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通用10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通用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1
《朝花夕拾》讲的大多是鲁迅的童年故事,用“猫狗鼠”等小故事组成。其中“猫狗鼠”说的是鲁迅小时后。养了一只只有拇指大小的“隐鼠”一天保姆告诉他隐鼠被猫吃了。从此,他见猫就打,渐渐变的“猫见猫怕”后来他偶然听说隐鼠并不是被猫吃了,而是被那个保姆给踩死了,紧管知道了真像,但他还是非常讨厌猫。直到长大后,因为名声问题,才改变了对猫的态度。
还有一篇《百草堂到三味书屋》讲的是鲁迅小时后喜欢到一个名叫百草堂的地方玩。因为传说吃了人形何手乌就能成仙。于是,百草堂里的何手乌便惨遭毒手:他动不动就去挖何手乌的根,挖到土墙都坏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调皮的缘故。他被送到了全市最严厉的学堂,就是三味书屋。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小鲁迅经常到学堂后院折腊梅。在上课时偷偷画画。我想:百草堂和三味书屋应该是鲁迅童年记忆最多的地方吧
其他故事也都还行,值得一看。
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2
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十篇文章记述了鲁迅童年时期的生活和青年时期求学的历程。书题中“朝花”是这些散文记述的对象“夕拾”是指记述者主体的写作时间与方式。当我静下来认真看这本书时,被它的魅力所深深吸引了。
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朝花夕拾”、“荒凉中的自语”、“匕首与投枪”。“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最为著名的散文集,是对滋养过他的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怀念。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是现代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荒凉中的自语”选自鲁迅的散文读集《野草》,篇章短小精悍,结构精巧,具有音乐般的节奏性和流动感。在“匕首与投枪”中,《纪念刘和珍君》、《为了忘却的纪念》、《拿来主义》等作品,都是鲁迅最有分量的杂文代表作。
我希望本书能成为大家开启认识鲁迅、了解鲁迅的一扇窗,从而阅读更多鲁迅的著作,感受“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精神。
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3
每个作家都会写出有关自己童年的琐碎往事,然而这一些往事却能让人读出作者心中的真实自己,这应该就是大作家的语言魅力吧!读完了这一本书以后才感觉,鲁迅先生是一个童年时期(长大了)是一个很悲愤的人,不过平时是很平易近人。
《朝花夕拾》是一本杂文小说。鲁迅的文字让人感到冷中带热,而热中则含有冷。封建的而且鲁迅的文字中有批判和抨击黑暗势力,封建以及迷信,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文章《猫·狗·鼠》,用猫来比喻封建的当时的人。
《朝花夕拾》是一部白话文,在当时的年代能写一部半白半文的文章就已经很不错了,何况这是一部全白话文的,标致出了鲁迅先生勇敢无畏的精神。
这就是我读朝花夕拾有感。
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4
《朝花夕拾》所收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的文章,比较完整的记录了鲁迅幼年到年轻时期三十年道路和经历。
生动描绘了他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的各种生活画面和人物场景,生动描绘未民初时期的社会现象。
其中有一篇《藤野先生》让我读来十分地感动,让我懂得了知识是没有国界的。藤野先生是作者在日本学医学时的老师,对作者非常关心。藤野先生在生活上不大讲究,但为人却诚恳、公正,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他一一纠正作者笔记上的错误,“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继续到他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在知道中国人很敬重鬼时,还担心作者不肯解剖尸体。藤野先生真挚的爱给了在异国的鲁迅极大的鼓舞,是十分无私和伟大。
读了这本书,我读懂了鲁迅的童年生活,也思考着自己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5
《朝花夕拾》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携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最经典的作品,而《呐喊》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之作,是中国小说现代化的卓越开端。他开创了新现实主义,以“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的现实主义精神,深入地描写了社会的一切丑恶、罪恶和病根。
《朝花夕拾》总共收入十篇作品,有《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经》、《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共收了小说十四篇,作于1918—1922年间,这十四篇小说中,作者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前“五四”时期的社会和社会生活。
读了《朝花夕拾》,我可以体会到作者大增大爱、爱憎分明的心灵世界。
读了《呐喊》,我可以领悟到作品的
背后深刻的启示与警醒:现代中国要有希望,必须从政治上、思想上、精神和心理结构等方面,彻彻底底毁坏这“吃人的筵席”。
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6
闲着无聊,我随手拿起了一本鲁迅的《朝花夕拾》便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没想到不一会儿,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先说说这个题目吧!“朝花夕拾”,一开始我还不理解,后来通过阅读我便深刻地了解这个题目的含义。“朝”,是曾经;“花”,我想应该是曾经像花儿一样缤纷的童年和年轻时候的美好岁月;“夕拾”等到有了一定年龄的时候重新回想起来。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一篇《狗、猫、鼠》。它写了鲁迅童年时的一件小趣事。文中说到:“有人说我是仇猫,原因自然是我写的那篇《兔和猫》。”读到这儿,我脑袋里就冒出一个大大的疑问:为什么鲁迅先生会仇猫呢?后来,读着读着,我就找到答案了。原来,鲁迅老先生小时候养过几只隐鼠,隐鼠也叫鼷鼠,是鼠中体形最小的一种。正是因为隐鼠很迷你很可爱,所以鲁迅先生特别喜爱它。但是,有一天鲁迅先生家的长妈妈(保姆)告诉他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那几只小隐鼠被猫吃掉了。因为鲁迅先生对长妈妈很信任,也就没有怀疑消息的正确性。从此,他便有了仇猫的情结。凡是见到猫,鲁迅先生不是打,就是踢。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隐鼠之死的罪魁祸首竟然是长妈妈,是长妈妈把它们踩死的!
