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2023-04-27 07:38:25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2篇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2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的成长故事。刘十三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王莺莺住在云边镇相依为命。在外出闯荡受挫后,被外婆强行带回云边镇,刘十三开始了一段成长之旅。

书里的人很简单,一个开着拖拉机的外婆,一个自律却总是不成功的男孩,还有一个萤火虫一样难捕捉的初恋……

王莺莺平日里大大咧咧,喜欢喝酒抽烟、打麻将,时常开着拖拉机四处忙活。刘十三没少与她产生磕绊和吵闹。他一直都渴望有一天能够逃离王莺莺的魔掌,追求自己的梦想,高考之后便选择去了远方。她是世界上最疼刘十三的人。在刘十三去了大城市之后,陌生的城市似乎并没有眷顾逐梦的少年,女友牡丹弃他而去,职场也备受打击。孤独的人好像已经失去了在这个城市所有的容身之所。于是,王莺莺开了一宿的拖拉机,把喝醉的刘十三从陌生的城市绑回了云边镇。七十多岁的年纪,拖着疲惫的'身躯,一路上小心翼翼照料着,刘十三吐几次,王莺莺便停几次。后来,外婆得了癌症,走了。没有人为你点亮家里的灯,没有人开拖拉机去绑你,可千万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

刘十三是个超级努力的男孩子啊。他虽然穷,但他不认输,有决心。但是虽然他的人生很不幸,但是他不幸的人生中遇到了那束光,就是程霜,那个曾经答应他长大了要嫁给他的女孩,但诺言还是没有兑现。程霜也离开了云边镇,她要回去治病了。程霜对刘十三说,如果下次再见,他们就结婚。这个约定小时候就说过的。可是最后,他们再也没能相见。她真的很喜欢刘十三,这次要是能够再坚持下来,他就能和刘十三结婚了啊。在刘十三失恋时,陪他去南京找牡丹,搜集资料陪他完成一千份保险单的承诺,在最后病魔缠身的时候还画下那幅画,她为刘十三带去的不只是那一束光,还是整个世界。

最后的最后,所有人都离开了,只剩刘十三。小人物刘十三,上学不行、恋爱不成、工作也没有进展,但他从未放弃,许诺的保险单不辞辛苦的完成,拿到了巨款后,给每个人都买了礼物,始终朴素善良。在王莺莺死后,独自一人冒着大雪去山上为她挂引路灯,怕外婆的魂找不到回家的路。刘十三的成长轨迹和大多数人都一样,简单清晰到一见便知,这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人生经历。

生命中,我们都曾遇见很多人。有些人带给我们温暖,有些人带给我们伤心,有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活成一道光。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我们都是心存感激。因为如此,我们才能慢慢地成长。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2

宁静的下午,阳台的一束光照耀着我,我再一次拿起了这本书《云边有个小卖部》。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写的一本长篇小说,厚厚的一摞书,承载了一个刘十三的少年和外婆王莺莺住在云边小镇吵吵闹闹的生活。刘十三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可外面的`世界并不尽人如意,情场挫折,职场碰壁,被外婆用拖拉机接回小镇,让他知道,有个叫家的地方会一直护着她,给他一束光。

当我看到王莺莺得了肿瘤时日无多时,刘十三问外婆:“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外婆说道:“外婆在的,一直在。”我的眼泪瞬间溢出了眼眶。当我看到曾经那个耀武扬威的王莺莺哭了,我也瞬间哭了,故事由悲伤和温暖掺杂在一起告诉我们,那些值得的人始终活在心里。

而我也算亲身经历过这种事,我从出生就没有外婆,甚至不知道她长什么样,我常常会问妈妈:“妈妈,外婆长什么样啊,好看吗?”妈妈常常会笑笑说:“外婆长得可好看了,还很善良。”虽然我还是从未明确知道过外婆长什么样,但总之,我觉得她一定很好看。我也曾听说,外婆是因为癌症走的,她走的那天,妈妈还在上学,最遗憾的是,妈妈连外婆的最后一面都未见过。我自己也会想象到,外婆走的那天,妈妈是有多遗憾啊!可是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而我们也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姑娘,停留在岁月背后的是斑驳,是白色的鬓角。而妈妈并不需要遗憾,因为外婆的离去,也是想告诉妈妈,要好好地活着,外婆永远在我和妈妈心中。

看完这本书,想起岁月赠予妈妈的是沧桑,是老年斑,我知道,我也该懂懂事了。

看了《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心中五味杂陈。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时光飞逝,悄悄话也变成张纸。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在这个世界,没有人会永远陪你,但一定会有人陪你,而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亲人会成为一个永恒不变的港湾。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3

