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读后感的作文集锦七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高尔基写的《童年》读起来耐人深思,作者4岁时父亲去世,和母亲一起来到外祖父家,在这里他认识了“守财奴”舅舅、火爆脾气的外祖父、受尽欺凌的舅妈和了不起的外祖母。
读过整本书,第四篇中的外祖母救火的那一段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一天晚上,家里着火了,外祖母沉着地指挥,忽然,她想起了什么,裹着一件马被就往大火里冲,家人拦也没拦住,人们都以为她完蛋。过了一会儿,外祖母捧着水桶大小的一瓶硫酸盐出来了,有效地控制了火势。火灭了后,外祖父对家人们说:“外祖母怎么样?嗯?嗨,你们这帮人真不如她……”
这句话是对家人说的,也是对读者我说的。外祖母冒着生命危险控制火势的增长,可舅舅却在一旁不管不顾,一点也不关心外祖母。这一点让我很不愉快,平时爸爸妈妈累了,我会给他们捶背,爸爸妈妈上班回来,我会主动迎上去问候。我想,当爸爸妈妈冒着危险去干什么事时,我会大声为他们加油,并提醒他们要小心谨慎:年二十九,我们吃过饭,在饭店门口放礼花,没想到只有三响,爸爸没找到第二个燃放地点,便决定再去那个地方燃放,他小心翼翼地前进,我大声对他喊:“老爸,小心一点儿呀!小心!”后来他成功点燃,而原先的礼花也没有出问题。
读过这篇文章,让我看出亲情的重要;读过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亲情的可贵。我想,我会更加珍惜这件浓浓的亲情。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合上书本,我做了一次深呼吸,想放松一下心中理不清的情感。我抬头看看天,云遮住了阳光,有些阴暗。摊开书桌前的世界地图,我在寻找心中的阿富汗。
这本书,是文学,但我从书中看到了真实的生活。故事与生活融为一体,没有浓妆,只有淡抹。故事就像残忍而美丽的生活,让我发现了文学中的生活,体会到生活中的文学。
童年时的一个风筝,影响了人生。我的脑海中,对这本书的内容凝结成这样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这本书的灵魂。这个声音在我脑中不断回响。
有两个人情同手足。一个是仆人,一个是贵族公子。一个真诚,一个……童年的时光,那个真诚的仆人承受了一切屈辱。二十年后,他的主人竭尽全力,弥补了这一切。风筝,在我的情感中,在书中,让我看到了那一段纯真岁月的友情,也让我看到了那段友情的珍贵。
回到生活,没有风筝。但却有千千万万的友情。“为你,千千万万遍。”那是一个人的真诚,但有人对你说出这句话时你是否会拒绝和怀疑呢?真诚是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当友情的风筝起飞时,你是否会凝视它,祝愿它在蓝天下自由翱翔。当风筝越飞越远时,你是否在原地做一个默默的路人,还是会去追逐?
