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2023-05-04 05:08:47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欢迎阅读与收藏。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

阅读《乡土中国》,缘起于加入了“金融支持乡村建设”课题组,在主委的建议下,学习先贤的著作研究,启发和开阔思路。中国地大物博,各地发展不均衡,乡村的发展也各具特色,加之平时接触乡村并不频繁,如何才能总结出乡村建设的共性,从金融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议,在参与课题之初,我感到束手无策,研读之后,似乎看到一点方向。

阅读过程中,我了解到费孝通先生的生平,以及与他同时代的潘光旦先生等民盟高级知识分子,不禁对他们在艰苦环境中坚持治学的顽强精神和人格魅力肃然起敬。

回首眺望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土地与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演进息息相关。有如埋藏着黄金般的相思,土地在中国人的.生命中扮演着无与伦比的重要角色。无论从时间更迭还是空间聚集来看,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社会。

世代相传、囿于土地的乡民,以自发聚集起来的“村落”为单位,遵从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规律,植物般在土地里生了根,“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他的儿女一般”,对这个社会的人和事都熟悉到不假思索的程度。这样的熟悉社会,自然而然的孕育出符合其特征的规矩,譬如礼治秩序。

有人说,西洋(我理解书中指美国)是“法治”的社会,中国是“人治”的社会,作者认为,人治和法治的区别,根源不在“人”和“法”上,而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以及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并不是“无法”,而是以“礼治”为主。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代代相传的约定俗称。在人口流动和土地资源变动都有限的社会中,维持礼治秩序的是传统,越是经过前人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言必尧舜”成了最好的生活保障,“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成了教育后辈的常用语,人们对传统有了敬畏之感。于是,在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的前提下,礼治秩序使人服膺。

如果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社会,那么,差序格局就是是中国社会的核心。这也是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出的精髓思想。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的范围很模糊。“阖第光临”,很少人能说得出这个“第”包括些什么人,像《红楼梦》里的贾家,大观园里可以住着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宝钗,后来更多了,宝琴、岫烟,凡是算得上亲戚,都包容得下。可是一抄家,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小团。家庭范围可以很小,也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所谓“差序格局”,是以自己为中心,将与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按照亲疏远近像水波纹般一圈一圈推出去,所产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这与西洋(美国)所注重的个人主义下的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是不同的方向。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而乡土社会是攀关系、讲交情,势必赋予了乡土社会的道德和家族观念。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2

这段时间一向在看《乡土中国》这本书,能够说这是我第一次接触社会学和乡土文化概论相关方面的书,感触颇深。

《乡土中国》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

下头我想分享一下几处自我感到印象深刻的地方。

这是一个比较比较都市社会和乡土社会的描述。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都市社会是陌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里,应对面交流(空间上)和口口相传的经验传承(时间上)决定了其不需要文字的属性;陌生人社会不一样,空间上和时间上无法使经验(作者扩展为文化)在所有人之间传递,这样我们就需要一个象征体系引出概念(也就是词),进行经验的累积,这种经验使得我们在陌生人社会中得以更好的生存,文字就产生了。

现代社会的这种浮士德感情观倒是有助于计划生育,哈哈。乡土社会中这种浮士德精神是不容存在的,它追求稳定。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了的,所以是阿波罗式?

中国社会差序格局是导致现行道德不一样于西方的主要原因。差序格局的主要特点是以个人为中心的私人关系,所以中国社会的道德观念无法超脱个人产生一个团体性的道德,中国道德是能够伸缩的,要视具体情景而定。所以中国社会道德的私人特点在公私冲突中显得更为明显,作者举了如下的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总之,看后给我的感觉是此书写得很宏大,但也让我会对很多植根在我们日常生活里的道理豁然开朗。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3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仅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可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我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能够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 ……此处隐藏11842个字……成的秩序。到这,先生将现象、原因、深层影响一一串起,揭开了我们熟悉却不甚了解的乡土中国之面纱。

因为这本书,我头一次真正走近中国基层社会,去观察它,了解它,头一次看见那些习以为常的现象背后的社会根源,也是头一次感受到中国乡村的无穷魅力。先生理情客观地分析中不乏脉脉温情,我从祖辈、父母身上都看到过这种情感,如今这情感随着文字也传递给了我。

乡土沉淀的是文化,是情感。我们应以宽容的态度去理解,以真诚的爱意守护,要记住,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15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非常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不过,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知道、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这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这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面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而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形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现在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起,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赖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可以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是最初的发源、基层,后来扩大到不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赖。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面不知多少代一直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直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形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这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面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现在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面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一定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么流动,因此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可以合作,但都自己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大量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同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同。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同。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么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直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非常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因此,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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