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热】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月亮是理想,六便士是物质生活,二者可共语,也可分开而论。但我确实没有想到斯朱兰竟可以把它们分得如此之开,以致于我对他充满了愤怒、厌恶与不解,只是最终是不可名状的敬佩。
美,给漫不经心的人顺手拾捡,失去了尊严;美,字用得太滥跟千万个不值一提的俗物共用一名,也丧失了尊严。可能“美”得划分个等级,像这样按笔画“一笔,两笔……九笔‘美’”,而这个等级,在每个人自己心里。斯朱兰所追求的美可能真美,但我无法理解更做不到。他对任何都不屑一顾的样子,真的好讨打。而他对病魔的不屑以至最后不屑一顾一把火烧掉他的一切,先是震惊,再是敬佩。
我可能抓住了中心思想,但我还想说说我喜欢的细节。
“爱情中的傲气只是因为你其实更爱自己。”暂不论德克对妻子对自己的背叛所作的反应到底是因为爱还是因为自卑,或是二者共驱,他已然没有了傲气。爱情当中互相有爱(划重点)的两个人总有一个更爱对方,而另一个其实是更爱自己的,或许这样的'爱情才走得更远。(德克对妻子的爱只是一厢情愿罢了)
“自己用情既深,对方不能不报以深情。”愚蠢至极的幼稚观点。倘若对方毫无同情之心,感恩之心,何来深情?就算有,又何以见得深情即爱情?
“生活保障的满足,家财在手的骄傲,受人宠爱的快乐,有家可归的欣慰”确是舒适安逸,我可能有点自私,但好像缺了什么,我大概真的有爱吧!(算不上无私,怎么说也是隐藏得很好的自私:柔弱感、保护欲、善待和取悦对方的冲动)
说这些,都源于,我是一个俗人。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2一直知道这本书,包括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也引用过,大致猜测是关于梦想和现实的故事,但最近才突然开始找来读。很少一口气把一本书给读完,愣是熬夜看完(得亏不是很长),很是喜欢。
读的快就难免囫囵吞枣,没有那么细致深入的理解。因为是第一主人公的口吻在读的时候很有代入感,作者笔下的人物也都性格鲜明立体真实,很诡异的是,即便是被描述的如此怪异自私残忍冷漠无赖的天才画家斯特里克兰,也有那些让人发笑甚至觉得很可爱的瞬间。看很多评论比较各个人物的性格,如何如何不喜欢斯特里克兰,而我却奇怪地透过文字像布兰奇或是阿塔莫名被这个天才画家吸引。可能因为极度真实的一面对现实的讽刺,也可能因为那追寻梦想的坚定和超凡意志,也可能只是因为他是天才画家而自动忽略那些性格和行为上的不足。所以对天才画家的结局还是有点唏嘘和可惜。那幅人与自然的巨作像是生命最后的挽歌,却像布兰奇的画像那样对斯特里克兰来说画完后就毫无作用,实现精神涅槃后的付之一炬,有点儿悲壮意味。
嗯,最后,我只能说“红毛”是天选之人。现实的我们无法做到斯特里克兰那般放弃一切和无视一切甚至做出有违道德伦理的事,只为心中的梦想而活。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天命,斯特里克兰的天命就是成为伟大的艺术画家,但并不是每个人的天命都是这般远不可及难以实现的存在,也可能如最后那个医生所说某种程度来说他也是某方面的艺术家——生活,大多数人的天命可能大多一致,成为一个普通人过好这普通的一生。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3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写的《月亮与六便士》。毛姆被称为“最会讲故事的人”,在他六十多年的写作生涯中(他活了九十四岁),一直笔耕不辍,最负盛名的比如有《刀锋 》《人性的枷锁 》《面纱 》还有《月亮与六便士》。在我心中,马尔克斯、茨维格、杜拉斯、毛姆都是很会讲故事的人,但是他们讲的故事给人的感觉都不一样(这里感触一下,读书真是有趣,他让我认识到一些本来永远也不会懂的事),毛姆的书有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让你有一种逃不掉,挣不脱又进不去的感觉,仿佛说的就是我们每一个普通人,但是又和我们有一段距离,这段距离就是梦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
人如果被放错了位置,就可能做出许多荒诞的事。《月亮与六便士》中思特里克兰德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本来生活富裕,有一儿一女和爱他的妻子,可是他抛弃了令人羡慕的生活,落魄的逃到另一个城市,然后又在这里破坏了他的救命恩人的家庭,在我看来,一切都糟糕透了。荣幸的`是,他最终在小岛上找到了让自己灵魂安息之所,那么一切,突然就觉得都理所应当了,借用某句话就是“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只是真不知道人要经过多少迷途,才能踏上正路?像思特里克兰德,我觉得还是比较幸运的,也有人一生,都在迷途中不知所措,就像一个可怜无助的孩子。
一口气看完月亮与六便士,真是精彩,当时的奇妙与眩晕感,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
