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5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他是一个一生都不可思议的作家。他的处女作《血字的研究》曾经连续遭到冷落,最后才得到一个感兴趣的编辑的鼓励,并接着写了一丛续文,却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成功。他创作热情倍增,干脆弃医从文。许多编辑部向他高价征稿,这时他简直到了整个事业的巅峰。可他并未从成功中意识到他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福尔摩斯在广泛的民众心里已产生了那样深刻的、不可改变的印象,受到了许多人的景仰、崇拜与尊敬,而近乎草率的在《最后一案》里让他遇难丧生--他认为再精彩再长的小说也应有个结局。谁知这竟导致了一场轩然大波:公众感到莫大的遗憾甚至愤怒,以至于对他进行威胁与漫骂。他这才突然警醒,不得不继续创作来挽回失误。这些后写的文章也受到了公众的极大欢迎,然而由于家境已大大好转,冲淡了他的创作热情,它们到底没有早期作品成功,这也是自然而然的'。
遗憾的是,由于侦探小说的产生是出于人们消闲,寻找刺激与趣味的需求,因此柯南道尔的小说并没有被正统的文学所重视,然而他所刻画的成功艺术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早就成为侦探小说领域内的首屈一指、不可磨灭的形象。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2自从上周阅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我学到了很多。书中的两位伟大的研究者,华生博士和福尔摩斯先生,最值得我研究。他们的生活中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中,中国人和福尔摩斯刚刚认识,不久就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在故事中,他们到达了现场。福尔摩斯环顾了一下尸体,发现到处都是。在墙上,他发现了一个用血写的英文单词——。侦探根据细节判断凶手非常高,大约6英尺高,一步可以走4步。5英尺,穿着方形靴子,是个中年人。经过日复一日的调查,杰弗逊终于被抓获凶手。希望。凶手也说了实话,成功破案!
过了一会儿,一位年轻女士收到了一封里面有珍珠的`奇怪的信。这位年轻女士的父亲几年前失踪了,想向侦探寻求帮助。信上说:“晚上7点在大剧院外面等着。”晚上7点,这位年轻女士准时到达了大剧院。一位绅士走出来说:主人在等你。福尔摩斯告诉这位年轻女士,她的父亲心脏病发作,如果他没有生病的话,他可能还活着。这位年轻的女士非常伤心,希望福尔摩斯能找到她的父亲。神奇的福尔摩斯终于找到了她的父亲,这个案子成功地解决了。
读完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聪明的福尔摩斯,简单的华生医生,他们成功地以从聪明到聪明,从简单到简单的方式解决了200多个案例。他们仔细观察、仔细考虑并成功了。这种精神品质值得我和大家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3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是柯南.道尔,他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
这本书主要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谨慎的人,他总是从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的去破这个案子,每一次案件的背后,都会精心布置一个难以揣摩的现场,但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谜底就慢慢被揭开了。
在破案的过程中,福尔摩斯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也没有放弃,记得他说过一句话:“如果我可以你确实地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他的与坏人同归于尽的精神真让我敬佩。
比如故事里的《退休的颜料商》收尾,无论是科波莱森街的空头公司 ,暗藏玄机的赫尔斯通庄园,还是布满阴谋的.凶宅,都留下了福尔摩斯的脚步,其中的谜团也都因他而迎刀而解,他的聪明才智、敏捷迅猛的动作,缜密的逻辑思维……等等,让我敬佩不已。
福尔摩斯令人敬佩的不仅仅是他高超的技巧,还有他的人格魅力,他能认真地观察,并且遇事镇定他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
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的博学多才,做事谨慎,同归于尽的精神让我敬佩。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4《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早就想看了,寒假里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每天一大早,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福尔摩斯是一位侦探,他经常能破解一些奇怪的案件,当遇到十分离奇的案件时,他从不放弃,而是想尽各种办法破解。他被别人称为“神探”,古往今来,没有人不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更是我们青少年喜欢的偶像。每个人都渴望有着他这样的超能量!瞧、在别人认为不能破解的案件上,他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就破解了。
