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2022-01-03 18:03:36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500字

有那么一本书,让我明白了旧社会的惨败,也让我明白了要珍惜当下。

《王子与贫儿》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写。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汤姆,一个贫儿,爱德华,一个王子。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两个互换了衣服,因为他们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而因此双方互换了身份,过上了不一样的生活。本书的思路不同,让我读起来既觉得有味,又能感受到了旧社会的“惨败”。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国王爱德华衷心的侍从——亨顿。亨顿是在王子变成贫儿时与王子相遇的,当时,亨顿并不相信爱德华是王子。只是怕他受到伤害,便一直跟着他。亨顿忠心耿耿,他是整个家族的继承者,可却被外来人“修”给继承家产与权力。可修还狠毒的将爱德华和亨顿放在大街上示众,为此,亨顿还为爱德华挨了五十大板。亨顿一声不吭,简直就是一块会说话的”钢板”。他被打完时还面不改色,让众人们心中无比敬佩他。最后,爱德华成功回到王位,将亨顿立为贴身护卫。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变出旧社会的惨败,平实的语言中不缺乏讽刺。汤姆在当上国王时,生活变得极其富裕,有十个仆人辅佐。相对来说,爱德华就生活的苦不堪言,吃都吃不饱。严重的表现出梯质社会。爱德华在经历了大风大雨的贫穷生活后,慢慢地在改进社会。因为他在平穷时,看到了会的缺点。他也很仁慈,即使孩子们向他指指点点,他也没有复仇的念头,反而是想更好的去教育他们。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更让我明白了要珍惜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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