在文中有这样一段话记忆犹新,“思特里克兰德住的地方是另一种美,好像是生活在伊甸园里,与人隔绝,头顶是蔚蓝的天空,四周一片郁郁苍苍的树木。那里有观赏不尽的色彩,芬芳馥郁的香气,荫翳凉爽的空气,这个人世乐园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就住在那里,不关心世界上的事,世界也把他遗忘了。思特里克兰德平时画画,看书,天黑了以后,就同爱塔一起坐在天台上,一边抽烟一边望着天空。”
我想,这当是灵魂的自由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4《月亮与六便士》书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一位证券经纪人,家庭富裕美满,妻子温柔贤惠,孩子健康聪明,妥妥的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羡慕的“人生赢家”。但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他做了一件令所有人惊掉下巴的事情,年近40的他放弃了拥有的一切,只身一人去了巴黎追求自己的理想—画画,他的妻子觉得他是出轨了,其他人觉得他太过于自私。其实之前有刷到过很多人对这本书的评价,有人把重点放在了他不负自私自利的重点上、同情与他的妻子,不谙世事的'孩子。有人把重点放在他应该追求自己的梦想,而他的妻子不是他的灵魂伴侣,所以他的做法无可厚非,其实这两者的观点都没有绝对的正误,因为每个人思考的方式所站的角度不同。
当斯特里克兰来到巴黎去学习绘画。在这里他甚至连温饱都不能被满足,可是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无关紧要,只要能画画,纸笔就是他的全世界,但是他作画只为寻求自己内心的世界,在极度贫困的境地下,面对别人的赏识,他甚至都不愿意将他的画展示在世人面前,他的行为举止皆令人厌恶,仿佛他的存在就是最大的矛盾体。为了找寻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他必须完全抛弃肉体。终于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旅程中,他找到了那座小岛,和当地的一个土著女孩结婚(遇到的唯一一个不会打扰他的生活的女性),在穷困潦倒的日子里记录不断迸发的灵感,在生命的最后一年里,疾病缠身双眼失明的他终于找到了自己内心最终的伊甸园并将其展示在墙壁上。画作完,他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而他最后的遗言是让妻子烧掉这惊世之作,他所作的画从不为名与利 ……此处隐藏4389个字……所有,远走他乡,只为在陌生城市,做自己热爱的事。
他在巴黎穷困潦倒,吃尽苦头,甚至勾引救命恩人的妻子,导致她自杀。这些麻木不仁的举动,从另一个侧面磨练了他对艺术的感知力以及坚定梦想的信念。他对家人朋友和情人都非常的残忍冷酷,对世俗的一切表现的傲慢不屑,然而对自己热爱的艺术(画画)有着一种超越本能的、癫狂的痴恋乃至极致的追求。
时光荏苒,他最终厌倦了繁华的大都市,直到与塔西提岛的'相遇,才让他彻底停留下来。这是一座古老而美丽的岛屿,在那里,他娶妻生子,同时创作了很多伟大的作品。
以上就是毛姆《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的故事梗概。个人觉得,理想和现实、崇高与卑贱,在这部小说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对现实生活粗俗麻木,同时也具有无人能及的超凡意志和精神追求,这一切都反映了人性当中的予盾。
在大多数情况下,人喜欢随大流。斯特里克兰具备一种极端人格,世俗人情并不能容忍他,可是作为艺术家,他的疯狂与执着却如钻石一般珍贵,在他的宇宙里,美就是一切,因为那是上帝在人间投下的影子。(艺术家是仅次于上帝的存在,他们能了悟世间真理)
读完整本书,似有所感,很庆幸,自己没有因为生活过得平庸,而去随波逐流。也没有因为心存梦想,而选择离群索居的生活。
做自己最喜欢的事,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梦想和现实,精神与物质,并非对立、两难选择,我们都可以活出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生命意义来。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3他在生活中总是痛苦地和各种各样的困难做斗争,但我也明白大多数在世人看来很可怕的事情,他根本是不在乎的。斯特里克兰和大部分英国人不同,他丝毫不讲究享受,他从不为经年累月寄身于破落的房间里而烦恼,他不需要周围拥有许多漂亮的玩意儿。我想他肯定注意不到我最初去找他时那个房间里的墙纸是多么的肮脏。他不想要坐在舒服的扶手椅里,他确实觉得坐在坚硬的餐椅上更为舒服。他吃东西的胃口很好,但不在意吃的是什么;对他来说那无非是食物,都是为了缓解饥饿的痛苦才吞下去的;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似乎也能忍饥挨饿。我听他说曾经有六个月他每天就靠一片面包和一瓶牛奶度日。他的言谈举止俗不可耐,但又毫不追求各种声色犬马的东西。他并不将身无长物视为艰难困苦。他这种完全追求精神愉悦的生活方式真叫人难以忘怀。
