走上了讲台,开始介绍这本书时,我看着下面的同学,下面的同学也看着我,心中很是紧张,我感觉手心微微出汗,说话也不够流利。但一会儿我就融入了自己的读书体会中,心情也就变得放松了。我声情并茂地给大家讲了我怎么喜欢这本书,喜欢里面的主人公,还有这本书给我的启发。当我讲完了之后,同学们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老师也向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我心中激动极了。
接下来,我听了三位同学的读书交流体会,我觉得他们也讲得很好,从他们的讲述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是啊,就像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说的“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读书能使狂妄的心变得平静,能使束缚的心变得自由。读书可以充盈我们空白的大脑。我今后还要多读书,也要向同学们多介绍好书。
点评:小作者写出了自己参加读书交流会的过程及感受,从中更深地体会到读书的好处。文章语言朴实,富有真情实感。
读书有感作文 篇4
一年一度的读书节又到来了,不过今年我的心情却与以往不同,因为这次我们家被评为了书香家庭。带着这光荣的称号,我和爸爸被安排在主席台对面准备领奖,坐在那里,我有些不知所措,甚至有点紧张,东看看西瞧瞧,思绪飞来飞去,爸爸及时提醒我:“快看表演吧,感受一下读书节的气氛。”我恍惚的思绪重又回到了现实。
舞台上是几个低年级的同学在吟诵诗句,他们穿着古代的衣裳,时而低声吟唱,时而慷慨激昂,时而端坐读书,时而翩翩起舞,在朗朗书声中,仿佛带着我们回到了唐朝的学堂……
最吸引人的要数三年级的表演了,他们表演的是《论语》,由高孔子(高坤扮演)当老师,同学们当他的弟子,弟子问孔子答,重现了当年孔子讲学的气派场景,高坤表演的很到位,他穿着古代私塾老师的长袍,头上顶着发髻,迈着方步仰着头,真的就像个私塾先生,家长们都说他表演的出神入化。在这浓厚的读书氛围里,我也不由自主的摇头晃脑,跟着诵读起来,不知不觉融入了诵读《论语》的行列,相信很多同学也都跟着读,因为《论语》我们已经背的滚瓜烂熟。
终于到了领奖的时刻了,走上主席台的时候,我激动万分,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激动,领导给我发书的`时候,我竟然忘了说谢谢。
一个下午,我都沉浸在喜悦和感动中,在感受读书节氛围的同时,我深深地陶醉了,陶醉在朗朗读书声中……
读书有感作文 篇5
小学生优秀读书作文400字:读《爱心与教育》有感
读完《爱心与教育》后,我由衷地敬佩李老师,他是那么富有爱心、童心、真心、信心。他与学生交流总是充满无限深情的。最终,他的爱心付出得到了回报,学生们都很爱他。
看着看着,我的愧疚感也油然而升,我也爱孩子的,我会因为他们生病了,抱他们去医务室,我会因为下雨了送他们回家,他们没钱吃饭了,我就掏出钱来。每次训练结束,我都会送走最后一个孩子,并叮嘱他们路上小心车辆……但是,由于我为了抓教学进度和效果,常常出现发火的时候。李老师却能始终如一播撒爱的种子,细心呵护着幼苗。他的执着震撼着我,渐渐让我心平气和起来。
现在新的世纪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为一名基层的教育工作者,一定要不断学习,以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要确立新型的师生关系,要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充满信任的和睦关系,要把教师的奉献融入学生的成长过程中。
我想我应该学习李老师,深入到学生的心灵,想他们所想,学他们所学,与孩子们共享喜怒哀乐的情感世界。
读书有感作文 篇6
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这是一个世界性的节日,可见全世界的人们都是热爱读书的,今年的世界读书日让我深有感触,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幸福。著名作家高尔基有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好伙伴。读书好比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的确如此,读书的滋味其乐融融。
读书带给我了欢乐,从书里,大家能学习不少的知识。
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给我薄弱的课外阅读带来了很大的帮助;所以,书是我学习的好帮手。
书是我成长的好伙伴,为我带来了快乐。
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而是要精读。书告诉我们一点,书里面给我们“保存”着许多欢乐。多看课外书,就能学到许多关于人类或动植物的有关知识。
书是我们学习巨大的力量与成功,如果我们在读书时不用脑子记,不用心记,读书读的很快,到最后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白花费了很多时间,所以我们不要把读书看做一场游戏,读书是为你而读,不是为别人而读。