读了这本书,我对鲁迅先生的了解更深入了。虽然鲁迅先生生活年代离我们已经很久远了,但《朝花夕拾》这本书却拉近了我们与鲁迅先生的距离。在字里行间,让我体会到鲁迅也是个凡人,是和我们一样的,一样有一个多姿多彩的童年!
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7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所以,趁这个寒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8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童年,而鲁迅的童年也算是很快乐吧。鲁迅生在一个战火交加的年代,“三一八”事件和“四一五”变革期间鲁迅写下了许许多多的抗击北洋军阀的作品,在闲遐之余他写下了十篇小说,都记述着他童年时期的趣事以及对当时社会的嘲讽和批判。
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一篇是“狗·猫·鼠”,在这篇文章中记述了猫的罪行:猫吃了我的小隐鼠,后来的确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通过洗清猫的罪恶也尖锐的形象的写出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鲁迅是一个敢于反对北洋军阀以及写出一些文章来“控告”他们,有时也会冒着生命危险,但是他不怕死,因为他有一颗爱国的心。
在这篇文章中最能表现出自私自利,奸诈,坏心眼的人是太太,她暗中使坏,从这里也可以渐渐的流露出当时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和求知的艰难,也批判了洋务办学的“乌烟瘴气”。
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9
读过了《朝花夕拾》之后,我深有感触。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故事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这里面讲了许多鲁迅先生对年青时的回忆和他的读后感,有他与长妈妈的故事,他与范爱农先生的友谊,鲁迅先生读《二十四孝》时的感想,鲁迅先生参加五猖会时的感触,还有人人皆知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
读过了《朝花夕拾》之后,仿佛自己也与他们感同身受,也学会了很多的人生道理。《范爱农》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在《二十四孝记》这篇文章里,我又知道了:原来尽孝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阐述了鲁迅先生对百草园的不舍;《藤野先生》写了时代的黑暗,中国学生看着一个中国人被日本人残杀,不但不可怜他,反而还欢呼起来;从《父亲的病》这篇文章里,我惊讶了:原来以前连看个病都很难,连医药费都付不起……
《朝花夕拾》与我们分享着鲁迅年青时多彩的生活,这本书让我感触良多。
朝花夕拾初中读后感10
清晨绽放的鲜花,晨曦映照下更显娇嫩。待夕阳西下,拾起一片片花瓣,平添一番特别味道。
静心读完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心中不禁泛起圈圈涟漪。鲁迅先生是家喻户晓的大作家,但他也有充满趣味的童年。鲁迅先生是乡下人,小时总爱在“百草园”里玩耍,即使时隔多年,他仍然记得童年伴他成长的一切——各种有趣的昆虫,各种特别的植物,还有各种童年趣事。“百草园”就是孩子的乐园,我在脑海里慢慢呈现那美妙景象。
在读《百草园道三味书屋》时,我不禁回想起属于自己的童年。我也是个乡下人,孩时总爱随母亲到地里,看池塘鱼儿游得乐,逗地上蚂蚁爬得快……
我们渐渐长大,身边总有那么一两个人给我们深刻印象。在鲁迅先生所记叙的人物中,我最记得的是他的保姆——长妈妈。就如文中所说,长妈妈是个有神力的人,她起初并不讨人喜欢,及霸占了小鲁迅的床位,有害死了他的隐鼠,但在最后,长妈妈却做出了一件让先生敬佩的事情,那一件别人都不愿或不能做的事情——得来《山海经》。这篇文章我最为喜欢,欲扬先抑,将长妈妈描写得栩栩如生,别有一番趣味。
人一生要经历很多,这样我们才能够成长。将人生经历带着自己的情感,尽情地抒发,或许会成为人生的篇章,留与我们细细品味;或许成为高阶的钟声,常鸣使我们能够获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