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精选4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精选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曾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也是20世纪全球50本最佳图书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婗秋格州乡下的草场,可他却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忠诚的憨厚亨利猫,还遇到了爱他的小主人男孩马利欧。蟋蟀柴斯特用他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恋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对柴斯特是有佩服,有羡慕。因为他有两个好朋友,在他危急时刻能够拔刀相助,在他没办法的时候能够帮他出意……为什么佩服他呢?因为他能在功成名就时选择"挂玄"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和他相比,我们差太多了。假如,你有美妙动听的歌喉,却要在低矮的茅屋土堆里差,你愿意吗?假如你有诸葛亮那样才高八斗的.聪明才智却不出山,你愿意吗?对于21世纪处于喧器生活之中的我们来说,不出名,毋宁四。不出名,就会永远被压在生物链的最底层,也总不的翻身。而"自由"对我们来说,更遥不可及,在铺天盖地的物质诱惑下,属于个人的一点点快乐早已消弭"自由"早已变得像金子一样金贵,是啊!荣誉虽然是一件好事,但他也会让我们感到疲倦,不自由。所以,有时把名利看得太重,也不是一件好事。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2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里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晚宴这一章,里面有一个场景我非常的喜欢,那就是火灾。
柴斯特和塔克还有亨利准备要弄一场晚宴,也许你可能会说,为什么要弄晚宴呀——因为柴斯特已经来到纽约整整两个月了,所以他们三个决定举行一场晚宴,好好庆祝一番。其实他们的晚宴就是吃一顿晚餐而已,并没有什么稀奇的。柴斯特问塔克老鼠:“你都准备了什么好吃的?”塔克老鼠回答:“我准备了两块腊肠、一片火腿、三片腌肉,这是从一个腌肉、生菜和番茄三明治里弄来的;还有一些生菜和番茄,也是从刚才说的三明治里弄到的;一些全麦、黑麦、和白色的面包屑、一大团凉拌菜、两块巧克力,还有带核桃的糖果棒,而最棒的还在后面呢!是加冰块的饮料!”等等还有好多。
晚宴开始了,他们是用自助餐的形式来吃的,塔克老鼠开始了他的表演,塔克老鼠表演的栩栩如生,然后,柴斯特和亨利猫为塔克老鼠鼓掌。柴斯特演奏了一首曲子,亨利猫和塔克老鼠为他鼓掌,塔克又要跳舞,他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顿时找不到东南西北了,一下弄翻了火柴盒,火柴摩擦弄起了火,烧着了报纸,然后,弄了一场火灾。幸亏保罗及时发现,不然白利尼一家可真的遭殃了。
这里面有很多向我们生活实际一样场景的,非常切合实际,在遇到火灾的时候,有些人非常的惊慌,有些人非常的稳定,里面柴斯特比较慌张,塔克老鼠非常的稳定,乔治·塞尔登写的很接近实际,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
这本书主要讲了友情,在柴斯特做上火车快要走了的时候,这三个好朋友才想起来还有千言万语没有说,最后,祝柴斯特好运吧!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
假期里,我阅读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作者是美国乔治塞尔登的著作之一。书里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了一个豪华的城市——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遇到了地铁站旁边报摊的小主人,玛利欧。还与聪明又狡猾的塔克老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结成了深厚的友谊。柴斯特用它那绝妙的音乐天赋获得了大家的喜爱,也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难,自己也成为了震惊中外的小演奏家。然而,获得成功的柴斯特却开始思念自己故乡安静的生活,塔克老鼠对这个决定很不高兴,但是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顺利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因为柴斯特刚从乡下过来,所以经常闯祸。因柴斯特半夜梦游,走着走着,走到了钱箱上,误把一张两元的钞票当作柳树叶子吃掉了一半,塔克老鼠给它出了许多坏主意,叫它逃跑,或着把钞票剩下一半也给吃掉,或者陷害扫车站的清洁公,因为前几天他用扫把打了塔克的尾巴,又或者把东西打破,嫁祸给小偷。柴斯特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了。结果,他被关在了笼子里。又有一次,柴斯特邀请小伙伴们开了一个小形聚会,不小心把报摊个烧着了,伙伴们都叫它快跑,可是,柴斯特只是跳回了笼子里,准备好了接受一切的惩罚。有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那就是:“我的错误由我来承担。”这只可爱的蟋蟀啊,它舍不得离开它的小主人和它的小伙伴们。
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每个人都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不敢承认。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篇感人至深的好文章。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但因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柴斯特认识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认识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友情,帮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自己也成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特别思念乡下自由的安静生活。在朋友的理解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个故事,我忽然想到去年的一段经历。暑假我家姑姑搬了新居,邀请我去她家小住。她家既宽敞又漂亮。第一天我好兴奋,东走走,西看看。姑姑家的书房好大,书架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各种各样的书籍,电脑安安静静的放在写字台上。我坐在电脑前,高兴地随椅子转起来。我想,什么时候我也能拥有这样豪华气派的书房,那该多好……
可是住了几天后,我不禁地想念我的小房间了。为什么呢?因为姑姑家的东西都很贵重,不论做什么事都得小心翼翼,生怕碰坏了什么,所以很不自在的。我的房间虽小,可是那里的一切我都很熟悉,而且那儿充满了我儿时的记忆。在那里我可以自由地玩耍,那才是属于我的小天地。姑姑家的大空间虽好,但它不属于我。于是我开开心心地回家,回到我简单的小屋住。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让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珍惜自己拥有的才是最快乐的。俗话说得好,知足才能常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