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10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1查尔斯·狄更斯出生在一个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
为什么要提及他的经历呢?因为了解了他的童年生活后再看这本书,可以发现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的身上有他的很多影子。奥立弗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却落入贼巢之中。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
狄更斯说雾都孤儿的开头几章,是对新济贫法的一瞥,然而这一瞥却是那样的尖锐和深刻。济贫院里的管理人定下了规矩,凡是穷人都应当作出选择,要么在济贫院里按部就班地饿死,要么在院外来个痛快的。于是他们与饮用水公司签下了无限制供水的合同,开始一天三顿给这些贫苦的人供应稀粥,这样的策略果然卓有成效,只消一两个礼拜人们的`衣服就开始在他们枯瘦如柴的身体上哗啦啦的飘动起来了,自此济贫院的人数开始减少,就连做棺材的成本都大为下降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们的心中充满了畏惧和痛苦,饥饿和死亡的气氛终日围绕着他们。终于在那天饭后,被抽中的奥利弗拿着自己的碗鼓起勇气对盛粥的人说“我还要”,这个“我还要”不仅仅是他倒霉的被抽中之后被逼而行的,这更是无数个孩子内心强烈的呼喊!然而他却因为这样三个字,被所有的人预言将来必然要上绞架,还要被关禁闭并遭受无情的鞭笞。
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时所说的“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让人啼笑皆非,也更加展现出了他冷酷自私的形象。他最终被老婆制服,完全丧失了原来的锐气,贪婪的夫妻二人更是因和孟可司的合作而导致自己失去了工作,这无疑是对他们行为的一种惩罚。
小说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形象莫过于“老犹太”费金了,虽然老犹太这个词语似乎有些种族歧视的意味,让我感觉不太舒服。费金培养了好几个男男女女的徒弟,以极微小的代价让他们为自己积攒财富。就连赛克斯这样暴力的强盗他也能让其为己所用,他虽然表面上对其分外畏惧,但却在暗地里一直思索除掉他的方式,他的全部行动都是以利益为目标的。当他被逮捕面临绞刑时,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描绘了客观事物,让我们深入窥探到了人物的内心世界。狄更斯并未像其他作者一样细致刻画人物心理,而是通过人物的行为和语言来展现,留给了读者想像的空间。
小说实现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结合。南希自幼沦落贼窟却天良未泯,但仍然没有摆脱命运的枷锁,成为赛克斯暴怒下的亡魂;赛克斯杀害了忠贞对待自己的妻子,却摆脱不了南希那双眼睛,在逃生时跌落将自己吊死;孟可司对弟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仍然得以平分自己挥霍剩余的财产,终究因为自己缺失的道德走上了死路。这些都是小说现实主义的部分,纵然贼窟之中尚有人性的人,深入了那个泥淖也可能在没有逃出的机会,而往往那些坏事做尽的人也可能迎来生活的馈赠、逍遥法外。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家。自小就在一个极度混乱的环境下长大的奥利弗丝毫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保持了自己纯洁美好的心灵。这无疑是小说浪漫主义的部分,情节的可能性简直太低,可是却丝毫不影响我们为奥利弗的苦痛经历叹息。
西方与中国的文化差异从小说中是很明显的,中国人所钦羡的是那种或大智若愚、通晓天机的睿智之士,或英勇无畏、使人闻风丧胆的忠义之士,而西方则更强调一个人心灵的洁净与美好,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圣经能够成为西方不朽的精神巨著的原因。倘若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来看奥利弗,似乎他的身上欠缺一种勇敢的反抗精神,更像一个智谋不足、可怜兮兮的小孩子。从奥利弗的身上我们更加可以看出外貌对个人的重要性,奥利弗正是因为他忧郁、漂亮、白净的面庞而一度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虽说是之后他的故事坚定了大家的想法,但是倘若第一眼引起人们的反感,或许他就已经被交付到监狱里了。这样的谈法似乎不过于浪漫,所以就不多说了……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2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 ……此处隐藏13385个字……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感受二: 小奥力弗勇敢 不畏惧强者
《雾都孤儿》给我的第二个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感受三:个性化的语言 符合人物身份
《雾都孤儿》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其实并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自己手中。