我追,因为我珍惜一段友谊的存在;我追,因为我不想失去一份纯真的情感,留下一份遗憾;我追,因为我不想用我的一生来弥补这份遗憾。友谊,背叛与救赎。阿米尔童年犯下的错,穷尽一生来偿还。当风筝越飞越远,离开你的视线,你会怀念,但风筝却永远不会回来。风筝若还在,请现在的珍惜;风筝若已随风而去,那是你的抉择,任风飞翔的风筝将带走你的一片记忆,唯有追上。犯下的错,是心中的愧疚,是毕生的追寻。
我追。
迎风奔跑,任意翱翔,找寻曾经失去的那只“为你,千千万万遍”的风筝。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如果世界是寒风呼啸的冰天雪地,仁爱是温暖的一角。仁爱是温暖的曙光,是爱的品质,是一种责任。
在以前的美国社会,是采用奴隶制,让黑奴做奴隶。读《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我义愤填膺。
书中讲述了一个故事:一开始,因希尔比先生把自己的财产随意用于投机买卖,并沉溺其中无法自拔。他期票、证券和借据大都落到赫利手中,所以,迫不得已要把汤姆叔叔和艾莉查的孩子卖掉。
汤姆叔叔是希尔比最得力的仆人。艾莉査知道奴隶贩子的诡计后,逃到别人家去了。那家好心人帮助艾莉查逃到加拿大,成功与乔治团聚。
赫利买下汤姆叔叔,大家只好和汤姆叔叔告别。在车上,汤姆叔叔对赫利十分尊重。一位好心人买下了汤姆叔叔,那位好心人是圣克莱尔。可圣克莱尔有很大的家庭纠纷,圣克莱尔因玛丽已心如死水。伊娃的出生给了他安慰。但是伊娃从小百病缠身,不到成年就去了天堂。那以后,圣克莱尔好像被诅咒,发生意外也去世了。
圣克莱尔死后,玛丽把奴隶们卖给了烈格雷。汤姆叔叔在里认识了卡西太太。可因卡西太太逃离庄园,烈格雷在盛怒之下把汤姆叔叔打倒了,因重伤不治去了天国。汤姆叔叔死后,卡西太太回到庄园,半夜装神弄鬼,把烈格雷吓得病了,不久便死了。卡西太太离开庄园,到码头上了船,在船上从都德夫人口中得知黑奴乔治·哈里欺的姐姐是都德夫人。卡西太太就火速前往美国,一家人团聚了。
乔治少年把希尔比先生的庄园解放了。大家都把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成汤姆叔叔的纪念碑。
忠诚友善但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和敢于反抗奴隶制的艾莉查描绘了当时美国的社会风貌。汤姆叔不怕黑暗势力,在黑暗中绐人们带来光明。他的友善、友爱、仁慈和坚强值得我们学习。汤姆叔叔的精神指引我,让我明白人生中的对与错,从而走向胜利的道路。
仁爱的曙光,照耀世界。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围绕桑桑、纸月等几个小伙伴难忘的小学生活来写。他们淘气、善良、能干、自信、聪明机智、想象力丰富。有一次桑桑竟然把蚊帐改成了渔网,还捕捞了很多虾。书中描绘了很多有趣的事,同时塑造了一个个天真可爱、个性不一的小伙伴们。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细马了。 细马是邱二爷和邱二妈寄养过来的儿子。细马很有生意头脑,邱家的房子被洪水冲跨了,他就卖羊为邱家重盖新房;细马也很孝顺,邱二爷病倒了,邱二爷要喝的中药里得放柳树须子。细马就和桑桑一起去河边刨柳树须子。这大冬天的,光是冰就有砖头厚,更别说要刨柳树须子了,这让细马本来就有裂缝的.手流出了鲜血。我想,细马真是个好孩子,再比较一下我:整天沐浴在温暖的家庭阳光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提出一些很过分的要求,我要什么,爸爸妈妈就给什么,自己却不知道父母背后的汗水。我以后一定要向细马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孝敬父母的人,用自己的成绩来报答父母对我这么多年来的养育之恩!
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人生道理:自信、坚强、善良、孝顺、懂事、讲义气、乐于助人。这点点滴滴滋润着我,架起我未来人生道路上的一座金桥!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同事家装修房子,我去参观,顺便看了看她的宝贝藏书,书并不多,然而这本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却深深吸引了我,我又选了几本其它的书,满载而归,觉得自己像极了“强盗”。
因为懒惰,仅看完第一页就放弃了, 翻其它的书,仅仅作为消遣,又后悔不该浪费时间!