从伦敦随身带来的少量钱财耗尽之后,他并没有垂头丧气。他没有卖过画,我想他其实也不想卖,他着手寻找某些能赚点钱的活计。他用故作幽默的口气对我说,他曾经给那些想要领略巴黎夜生活的伦敦人当过导游。这份职业很对他那冷嘲热讽的脾气,再说他对这座城市几个声名狼藉的街区也是了如指掌。他跟我说他会接连好几个小时在马德莱娜大道[插图]上走来走去,希望遇到英国来的游客,最好是喝得酩酊大醉的那种,那些人渴望能见识各种违法乱纪的`勾当。走运的时候他能赚到不少钱,但他那身破烂的衣着最终吓坏了观光客,他再也找不到敢于冒险将自己托付给他的人。然后他机缘巧合找了份翻译专利药品广告的差事,帮助那些药品在英国的医疗行业打开知名度。某次罢工期间,他甚至还当了粉刷房子的工人。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4《月亮与六便士》是一部非常有名的小说,作者是毛姆。它的名声很高,还没读过,便大概知道里面的核心,会偶尔假文青的用来形容理想主义。我读过之后,除了对里面画作妙惟肖的描写感到震撼之外,反而没了之前那许多感慨。
没读过之前,我以为小说主角是个为了理想而奋斗终身却又穷困潦倒的可爱的小年轻。描述为可爱,是因为,我觉得,男主至少是个心地善良纯真的人。然而事实是,男主是一个脾气暴躁没礼貌的大叔。这个大叔的原型是知名画家高更。大叔的前期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成功”人士,六便士的生活似乎有点低估他的社会地位。然而,或许就是这种反差早就了这个角色的不平凡。第一个反差,是大叔的年纪,他不是我们刚步入社会的小年轻,而是有很让人羡慕的家庭的人,这样的人,让他放下所有去追求遥不可及的“月亮”,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得需要多大的决心?第二个反差,是大叔的社会地位,如果他一无所有,我可以想象,一个逼到绝境的人会遭遇怎样的涅槃重生,可偏偏是顺利的幸福的成功的人,可以不顾虑“沉没成本”,从头开始。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没有研究高更的真实历史,对于这本小说,太过超于现实世界的描述和有时过于牵强的逻辑,难免让我感觉真实。但或许,真实并不是这部小说的初衷吧。纵使这位天才有着非凡的天赋,但于我个人,我不喜欢他。除去表面的不负责任,和对家人带来的伤害不说。我最痛恨的是他对朋友的态度。我忘了那个唯一欣赏他的朋友的名字,暂且叫他小胖吧。小胖也是一个画家,在见过他的画之后,非常惜才,纵使男主脾气暴躁还没礼貌和修养,小胖依然对他很好。可惜男主非但不感恩,还出轨了小胖的妻子。其实这一点逻辑我一直觉得小说没交代好原因,因为一开始小胖的妻子是很讨厌男主,和小胖关系非常恩爱。
后来莫名的,就被男主吸引,我记得用了一个因为他有“野性原始”的吸引力来简单解释了小胖妻子的出轨,或许男主的身上有太多的难以解释的现象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不是天才,依然自由勇敢。——题记
作为一本常年占据必读榜和弃读榜前十名的书,说实话,这本书很难让人爱起来。主线剧情也并不复杂,伦敦一位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在夜校学习一年绘画后,辞职并离开家,前往巴黎学画,后来在一个小岛病逝。生前并没有多少名气,死后成为著名画家,他的原型是高更,与梵高齐名。
很多人将此书理解为: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代表现实。
如果将这样一个故事定义为一个中年男子为追梦,放弃事业和妻子,最后一举成名,从而反思理想与现实的话,不免有些遗憾。他追求的是艺术吗?仅仅如此吗?如果不是,那是什么?
这个问题指引着我读完了这本书。
克兰德在决定学画时,并不知道自己是天才啊,他之所以选择,是因为画得开心,他作为一个证券从业人士,理想却是创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长大的环境,自己渴望实现的目标,只是有时我们的愿望和目标似乎有些遥遥无期,难道我们就要放弃吗?我们都是时代大潮中一粒微尘,我们活着,拼命奔向目标,不是为了到头来发现自己不是天才而放弃,而是书中想告诉我们的;不是天才依然可以自由勇敢,不负此生。
理想是一把双刃剑,你要实现势必要放弃一些东西,很多人放弃了理想,因为我们活不成纯粹的人。只要月亮你就会饿死,只要六便士你就会活得庸俗。若想两手抓,又会发现,月亮够不着,六便士太少。
只有极致纯粹的`人,才能不顾一切的去追求理想。但这也是一种悲哀,伟大而孤独。
上帝赋予一个人超常的才华,自然也要拿走一些,让贝多芬耳聋,莫奈失明,草间弥生出现幻觉,图灵自杀。上帝选中的天才,自有其痛苦和快乐,而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披着一个理想的外衣,活在市井中。
我们的生活很简单,很单纯,没有雄心壮志,也没有割肉喂鹰。因为平凡乃至平庸,所以才能拥有最简单的快乐,吃饭喝茶,看一花一树,满足于当下。
这样活着不能说不是一种幸运,人最终都要归于尘土寻找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