“有些道别,也许是最后一面”出自《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的经典语句,我慢慢地合上这本书,回味着它的各种情节.....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云边镇少年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他从小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王莺莺相依为命,他努力读书,追寻远方梦想。长大后,他在城市里四处求职碰壁,被外婆开着拖拉机运回云边镇,意外遇到少时的玩伴程霜。在这个平凡的小镇,孤儿球球,王莺莺和程霜愿意打破原本平静安详的生活,帮助刘十三完成1001份保单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殊不知,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是我最喜欢的人,她性格泼辣又带点鲁莽,坚强又果断,她还能做得一手好菜,让云边镇的人毫无抵抗力。刘十三小时候母亲失踪,他只能和外婆相依为命长大,为了见外孙一面,她能打破驾驶记录,不顾一切开着颠簸的拖拉机到城里。刘十三是女儿留给自己的纪念,为了他,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守护着刘十三,直到生命结束。突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刘十三被欺负时勇敢拿出病危通知书帮助他逃难的程霜。她从小就喜欢刘十三,而在小船上玩真心话大冒险时,刘十三每次都坚定不移地回答自己依然喜欢那个背叛她的牡丹时,星星和月亮似乎都闻声而来,把程霜的眼泪照的亮晶晶的;夜空中,她的眼泪犹如一颗颗晶莹的珍珠,透露着隐隐的悲伤。

但最终,两个人还是离他而去,一个留下了录音笔,一个留下了一幅画,叫一缕光:生活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把你照亮,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盏属于自己的光,或许光线微弱,却清楚地照亮自己的人生。刘十三有他的外婆和他的好朋友们,我也有我的父母,老师和同学们,平时生活中,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关心呵护我,让我快乐成长;每次我生病时,妈妈总是整夜都没合眼,一个晚上不停用温水帮我擦拭身体,测量体温,一直待我全愈才能安心。在学校,老师们悉心教导我,让我增长知识,一步步朝着自己梦想的阶梯迈进。而每天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学们,总是在我遇到困难时给我加油打气,每次运动会我跑步气喘吁吁,想要放弃时,是她们的呐喊助威鼓励我,在旁边慢跑着陪伴我一步步奔向终点。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被温柔所待,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束光,愿那些温柔对待的人,将来化为清晨的一抹朝霞,使一颗颗纯 ……此处隐藏6324个字……孤儿,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

刘十三代表着的,是现实中的每一个普通但又不甘平凡的年轻人,离开家乡去大城市追寻新生活。满怀理想却四处碰壁,举步维艰但又不想回去。但正是因为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有普遍性,小镇生长的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地做题,但结果不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怒也好不甘也罢,最后只能接受这样的自己。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能够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母,从小与外婆相依为命。然而,本该是温柔贤良的外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一个狡诈,贪财,爱赌博,毒舌的有趣的小老太太。但这也是这样,才使刘十三单调的童年,有了与外婆“斗智斗勇”的趣味。他们表面看起来十分不合,其实,他们之间深厚的亲情根本坚不可摧。所以,这两个一毛不拔人才会在刘十三离开小镇的那一天,偷偷在隐蔽的地方给对方藏500。所以,王莺莺去世的时候,刘十三才会冒着生命危险,爬了七八个小时的雪山,只为挂一盏长明灯,能让外婆找到回来的路。

而程霜则最让我感到惋惜。她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啊,她的笑是那么的灿烂,她的生命是那么的坚韧,是她给了刘十三继续下去的勇气,刘十三也是她这短暂一生中唯一的一缕光。她是那么顽强的与病魔做抗争,打破只能活半年预言,那么希望抓住照亮她死寂生命的那束光。但就在两人终于互通心意,一切将恢复原样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程霜还是没能熬过最后一次手术,永远的离开了。曾经的誓言变成一纸荒唐,成为永久的遗憾。可我坚信,即使程霜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将会永远刻在刘十三的心中,伴随着他一直走下去。

虽然在小镇中也有犯罪,有死亡,但是但是大家对亲情、爱情和友情的坚守是最打动人心的部分,牛大田为了追求爱情,烧掉了自己的赌坊,只因为对方父母不同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开赌坊的人;当爱人面临毁容,选择了不离不弃,多美好啊,多让人感动啊。毛婷婷和毛志杰,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弟弟,可是弟弟丝毫不领情;人到40碰到了一个真心对待她的人,结婚也得不到弟弟的支持,但所幸对象对她很好。但是当弟弟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2