重新捡起,花三天时间才读完,并没有一直专注地读,这是我读书的毛病,总是溜号。今天花了一天时间读它,只觉得被它吸引得忘记溜号,甚至忘记时间,我已经进入小说的世界,感同深受,仿佛我就是他,而他就是我,结果他死去了,而我依然“苟活”……
马丁只是一个水手,因偶然机会进入上流社会,并爱上了上流社会的女子罗丝,在马丁心里,罗丝像仙女一样高高在上,她的世界是那么美好,他仿佛走进书里又仿佛书中的世界降临人间,上流社会不断吸引着马叮为了爱,他摒弃从前的恶习,学习上流社会的礼仪,在他暂且简单的认知里,他觉得上流社会那种用金钱堆砌起来的奢华,就是美,就是智慧,就是人类的一切美好。
为了拉近与女神之间的距离,马丁一边卖苦力供养自己,一边苦读书,有时恨不能不睡觉。在纠正自己恼人的发音与语法时,他又渐渐的迷恋上写作。
这期间,罗丝与马丁渐渐走到一起,日子久了,马丁觉得罗丝就是一个平凡的上流社会的小姐,更重要的她不在那么高不可攀,他觉得自己与她很近。而他马丁认为别人能做的事他也能做到;别人会做的,他甚至做的更好。正是因为他身上这种野性的不被驯服的韧劲,打动着这个上流社会的女子。他们订婚了,可是罗丝的家人没有一个人不反对,因为马丁一无所有,有的只是那些曾经遭透了的生活经历,可那恰恰是马丁的财富。
马丁一有时间,就钻进图书馆,研究各种文化知识,和学习写作技巧。马丁的进步是突飞猛进的,从此他对于上流社会的看法也跟着彻底改变,他们不过是些思想庸俗不堪、愚蠢透顶的凡人罢了……
马丁进入了写作世界,爱,不断激发他创作,尽管贫穷,尽管受尽苦难,尽管忍饥挨饿,尽管不被人理解,甚至靠借债度日,可是马丁依然不放弃写作。他一直写,一直投稿,遭遇挫折也从未放弃,他为了她,努力工作,每天不过睡几个小时。如此拼命,不就是为了爱,为了罗丝吗?可是,也许爱本身就是脆弱的,罗丝,不喜欢他写作,对于他为她写的东西,她不屑一顾,她只希望她的爱人过一般职员的生活,可是那些不是马丁想要的。
最终罗丝离开他了,罗丝的父母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马丁,一直觉得他不过是一个粗鲁、懒惰、贫穷的人罢了。
然而,成功总是来得慢些,不过总算来了。马丁成功了,他曾经无数次被退回稿子,也被大量抢购。金钱源源不断的涌来。所有的债务早已还清,还帮助太多普通的穷人完成梦想。
可是马丁没有因此而感觉到幸福,甚至更加迷茫。
他怎么也想不透,他还是原来的他,作品还是原来就已经写好的那些作品,可是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人,亲人,还有罗丝的家人……都对他敬重有加。可他马丁并没有改变什么啊!依然固执的写作,不愿意工作。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跟从前一样的他,却得到不一样的待遇。
他的胃口没有从前那样好,反而接到大量邀请;而从前他是那样饥寒交迫,却是无人问禁。
到底是因为社会地位,还有金钱啊!
罗丝也受父母的唆使重又投怀送抱,可是马丁知道,那不是因为罗丝爱他,或许爱他,可是他知道那不是爱。他家人喜欢他本人?他们仅仅看上他的只是社会地位与金钱。他拒绝了这个曾经他迷恋过的女子。就像利齐说的那样,他没有病,而思想出了毛病,他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一切。
他不再写作,不断地拿从前的作品销售。他回到喝酒、抽烟、打架、找女人的从前的生活中时,他觉得很不受用,他毕竟改变了;可是上流社会的虚伪与愚蠢,他又十分讨厌。
也许最美好的归宿,就是死亡。
也许光有梦想与热情是不够的,必须要坚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最终到达目标。可仅仅是为了完成梦想吗?