许多人认为他是这方面的天才,其实是他平时注意观察,仔细分析,全力以赴而已!谁能想到为了能破案,他甚至半夜里爬了起来,去查找蛛丝马迹。正是这种从不轻言放弃、竭尽所能的`精神使他成为了“神探”!而我却相差十万八千里,只要一遇到难题,我要么就是扔一边,要么就是空在那。心里想:反正到时候老师会讲解给我听的,就放在那吧!有一次,我又遇到了一道不会的难题,反复读了好几遍,可就是不会,我正想扔到一边,正在这时,妈妈走了过来,经过她的一提点,我就立刻想出了解决的办法。其实只要我多想想就可以解出来的,可我却轻易地放弃了!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我决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以后遇到难题自己想办法解决,做到不放弃,反复地读题目,找出题目的“蛛丝马迹”,当实在不会时再去请教父母或老师。
希望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相信对你的学习和生活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5福尔摩斯探案是一部侦探小说,其中的主人公夏洛克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严谨的推理能力,破获了一起震惊世界的案件。
在看这些书之前,我认为这是非常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推理就更不在话下,但读完这本书后,我渐渐明白是怎么推理的`细节。下面我就以两种基本情况方面的推理。
1、杀人案进行推理分析方法。杀人的一般企业都会,留下打斗的痕迹,可以看这些数据痕迹管理中有一个没有通过指纹信息或者脚印,如果我们没有问题就要看死者的伤口,看看凶器是什么,查出凶器是什么后,就去有卖凶器的店里查,有没有自己最近买了凶器的人,假若有,便查看用户地址后去逮捕,听了他们解释后,是不是一种感觉破案越发简单了呢?
2,盗窃的检测方法。通常偷偷贵重物品,如钻石,而钻石,通常有一个保护柜,就必须先来看看保护柜是由无手印或脚印包围,指纹去检查,如果有,则逮捕凶手,如果没有指纹看脚印,找出它是鞋后,能卖这么忙什么店,最近有没有人买这种类型的鞋,和犯罪分子的落网后去找出地址,但当然也有可能没有脚印,但我并不做这样的假设一个。
看看我这两种方法简单的解释之后,是不是不是我们认为破案并不哪么难了呢?这本书让我知道,生活环境中有很多企业需要进行观察的地方,只要学生认真学习观察,仔细分析思考,就能知道这些事情的真相 ……此处隐藏1971个字……,艾琳和一位先生——汉戈弗雷·诺顿秘密结婚了。第二天,福尔摩斯雇了一些人装作流浪汉,待艾琳回家时去抢夺钱包,而福尔摩斯便装作保护艾琳的样子,在脸上涂上事先准备好的`一小块湿红颜料,这时,福尔摩斯便会进入艾琳的起居室,以呼吸新鲜空气为借口,打开窗子。在窗户旁边的华生看见福尔摩斯的信号,便把一个烟雾弹扔进起居室,大喊:“着火啦。”这时,艾琳一定会拿出照片。第三天来时,艾琳却搬家了,但艾琳在信中保证,不会再拿照片来威胁国王。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福尔摩斯的机智与知识。如果我们也有福尔摩斯那样聪明的脑袋,该有多好。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要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1最近我看了一本探案小说,是由柯南道尔编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的主人公是谢洛克福尔摩斯。书中的神探脱胎子,一位真实人物就是道尔在爱丁堡大学学医时的一位教授约瑟夫贝尔。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结构严谨,环环相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更是十项全能的人,他长着一张睿智的脸,修长的身材,让人望而止步,
令人恐惧的是他那让人害怕和精密的观察能力:一个人普普通通的站在我们前面,也许我们只能看出他是男生还是女生,他却能通过许多细节来看出从哪里来?多少岁?是做什么工作的?等等等等。也许你站在他身旁,会不经意地问他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
他虽不是小提琴家,但是听了他的小提琴,像是在小提琴家坐在面前,令人浮想联翩,陶醉其中。
他的变妆技术也是一流。明明已是40多岁的中年男人,但却可以幻化成18岁的懵懂少年,也可以幻化成一位80多岁的.老爷爷、老奶奶。这些特长,都使他在破案中有了更大的突破。
也许书中的福尔摩斯,并不是我们现代人所定义的帅歌。看了许多福尔摩斯的电影,里面的主人公虽然长的都挺好看的,但是我觉得就是演不出福尔摩斯的那种气质。
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福尔摩斯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人都演不出的那个存在。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2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传奇侦探。他有超凡的辨别能力,超凡的洞察能力,超凡的推理能力。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最喜欢的一章叫《蓝宝石案》,我看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他从一顶破旧的毡帽上可以推理出这东西主人的身世,貌相。从少量的信息中推理找到真凶。詹姆斯,赖德和福尔摩斯的一段对话中知道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的下落。他用姐姐的鹅把宝石藏了起来,最后那个小偷意识到拿错了鹅,就回去找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一看所有鹅都被卖了。所以他就去了那家他姐姐说过的经销店,但经销店的鹅也卖完了,经销店的`老板不愿意告诉他鹅卖到哪里了。虽然詹姆斯,赖德就是蓝宝石案的罪犯,但福尔摩斯没有把詹姆斯的罪行告诉警方。是因为他要救下一个灵魂。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都不自私,我真的好佩服他呀!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3暑假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自然就是主人公——福尔摩斯了。
