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活着》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活着》读后感 篇1“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这些经典语句都是出自于著名作家余华的著作—《活着》。
《活着》是一本对人生另一种透彻的解释的书,源于生活归于现实,直面而淋漓尽致的写了人活着这一生为了什么,又为了什么而活着,整篇文章以直白的第以人称来写,让故事更具真实性更直击人心,故事里真挚朴实毫无掩饰的话语,让人读过之后不禁潸然泪下。
流年未亡,光阴荏苒,记忆是无法抹掉的,旧时代中国社会的种种现象,在这本书里被直观的体现出来,当时人性的多面性,暗藏在社会中的种种黑白两面,作者的描述,又让读者产生怎样的共鸣?历史的真相又如此的残忍,时间是没有情感的,然而时间里所发生的所有事情,让它有了生命。时间是最好的法官,却也是活着的资本,它无需通知我们即可改变一切,如果因为苦难而驻足不前,时间它定不会等待你,因为它的宗旨就是不停的转动,就像人一样,有了生命就为了活着。人的一生就像一根竹节,每段竹节都代表着不同的经历,我们不停的追赶不停的成长,只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
余华对活着的方式对活着的感悟,没有华丽的过度渲染,没有用大量文字进行铺垫,它的直白直观,正是灵魂与肉体之间的融合与注视。书里面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自己风华雪月的青年,经历了家境由富裕跌落到谷底的残酷,虽然也经历了短暂的幸福但却也受到了命运无情的拍打,最终才让他明白活着是为了什么,而什么又让他活着。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生命是一个个体,是心脏让它有了跳动,活着何尝不也是这样只要还来得及那么恍然大悟永远不会晚。
有些人很早就知道活着是因为什么,而有些人到一辈子的尽头才忽然感悟活着的本质,看了书里的故事,我会想一生这样坎坷惨淡,为什么福贵还能这样自我消淡,最后平淡的活着,杨绛先生说过这样的话: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人生最婀娜的舞姿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古往今来又有几个人可以做到,但福贵的内心让她真实地了解了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虽然身体会越来越硬,却有一处地方如夏火般灿烂,如春雨般柔软,也许活着只为了一件事活着,那是超脱物质和人情之后的态度。生如夏花,死如秋叶想必也是这个道理吧。
高尚不是一些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这是余华所说的,就像福贵一样虽然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善待自己。人对痛苦的承受能力远远超于自己所认为的程度。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死去亦如此。无需要站在金字塔顶端,只愿可以做一棵在风沙中无坚不摧的小草足矣。
中国有站在腥风血雨中依然呐喊着保卫中华的士兵,有着对复兴中华的昂扬斗志,也许在路上会遍体鳞伤,也许会跌得头破血流,但他们却不停的向前冲,只为了在有限的时间里让自己活的更有意义。人的一生不断地随时间在变动,只希望暴风雨来临的时候都能够泰然接受。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所。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亦长,但只要还活着,那么那绚丽多彩的画卷永远不会拒绝你的颜色。只要一切来的及,开始定不会晚。
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一切只因,活着。
《活着》读后感 篇2初次接触到这部作品,是在中学时期一次写语文练习册上的阅读题,那些题目我已不大记得了,但题目中节选的那些文字却始终盘旋在我的脑海中,带给我心灵上的感触,所以,后来我便去买了这本书,将那个没有讲完的残篇完整的读了一遍。《活着》确是一部读来令人触动令人心恸的作品,它令我了悟了" 活着就是幸福" 这一句简单的话的意义,令我对" 生命可畏" 这四个字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福贵悲惨的.人生遭遇。福贵好赌,最终将家产赌了个精光,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气死,母亲也在贫困中重病最终逝世。而福贵的妻子辛苦将儿女养大却也逃不过死亡的命运,他的一双儿女也相继死去,故事的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头老牛——福贵,相依为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福贵的活,我不知道对于他来说究竟是上天的眷顾还是惩罚,但毫无疑问,福贵是一个能忍受孤独而坚强的人,在亲人一个又一个离他而去时,他也没有放弃过自己,哪怕孤独,哪怕心痛,他在最后也能够为了活着而活着。
" 活着就是幸福" 这句话被福贵的妻子家珍诠释了意义,"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 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 ,这是家珍的话语,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只
要家人天天在一起,好好活着,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 活着就是幸福" ,不仅仅是自己活着,还要身边的人活着,那才是幸福。这种幸福,常常被我们忽略在生活中,当过年与家人团聚时,当打通一个个熟悉的号码时,都是我们可以称为幸福的时刻,有时这样回想才发现自己已拥有太多,正是因为拥有,才觉得它们并不重要,甚至感受不到它们的存在。回想书中最后,福贵与老牛为伴,那老牛明明已经老得快要行将就木了,却仍固执地活了下去,陪着同样年迈的福贵,这种陪伴是最温暖的幸福,所以珍惜陪伴在你身边的人吧,他们带给你无尽的爱与温暖。