云边镇上的故事很简单云朵来又往,人们聚和离。作者用朴实的语句温柔地书写了爱与成长,一字一句直戳人心中的柔软。

全文我第一次哭是看到程霜头贴在刘十三背上说:你不舍得打我,你喜欢我。不过你再喜欢也没有用的,因为我要死了。病魔未经人允许便给爱上了死刑,刘十三停车,我和他一起号啕不止。

没想到在这之后我又不争气地哭了许许多多次:牡丹在车窗上哈气,用手指写下别哭;刘十三站在考场中间一边哭号一边大喊:我很好,我会好得不得了!我会重新做人!绝对不会再失败了!;毛志杰抽抽搭搭地说:这样不对,什么都不带,我没有给她准备嫁妆,她这样到了夫家,会被公婆看不起的。;牛大田对毁了容的秦小贞由衷赞美:你这样子,真酷。;山顶上刘十三嘶哑地喊:王莺莺,你不够意思!王莺莺,你小气鬼!王莺莺,你说走就走,你不够意思!

最后一次是看到程霜的留言:我爱你,你要记得我。故事结束了,床头全是纸巾,一塌糊涂。

故事中一个个个性鲜明饱满的人物轮番上场,又相继退场:坚强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在死神面前仍乐观笑对生活的程霜,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王莺莺,揣怀梦想的智哥,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对了,还有那个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球球,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而最后的最后,外婆走了,程霜走了,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天大地大,从此只剩刘十三一个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只剩下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他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在岁月中静好。

人们总说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遇,这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安慰罢,因为极有可能在分离掷地成定局的那一刻,相遇便破碎了,而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们慢慢长大,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所以每当分离之时,我们总告诫对方要记得我,那是因为我爱你,因为爱,所以不舍,因为知道结局,所以分离时认真告白。

走出云边镇的那一刻,泪眼朦胧,思绪飘回我的那个小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明天中饭你自己去外面买点吃吃,妈妈要带你外婆去杭州看一下脚。去街对面那家面馆吃面也好的妈妈盛好饭坐下来说道。

外婆的脚怎么了?我一脸疑惑。

还不是为了给你弄只野兔。爸爸抬头瞥了我一眼。

野兔?之前爷爷给你抓的那只不是送到外婆家去养了么,外婆上次住在你舅舅那没回家去,晚上的雨么又来了个大,那兔子冻死了。外婆怕你难过,又去山上寻了一只。兔子哪那么好抓兔子咬了外婆的脚?兔子抓到了,外婆把脚给崴了!

我一点都不喜欢吃外卖,但外婆为我抓兔子而崴了脚更让我愧疚,因为之前那只野兔我本就不大欢喜,放到外婆家养也是因为兔子的粑粑臭气熏天。此番更觉得兔子让人反感,哼!而外婆在我心里的形象可更加伟岸了,她之前便有神力总能轻松赶跑紧追我不舍的大黄狗,能扛起一大袋我甚至连一个都搬得很吃力的'西瓜,能做出美味无比的鸡蛋汤粉丝而现在又有了逮兔子这个技能BUFF!

云边镇上的王莺莺做得一手好饭菜,也打得一手好麻将,她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用这样没心没肺的外表给刘十三一个正常的、轻松的生活环境。大概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长辈吧,不计一切地付出,还付出得悄无声息。我的外婆,桃花岭上的洪元香,不会打麻将,充其量会点斗地主,但她做得一手好菜;她虽然不是没心没肺幽默的人,但她一定是我所拥有的那个不计一切付出的长辈。

对了,我告诉你,我外婆也有个小卖部,全村只此一家,大概三十平方米。我爸前几天吃冰棍的时候还说起那件事:每到暑假,爸爸带我到外婆家去就会顺带代外婆把小店里卖的棒冰给批去。我那时候小,一直以为那些棒冰是爸爸买给我的,我一天要吃好几根,外婆要阻拦我,我反倒要说:这是爸爸买的!我想吃就吃!吃太多不好。看我理直气壮的样子外婆也从没有戳穿过,只是劝我少吃。还有昨天楼下有小孩子边哭边喊:我的手!我的手!爸爸说我小时候手指擦破了点皮也这样哭天喊地的,一定要叫外婆拿创可贴贴上还有好多好多事情,有的是长辈对我说的,有的是我自己记得的,我想,这些事我一定可以记一辈子。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这是程霜对刘十三最后的告白,也成了我们在内心深处对自己所心爱的人儿的温柔呐喊。

我也爱你,且会一直记得你。我们都想要这样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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