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百年孤独》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1雷纳塔.蕾梅黛丝(梅梅)是布恩迪亚家族第五代的奥雷里亚诺第二的大女儿,她的母亲即是那位自命高贵女王的费尔南达。她从很小开始,便遵从母亲的意愿练习古钢琴和各种技巧。她举止浮泛,甚至有些幼稚,本不适合从事任何严肃的活动,但只要她在古钢琴前就坐,立刻变成另一个迥然不同的少女,那份出人意表的沉稳给人以老成的印象。她虽天赋不出众,但为了不让母亲失望,她还是通过严格的训练获得了最优异的成绩。
然而在实际上,她一直就厌恶费尔南达的严苛以及为别人做决定的习惯,并且她自身的命运也的确在她出生前就已被费尔南达下好了定数。再接结业式上,她也正以为有了那张印着华丽的哥特体大写字母的羊皮纸,自己就能从责任中解脱出来,殊不知,她的人生又岂能由她来决定?
没过多久,梅梅便喜欢上了一个香蕉工厂的工匠,每过一段时间,她的母亲费尔南达便注意到了自己女儿的缄默寡言、莫名惊恐、情绪无常和行为乖张。她开始不动声色地严密监视,终于有一次在剧院中抓到梅梅与一个男人接吻,她将梅梅拉出剧院,为了羞辱她还特意经过人声鼎沸的土耳其人大街回家,随后将她锁在卧室里。然而,梅梅却疯狂地爱上了他。每天晚上,梅梅在蝎子与蝴蝶的环绕中等待着他的到来。在禁闭之中,费尔南达却发现梅梅没有显出丝毫痛苦的迹象。一天晚上,梅梅还在洗澡,费尔南达偶然走进她的卧室,屋内群集盘旋的蝴蝶,几乎让她无法呼吸。她随手抓起一块布来驱赶,而当她将女儿晚间洗澡的习惯与洒满一地的芥末泥联系起来,一颗心立时恐惧的`冻结了。第二天,她便声称家中有偷鸡贼,请了保镖在家中守夜,正当梅梅的爱人在当晚准备掀开瓦片钻入浴室时,却被保镖用一颗子弹嵌入脊柱,从此卧床不起。在人们的唾弃中,往事的折磨中,他在孤独中沉默地死去,无一怨言。
梅梅自此万念俱灰,成了活死人。她的精神与肉体分离,她的心早已飞回她与情人那日日夜夜会议的狭缝中,越陷越深,再无法分离。没有了自己的思考,她成为了一具死了心的傀儡,任由其母亲摆布,不知是其本意,亦或是打击过重丧失了语言能力,她至死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在她母亲训练成为女王的那所修道院度过了她的余生。
人生是无“界”的,可怜的是,梅梅从小便被定位了人生,面对未知的命运和一片黯淡,她硬是被自己的母亲折断了双翅,又被纤绳深深锁住,无情地被牵扯。一切行为,冲动的,有礼节的,都被费尔南达用力地打回,再无行使自己意愿,掌控人生的可能。
米开朗基罗常挂在嘴边说一句话:“未来是不可想象的,我宁愿去工作,去尝试,而不是坐在这里思考,或者漫谈未来。”我们此时兴许有了暗自庆幸的资本,未来不可想象,而我们大可不必被社会礼教与家庭左右,过早地定位人生,循规蹈矩地守“界”,以免使我们的人生陷于如此困窘的境地。
生活因未知而美好,因未知而有无限,有万般境界。我们不能过早地定位人生,打破了人生的可能。何尝不让事物的自己的掌控之下,去摸索探知这无限的可能?就像面对恐惧自保的本能一样。况且,就如司马相如在谏书中写道“明者远见于未萌”,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能生于“忧患”,预测风云,进而利用世界的规律,更好地掌握自己的人生,又何尝不是一种智慧?更甚者,能够放飞未来,挑战未来则不失为一种更高的人生境界。
孔子一生周游列国,渴望恢复周礼,万人的嘲笑与质疑,现世的礼崩乐坏,种种冲击让其发出“知我者其天乎”的感叹,然而他人无时无刻不坚守着复周礼的使命与责任。他看到了事情的结果,却没有将人生定位于此,没有天下大合的背景,周礼不过是象牙塔,但他的行动准则已然超越了人生的“界”,从信奉的道德标准出发。挑战预测,改变看似不可能的位置,让心中的未来成为以后的现实,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也同样着实让人敬佩,这种人生选择或者文化品格也的确成为越来越多后辈们所追求的精神境界。屈原和文天祥便清楚看见了朝代趋下的无望,却依旧“留取丹心照汗青”。鲁迅冷静的看透了世人的愚昧和时代的悲哀,预测到了那灰暗的未来,却依然要做一个狂人声嘶力竭的呐喊。曼德拉饱受摧残,却依旧坚持致力于种族平等,他们未将人生定位于眼前,而是未来乃至更远的将来。预测未知改变未知创造未来,是人生一种更高的境界。
就如周国平所说的那般做一个“不低估命运的力量,也不高估命运的价值”的人吧,不过早定位人生,给自己更多的自由与可能,勇敢地做金石之声,挑战未知,创造未来。
《百年孤独》读后感2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1]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首先声明,本人绝对无意毁谤任何人,但如果把一篇读后感写得太有条理,倒反不象读过此书的人了,尤其是百年孤独这本世上最独特的书。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 ……此处隐藏22493个字……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
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
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
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百年孤独》读后感15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是的,这是一种宿命。我们可能都在本能地逃避,比如儿童的嬉戏、少年的懵懂、青年的狂躁、中年的多彩以及老年的宿命,最后都无一例外的`走向死亡。一路上所有的同伴、爱侣都是走向孤独中的调味,互相的需要,互相的逃避孤独的需要。
一圈又一圈,当那个家族中宿命的带猪尾巴的继承人终于出现的时候,这本书也该完结了,因为这个圈终于圆满了。“这本书是个奇迹!”我哀叹!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在抵制着一直翻到最后看结果的冲动,这样的书究竟要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曾经有一本儿童读物《xx》,时间可以被偷走,可以被储存,毛毛在想尽一起办法找回被带走的时间,让周围的人从回时间的怀抱,而不是在如无尽头的时间下行尸走肉,有了时间的流逝,才有了我们欣赏的友情、爱情和亲情。所以,那是一本儿童读物。而《百年孤独》,就如那些被偷走了时间的人类,在一圈又一圈中走向宿命,那些奇诡的创想、激情的爱恋,都只是过眼云烟,最后都如羊皮卷破译完后无可救赎的毁灭。
百年是一人的一生,也是所有人包括地球的一生,我们这个星球就只是茫茫宇宙中孤独的一颗,所有的寻找同类的手段只是我们打发时间的多种手段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我们希望找到同类,以摆脱这与生俱来的孤独,等到找到了,才会发现孤独也一直存在于所有的生物中。灵魂、天堂、轮回都是我们在摆脱孤独中臆想出来的词汇,心底里我们都在寻找永生,以求找到摆脱孤独的安息。而实际上,这永远也达不到,百年又百年,最后就全部毁灭吧,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无论是在高中或是大学,我常常一个人在路上,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骑着脚踏车去游玩,看着别人三五成群时,心中总会淡淡的一笑,又会有点淡淡的忧伤。当我看到那段话: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心里颇为感动,我似乎也习惯了这一份孤独。孤独不可怕,可怕是忘了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