读书有感作文 篇7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没有从头到尾一篇一篇的读,而是先挑自己感兴趣的去读。但读着读着,我放不下了。我感到这每一篇日记,都是一篇十分优秀的小作文。于是,我一鼓作气,一篇接一篇的往下读,终于利用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第一个收获,就是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以前,我只知道写日记能提高写作水平。但由于平时作业多,课外学习多,有时还想玩一会儿,看看电视,不写日记老师也不会检查,就把写日记当成可做可不做的事。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不写日记确实是一大损失。因为写日记太重要了。它不但可以帮助我们记录每天的真实生活,做到经常练笔,还能保存和积累许多自己比较熟悉的写作素材。通过写日记,能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提高我们选材料和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为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打下好的基础。爸爸常给我说的:“芽而后茎,茎而后叶,叶而后花,花而后果”,“好记性不如赖笔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个收获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学会了如何写日记。写日记,要写我们一天中最有意义,印象最深,体会最深,最新鲜的事情。它的内容来自丰富多彩的生活,只要我们做个有心人,生活中的日记素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它让我明白了写日记不能写成流水账,如果感到没什么可写,就要注意平时多观察,多思考。比如写人,应当写自己最熟悉的人,这样容易仔细观察,通过对人物外貌、性格、爱好、气质、语言、行动的观察和描写,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写事,不是信手拈来随便写一件就行,要写新鲜、有深刻意义的。这样写出的日记,对自己、对别人都有教育意义。写事的日记,要条理清楚,有顺序,有详有略。
描写景物,要抓住特点,写的具体、形象,要按一定顺序,由静到动,由远及近,由表及里,由上到下,由点到面,要有条理。
写动物时,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的具体。一般应从外形特点,活动情况、生活习性几个方面来写。
书中有一篇写人的日记叫《啊,老倔》,说的是班上刚刚转来一个外号叫“老倔”的新同学。开始,大家都不太注意他。但作者通过两个事例的描写,使我对“老倔”真的刮目相看了。第一件事:班上有个捣蛋鬼叫王宝,经常欺负同学,人称“惹不起”。当一次他用毛笔在一位女同学的白衬衣上画“乌龟”时,“老倔”仗义执言,制服了王宝,使他向这位女同学道了歉。第二件事:一次长跑比赛,“老倔”一直跑在前面。但由于一个小同学横穿跑道,为了躲避他,“老倔”摔倒了。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强忍疼痛第一个跑到终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通过这两件事的描写,一个呼之欲出的“老倔”就站在了我们的面前。这就是能正确选材、典型描写的结果。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使我懂得了写日记的好处和怎样写日记,还使我通过读日记,明白了不少生活常识,懂得了不少人生的道理、朋友之间的友情,以及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等。
这本书,我太喜欢它了!
读书有感作文 篇8
这几天我又把看了一本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儿童小说读了一遍。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男孩是怎样从一个极其贫困的小男孩变成一个魔法学校格兰芬多学院的一年级学生,并怎样拿到魔法石的。
开始,这个叫哈利。波特的孩子是一个很幸福的孩子,她的爸爸妈妈都是魔法师,可一个叫伏地魔的人把他的父母给杀了。伏地魔却伤不了哈利。波特,那时哈利波特还不到一岁。
后来,又一个巨人把哈利带到了他姨妈家,她姨妈很坏,只让他住在阁楼上的一间小屋子里,那里既黑又脏,而且还有到处乱爬的蜘蛛。但哈利十一岁那年一切都变了,把他抱到她姨妈家的那个巨人,既然是魔法学校的人,他帮哈利买魔法杖、斗篷、帽子……总之所有魔法师用的东西全用魔法币(一种魔法师专用的硬币)买了。哈利业又会了一种新比赛,这种比赛规则是:运动员必须起着飞天扫把去抓球,并且是会飞的金色飞碟!
读了这本书我通过把这里面不认识的字用字典查出来,所以会了许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