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读后感

2021-08-08 00:48:43
五年级读后感400字

【篇一:读《斑羚飞渡》有感】

李兴源

假期里,我看了《斑羚飞渡》这本书,着实让我心潮澎湃。

《斑羚飞渡》这个故事讲述了一群斑羚在伤心崖,但由于对岸太远,所以没法过去。后来,有一只老斑羚和一只年轻斑羚从羊群里走出来。只见老斑羚先跳了出去,紧随着,年轻斑羚在老斑羚背上借了力,并且成功跳至了对岸,但老斑羚掉下了悬崖。随后,其他斑羚也学着示范陆续行动。老的离开了,而年轻的却活了下来。其中,我非常敬佩那只镰刀头羊,因为是它一直指挥着羊群,并且让年轻斑羚到了对岸,而自己却在最后,死在猎人的步枪口下。他为了羊群未来的幸福美满,选择牺牲自己和已经不省人事的老羊,这种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让我想起了新闻上播过的一名女护士,使我颇为感动。她来自重庆的支援队,支援的是武汉金银潭医院的重症病房。她要管好多人,而且有时同事不在,她也会自动顶上空缺。有一次接受记者采访,她说:“国有战,召必回,战必胜!疫情不退,我们也不退!”这样的她似乎像是一位巾帼女英雄。她对病人的照顾也无微不至:从整理床单,到调电视频道,她一样都没落下。可是过了几天,她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累坏了,因为已经好几天没合过眼了。此时,我突然感慨:这不就是斑羚群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吗?真是令我肃然起敬。

让我们一同向这些和镰刀头羊一样为祖国默默奉献,勇于牺牲的人致敬!

【篇二:读《狼王梦》有感】

沈倪维

曾经,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很凶恶,很狡猾的动物。可是在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思绪万千:狼对自己的子女们的爱是多么深沉。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憧憬把自己的幼狼培养成狼王,可是在经历了一次次磨难之后,她的三个儿子全部都死去了,她很悲伤,但她重新努力,把希望都寄托在她的女儿——媚媚身上,希望媚媚生下的幼狼可以成为狼王。

紫岚为了能让狼孙们健康成长,竟然去和一头金雕拼命。要知道,它是一只快到天堂的残疾狼啊,它和金雕打,显然是鸡蛋砸石头——不自量力。它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以很小的胜算一命抵一命。最后,经过激烈的搏斗,紫岚成功了,虽然它也倒在了血泊上。

紫岚的行为深深地打动了我。它为了自己的狼孙,舍身与金雕同归于尽,这深沉的母爱!这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她对我是多么的好。有一次,我生病了,妈妈正在上班,听说我生病了,便立刻放下工作,快马加鞭地赶到家,一进门,就焦急地问我:“冬冬,怎么了,发烧了吗?”我有气无力地说:“有点发烧,38。5℃!”这句话可把妈妈急坏了,她连忙撕下一张降温贴,轻轻地贴在我的头上,然后取出体温计又量了一遍,她把毯子披在我的身体上,便去买退烧药,回来的时候,她汗流浃背。我打心底里想:妈妈真好!

不论人类还是动物,都是有爱的,爱是多么伟大!

【篇三:读《俗世奇人》有感】

周敬琅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俗世奇人》。

这本书是写人的,每个人物必有一个绝活,都千奇百怪,他们都有一个绰号,如:绝盗、酒婆、张大力、刷子李、燕子李三、冷脸等。看这些人物绰号,我就已经忍不住想看这本书了。

天津卫是天津的古称,当年,它既是水陆交通要道,也是世人瞩目的开放城市。所以,在天津生活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他们有的现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都是“俗世”中人;然而他们又不是普通人,他们所做的事情令人匪夷所思,是“俗世”中的“奇人”。