我始终没有尝过成功的滋味,我依旧默默无闻,只因我太普通太平凡,谁也不会给予一个正在为梦想努力付出的年青人以喝彩以鼓励的。
几百年前的人是这样,几百年后的人依旧是这样。社会地位以及金钱才是衡量一个人的准则,让优秀的品质见鬼吧!势利鬼们高举旗帜呐喊着。我真的想要逃,可是又无法逃,到处是人。
迷茫总会有,生命又短暂,死亡如果是最好的归宿,那么它是朋友,谁也逃不出死亡的结局,却在生的过程中,彼此伤害,彼此利用。人啊!从来都是在人们的痛处撒盐;在胜利者面前卑躬屈膝。
我唯一不同于马丁的是,我从来没有那么玩命的工作过,亦没有享受过成功的喜悦或者说是成功的迷茫;相同的是,我们都很贫穷,但我们都一样执着。
仅仅是为了梦想吗?可是梦想到底是什么,成功又怎样呢?有了金钱又如何,享受了又怎样。有了钱会有好的胃口与充沛的体力吗?有了钱就会有快乐与真爱吗?
仅仅满足于那种富在深山有远亲的热闹,还不如“平淡”,可是“平淡”总会招人白眼,心会痛,身体一样不受用。
天啊!我也迷茫了!
马丁曾经在史文朋的诗集中发现美,又在史文朋的诗集中找到归宿。来吧,听一听吧!
告别热恋的生命,
摆脱希望与恐惧,
面对冥界的众神,
献上简短的谢忱;
生命从来有尽期,
长眠一去不复归,
江河逶迤长烦恼,
大海深处得安息。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在欢笑中合上《父与子》这本书,作者奥塞尔,只简单的一挥笔,一副副幽默诙谐的漫画就出现了。
虽然父与子他们的生活背景从贫穷到富有,但他们的善良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心没有变。不管他们遇到什么困难,都会以乐观友好的面貌迎接。正因为这一点,他们善良,乐观的本性存在。而调皮的儿子也一直透露的那天真,一直过着许多人向往的快乐又平凡的日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篇“忘加了葡萄干”。一天,父亲做蛋糕忘记了加葡萄干,他们让葡萄干作为子弹装上枪上,瞄准射击,哈哈之余---体味着乐观的力量。这对父子面对问题的态度是让我惊叹的,更是想不到的绝妙办法,漫画表现出的诙谐,让人深深留在脑海,我们生活中原来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思维的,新,要创新!
还有很多,如家教,虚惊一场,严厉的自责等这些都是贴近生活的,我们的生活更是丰富多彩,为什么不把他们也记录下来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我拥有一本有趣的书,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读这本书,我被深深地吸引了。书中评价了小猫们顽强不屈地精神,也写出了猫妈妈的坚强以及勇敢。这本书里有着许多的好词好句,还有许多富有想象力的段落,非常生动活力,这也是我爱不释手地重要原因。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勇敢、坚强才会有出息,整天胆小如鼠的人一定一事无成。
这本书主要讲了猫妈妈历经千辛万苦生小猫的感人故事,受到朋友爱护的生动场景。主要人物有:笑猫、虎皮猫、球球老老鼠、人物也是丰富多彩、引人注目。结果那只虎皮猫生了四只小猫,个个眼睛睁得大大的,可爱极了,白白胖胖的、优雅文静的都有,我顿时觉得这本书更好看了。
读完了这本《笑猫日记》,我不由想到那个曾经胆小如鼠的我,连走个独木桥都吓得魂飞魄散、鬼哭狼嚎的,荡个秋千也叫苦连天,无法控制局面,我真的是连只猫都不如吗?不,我一定能改正。特别引我泪流满面的还是那一个情节了。“虎皮猫用轻柔的手抚摸着小猫们,大大的汗珠从虎皮猫的脸颊缓缓流出”。看!虎皮猫是个多么善良慈爱的母亲,它是最美的母亲,坚强勇敢的它做到了一个母亲的责任,它是最好的猫,不管自己有多么的辛苦,仍然为了自己的孩子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和主人公相比,我是那最弱小的了。我要好好向书中的虎皮猫学习。这本书让我明白许许多多的道理,给了我很多启示。它能让我跌进这片美丽的书的海洋去寻找更多的知识,和同学分享,同时也希望同学们能好好地阅读,发现比我更多更好的亮点。
我应该学会勇敢一些,不再胆小了,我相信自己,也鼓励自己,我要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