他外表十分引人注目,个子高高的,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巴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观察力也十分惊人,随便看一眼一个人,大概就知道他的职业,探案时也可以出其不意的找出凶手。
其中我认为最精彩的就是《劳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在这个案件中福尔摩斯他并不着急,反而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的注视着地面,一会儿看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的木栅栏。他又目不转睛的观察着小路的地面,从屋外一路仔细的观察到屋内,他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时竟趴在地上,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出奇的.证明了他对事物的敏锐的观察力,看出了许多别人所看不见的东西。准确的推测出案件的凶手。
在这本书里,我很欣赏福尔摩斯,他有着丰富的科学知识,神奇的推理,是个名副其实的名侦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中,我也要善于思考,刻苦钻研的态度。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4一年前,我有幸拜访位于地球另一端的英国伦敦,还特地抽出时间去了一趟贝克街221B号,混杂在一群“推理小说狂热粉”之中参观了两位传奇人物——《福尔摩斯探案集》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以及约翰·华生的居所。
创作《福尔摩斯》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将主人公塑造成一个才华横溢、机智果敢又与众不同的“侦探顾问”,并以一位侦探助手的视角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跌宕起伏且十分严谨的有关推理、破案、与恶势力作斗争的精彩故事,这让它成为一部推理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小说,最终家喻户晓。
我本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中规中矩的英国绅士,却不想这是个一出场便有些疯疯癫癫的人。这也让我对他的出场有了极深的.印象。一句“你从阿富汗来?”就蕴藏着细致的观察与快速的思考,使我在一开始就对福尔摩斯钦佩不已。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个离奇的案件被福尔摩斯侦破,他的每一次或大或小的推理都让我赞叹不已,他实在太聪明了!
我着实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曾用近一个假期的时间反复拜读,同时还观看与其相关的影视作品。当然也从中学到了很多,我开始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对一些原先并不感兴趣的科目产生兴趣,注意一些不易察觉的细节,一点点变得思维缜密,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现在,当我每每遇到困难时,都能够善用从书中学到的知识以及处事方法将问题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5我有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有一篇讲的是“歪唇男人”,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有一个人叫艾萨,几天前不知不觉的失踪了,他的妻子向“我”和“我”的妻子求援,他们了解到艾萨经常去鸦片馆,于是,他们去那里寻找,果然在那里找到了他,此时,一个老头向华生的下摆猛拉,原来是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也在调查一个案件,也是跟这个鸦片馆有关,一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因为一次调查中得罪了店主印度阿三,所以他才化妆。圣克莱尔先生是一个有钱人。那天,他出去办事,而且还答应小儿子给他带回来一盒积木,可他出去不久,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东西去取,包裹已经到了。她正好逛了一圈,到了印度阿三的赌馆的.位置,突然听到她丈夫的声音,一看,她的丈夫正在三楼的窗台向她招手。突然,她的丈夫被拉了回去,她感到出事了,可她刚进烟馆就被印度阿三的助手推了出来,幸好遇到了巡宫和巡捕,当他们到楼上时,只看见一个乞丐,他们把这个乞丐抓到了牢房里。
福尔摩斯想来想去,怎么想也不通。第二天,福尔摩斯把华生叫起来说,他知道了。他们来到巡捕房找到那个乞丐,乞丐脏得让人难以容忍,他正在睡觉。福尔摩斯拿出海绵给他擦两下,他立刻变得皮肤平滑,模样俊秀。乞丐清醒过来后,被巡捕释放了,这件案子就结束了。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满了惊险。刺激。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