在现在的生活中,也有很多人像书中的那些人一样,他们都是靠自己的本领而生活的。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马戏团表演中的“荡秋千”。演员们灵活得像一只只猴子。一个人刚荡到高空,随着绳索越荡越高,把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忽然他双手松开,在高空中跃出了一条弧线,我忍不住拽着拳头惊呼一声。幸好他不偏不倚地牵住了绳索上的另一个同伴。两人随着绳索来回荡,接着又加入了第三人,第四人……在空中旋转、跳跃,舞出了一个又一个绝美的动作,带动着观众一阵又一阵的惊呼声。我的心像坐过山车一般,跌宕起伏。看着他们娴熟优美的动作,似乎是拥有隐形翅膀的奇人。但他们其实也是跟我们一样的凡人,拥有这样的“绝世本领”,背后一定有很多心酸的故事吧!那一次次痛苦的练习是怎么熬过来的呢?最后我只能用最热烈的掌声来感谢这些身怀绝技的演员们。

这本书让我拥有了一扇窗,可以看见另一个精彩纷呈的世界。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是最普通的平凡人,但也同样需要用我们自己的坚持去练就不凡的技能,才能在这个大千世界拥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篇四:读《蜻蜓眼》有感】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蜻蜓眼》就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这本书讲的是中国丝绸商之子杜梅溪在法国马赛偶遇了法国女子奥莎妮,两人一见钟情,相爱、结合,并生下了四个儿女。二战期间,杜梅溪携法国妻子回到上海定居。此后,岁月流逝,奥莎妮从少女到老妇,渐渐融入了中国的生活,她给这个中国家庭带来了快乐。她的外国血统使这个家庭陷入了危机之中。

作文曹文轩以奥莎妮的小孙女阿梅为主要故事线,讲诉了当时的生活情形。文中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因为奶奶生病住院,需要开刀,家里没有太多的钱,只能让阿梅卖掉了心爱的钢琴,阿梅刚开始不同意,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来,眼泪一个劲地滴了下来,她想奶奶健健康康地回到蓝屋就要卖了钢琴,后面的几天阿梅饭吃不下,钢琴也不弹了,但是等她的父母将钢琴卖掉之时,她却没有伤心,因为她知道,如果不卖掉钢琴,就要失去奶奶。

奶奶出院时,家里所有人来迎接,她非常想听阿梅弹的钢琴,可是钢琴却被卖掉了,奶奶非常生气,第二天她就卖了自己母亲送给自己的嫁妆——一颗十分名贵的法国钻戒,去赎回了阿梅的钢琴。

这件事让我联想到了自己家的钢琴,放在家里好像是摆设,我只是偶尔去弹一下,虽然有优越的生活环境,但我却没有好好珍惜,想想平时总是浪费粮食,不由得有些心痛。我们这一代的孩子,生活环境是如此的优越。我们就是家里的小公主,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以后我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孝敬长辈,做一个有担当的好孩子。

【篇五:《偷记忆的男孩》读后感】

徐千又

在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叫做《偷记忆的男孩》。

故事的主人公是本,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是12岁的本觉得最近的生活真是越来越糟糕了,因为他的父母经常吵架对他和姐姐视若无睹。本伤心极了,他真的很想让时光倒流,回到曾经一家人幸福快乐的时刻……一次偶然的机会,本从小镇上一个奇怪的老头那儿意外获取得偷取记忆的神奇技能。可是他竟然把姐姐的记忆给偷取了,导致姐姐忘了自己。经过许多困难,本终于让爸爸妈妈和好了,他们又过起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在生活中,我也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有的时候也会像本的爸爸妈妈一样吵架,甚至有时,还会把怒气迁怒于我们。我有时候也会害怕,如果他们也要离婚怎么办?每想到这儿,我总是害怕地躲进房间,在被窝里默默的哭泣。每到这时这本书仿佛有一股神奇的魅力让我情不自禁地拿起它看起来,里面的每一个情节都有一股特别的力量让我所有的不开心,害怕全部都飞到了九霄云外。

《偷记忆的男孩》可真是一本令我难忘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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