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00字
赵紫辰
最近几天,我们在书友队活动中,我们共读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有音乐天赋、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从家乡意外地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被一个卖报纸小男孩捡到,养在家里,有一天它的音乐天赋被一个音乐老师发现,出现在了报纸里,最后它顶着最高人气的“皇冠”重返它的家乡。
从这本书看来,柴斯特是一只勇于承担错误的蟋蟀。例如,在第八章里讲了它梦游吃掉2元钞票,白利尼妈妈(蟋蟀小主人的妈妈)惩罚它在笼子里,直到它想到办法还梦游这2元(最后,朋友老鼠塔克帮它还了钱),而柴斯特也勇于承担错误,乖乖地在笼子里执行它的刑期。回想起我自己,每次做错了事,都把责任怪到别人身上,没有承担错误,相比起柴斯特,我有点不好意思。我现在下决心:以后我要自己承担错误,不把责任怪到别人身上,我相信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诚实的人。
篇二: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00字
范峻希
“塔克换了个姿势,轻声说:亨利?”“什么事?”亨利说。“也许明年夏天我们可以到乡下去。我的意思是,到康涅狄格洲的乡下去!”塔克说。“我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亨利猫说。
这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的结尾,亨利猫、塔克与蟋蟀紫斯特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塔克、紫斯特以及书中的一切角色“告别”了。但是乐于助人的塔克,才高八斗的紫斯特,爱探索的亨利猫,我是永远记在脑海里的。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这本书主要写柴斯特不小心被带到了白利尼家,本来妈妈很不喜欢它,最后一家人都喜欢它了。因为柴斯特长得吓人,妈妈极不喜欢它,后来妈妈听了它的歌声而喜欢它。
这个故事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要像玛利欧一样爱护小昆虫,也要像柴斯特那样热爱音乐,坚持练习唱歌,才能唱出美妙的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