看完《雾都孤儿》,黎明的太阳已经爬上了树梢。小奥力弗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跳跃。于是,又将这本书的个别段落读了一边,这样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一个小男孩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10也许以上帝的视角来看待苦难,也许并不像普通人眼中的痛彻心脾。也许上帝看待快乐与苦难都是非常平常的事情。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年轻女人(奥利弗的妈妈)的脆弱和误入岐途,造就了她的儿子——一个男孩曲折的命运;在他出生时,这位妈妈贫病交加、流落街头,被济贫院的人发现和收养,生下奥利弗的同时,她耗尽了生命就去世了。如果狄更斯不够坚强和以上帝的视角看待男主角------小奥利弗经历非人的挫折与痛苦,那么他就不能写成这部伟大的作品。也许比肉体经历的折磨更加值得让人类重视的,是精神的苦难与涅槃;也许这就是狄更斯如此坚强的原因-----他解剖一个受难的身体,为了给读者展示一个坚强的灵魂的升华的价值。
奥利弗从出生起就与饥饿与寒冷为伴,被济贫院心肠歹毒的保育员虐待;在9岁的时候长得矮小、面黄肌瘦,几乎没有吃过饱饭,总以狗食果腹。但是他从来不会把这些虐待放在心里,因为他的本能总是要寻找生活中的光明和给他带来幸运的一切;事实证明,他的这种天性正是带他远离困苦的原因。在坏男孩辱骂他的妈妈的时候,他不顾自己和对方力量悬殊而奋起反击;因为他的天性和遗传在他的胸中注入了善良、自尊又倔强的精神;在他们强烈打击他的时候,他以轻蔑的神态来倾听他们的奚落;他一声不响地忍受鞭打,因为他感动自己的心中有着不断升腾的自尊。这种自尊将会抑制住尖叫声,直到最后,哪怕他们把他活活烧死也不会求饶。他在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却跪在地板上、双手捂住脸,泪如泉涌时,他内心深处的良知与爱的无限升腾与提醒着他,他可以选择一种有爱的生活,他知道他有这个权利。奥利弗的自救是把未知的一切都想的很美好,哪怕暂时没有温暖和善意的对待;除此而外没有别的办法,因为在他被虐待的时候,他被动地接受了一种错误、残酷、伤害感情的对待,当时在现实中是没有办法扭转的;奥利弗的一些小伙伴在这种虐待中变得迟钝、呆滞,无所适从而永远失去了对爱的渴望。而奥利弗一直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时刻准备为帮助他的人付出热忱与爱心。在奥利弗不慎落入贼窟,贼的首领要训练他偷东西的时候,他和其他的小孩非常不同,他不愿介入。在这个过程中,唯一能证明他的生命力的,证明弱者的生命力的做法,就是他没有放弃对健康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努力;他和贼的首领斗智斗勇,和保有良心的人南希相互帮助。在这个过程中,他竭尽全力保存了善良的力量,从而使他的感情没有受到伤害、他呵护和让自己的生命的实力完整和强大。如果他没有这个品质,他就不会在遇到他父亲的'生前好友布朗洛时,一步步引起他们的关注和感动,去发现了他的身世的真相,最终得到了亲友的帮助;他满怀期待加上不懈的努力,他最终实现了自己的幸福和梦想,从而让自己的命运彻底地发生了改变,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真正善良的人,才能真的会善待自己、善待别人。不善待自己的人,连自己都伤害了,还会让这个世界充满了伤痛,从而也让自己最终走向绝望。有些人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从来没有把自己真实的感觉,包括爱的情感,感动的感觉注入到自己的生活里去,比如小说里的另一个人物蒙克斯。他的命运可以说与奥利弗一开始是一样的;他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他和奥利弗一样被命运推入堕落的生存环境,可是他内心却没有良知和爱来时刻提醒他应该向往过上高尚的生活;他死心塌地地做一个贼,做一个铁石心肠的坏人和情人;他甚至为了继续过这种血腥和罪恶的生活而杀害了他的女友南希,仅仅因为她想要改变他们这种可怕的生活现状。因为他对生活丝毫没有善意的渴望和努力;为了给他一个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即使他也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但是他带着财产退居美洲新大陆的一个边远地区,很快将财产挥霍殆尽,再次重操旧业,犯下诈骗罪而遭受长期监禁之后,终于旧病复发,死在牢里。他对生活完全没有爱的念想,他的下场就和无爱的地狱一样冰冷和可怕。
命运安排好了一切,我们只为了为自己的命运而努力而来。一个人身上凝结了时间和空间的交织,与其它人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遇到的人相互发生作用。奥利弗的命运,就像一个多层次的交织的网,在每一个转折时,都有一些过去他从来不知道的人和因素加入;而他天性中的勇敢和善良,就像催化剂一样,让好的品质产生的善缘不断生长和发芽。一个人要是失去了爱别人、爱这个世界的能力,那么他就永远地失去了这个世界,他将再没有机会让自己的生命重新成长和燃烧起来了。所以说弱者在最艰难的时候,也要让自己永葆爱心。有爱的感情,才是最强大的力量和武器,保护我们的生命。也许狄更斯还想向世界呼吁,要善待女性;一位母亲的不幸,一定会造成她的孩子的生活的坎坷;这应该是所有人用赤诚有爱的心和实际的行动去努力避免的。
奥利弗身体力行地做到了一个弱者在命运的低谷的时候,唯一能做到的是只要活着,不存一丝自暴自弃和自我毁灭;这种强烈的对比,奥利弗就好像一颗熠熠生辉的钻石放在了一堆垃圾上,总有人能够发现这颗钻石的珍贵,总有一天会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狄更斯以上帝的视角,来向我们讲述这个苦难的故事,更加准确地说,他用善与爱的光芒不断改变他自己的命运,叩击我们的心灵、照亮我们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