书中的福贵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过,这让我看到了生命的坚韧,无论有多痛多坎坷,路依然要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生命中的苦难与艰辛都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的,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本身也是一种责任。这种体会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沉重,每一个生命都是我们要敬畏的,因为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为了活着而付出了多少……
《活着》是一部令人心痛的作品,但同时,它带给我的震撼和体会也使我获益匪浅,我认为这是一部好作品,它能让我体会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让我们去深刻的反思活着的价值和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 篇3说来惭愧,身为一名文院学子,我看过的主流文学作品真的可算是少之又少。因为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翻开余华的这本《活着》,原意只为消遣,未曾想竟是欲罢不能。花了两个半小时,一口气从头读完尚不过瘾,又将其中精彩片段反复咀嚼,就连作者所书的三版序言也被我 ……此处隐藏10803个字……,也诉不完这风花雪月,只因情深未了的结,也只因人世间迟早要离别;余华用朴素的笔触,诠释了生命虽脆弱无常,但在书中,却让生命坚强得到了极限。《活着》让我感慨良深,尽管四季轮回的脚步让生活不平凡,也蹉跎了光阴,黯淡了你的人生,我们也要在这条路上寻觅,哪怕有天,累了、倦了、也只不过在淡泊宁静中踏着短暂的忧伤,走过坎坷,我们也要笑对朝阳。
我想!你一定对你的人生迷茫过吧!也挣扎过吧!可又不知如何去改变,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放弃看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小火苗。每天无所事事,只会刷抖音、快手、淘宝、打游戏,做着六十多岁老人做的事?寻找那份安逸?不!这样的活着,只不过是在挥霍你的光阴,年轻是像蚌一样磨砺出珍珠的过程,要让自己的人生得到升华,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这才是活着!
黑暗彻底笼罩一座城,也关了所有的灯。
《活着》读后感 篇12微凉的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我的屋内,秋风吹来一丝寒意,我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轻轻地抚摸着书皮上的名字“活着”。书皮是黑色的,我见过的版本书皮都是黑色的,这黑色,让人感到压抑和沉重,或许活着,本身就是压抑和沉重的吧。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思是乱的。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大家最关注的人福贵,不是大家最同情的福贵的命运,不是大家最感慨的当时的生活,而是书中那个最悲惨而又最坚强的女人----家珍。
我想,家珍真是个伟大的女性,她所承受的苦难,所表现出来的坚毅,又何尝不是在演绎着“活着”?或许,是因为同为女性,亦或是因为我所处的这个特殊的年纪,一遍又一遍地接触家珍,我就愈发地欣赏她,敬佩她。
她隐忍、贤惠,用旧时女子的胸怀包容着自己的丈夫。她会做四样蔬菜,但下面都是猪肉的饭给福贵吃,为的只是告诉福贵一个道理:女人看上去各不相同,到下面都是一样的。读到这,我不禁莞尔,《活着》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言的朴实,是的,这样的文字才更能打动人。而这样的家珍更是让我喜欢,她的可爱,她的聪明,她用最委婉的方式诉说着对于女人来说最严肃的事情,她不急,也不恼,什么事都放在自己的心里留给自己整理,或许这样的心理并不好,可是在那时,相较于那些大大咧咧的村妇,这的确是再好不过的性格了。
她对于福贵、对于婚姻的执念令我费解。初读时的我想不明白家珍为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福贵,容忍他的吃喝嫖赌,甚至在福贵打了她两巴掌的时候,她都一声不吭,甚至福贵问她恨不恨他的时候,她的回答都是没有,那样轻轻的两个字却带有十足的分量。怎么会不恨呢?未经世事的我都无法不恨。那一句“你不回去,我就不站起来。”刺痛着我的心,这究竟是个多么执着的女人?是说她执着呢,还是固执呢?是因为爱吗?不,只是对于婚姻的执念吧,那样的'年代,福贵又是那样的人,不会有爱的。可是越往后看,当家珍被父亲接走不舍的时候,当家珍背着有庆走了十多里路回去的时候,当家珍脱下旗袍换上粗布衣服干农活的时候,当家珍见到福贵归来大哭的时候,当家珍安详地死在福贵怀里的时候,热泪一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才和福贵终于明白,家珍终究是爱着富贵的吧。
一个女人,生活在中国最贫穷、最动荡年代的女人,用自己小小的力量守护着自己的爱情,守护着自己的家庭。透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家珍年老时站在田边瘦小的身影,她的头发白了,身子也病了,夕阳的残红涂抹在她的身上,渲染着她一生命运的不幸,青年丈夫家庭衰落,中年丈夫失踪,女儿哑巴,而后丧子,暮年丧女。但即使最后病得那样重了,她还坚持着,幸福地坚持着,是心中的那份本真支撑着她,本真,亦是本贞。汪国真的一首诗中写道:“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谁能说得清/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只知道确定了就义无反顾”家珍就是这样的吧,义无反顾,在那个年代收获了幸福。
《活着》描述的不仅是福贵的生活,不仅是福贵家族的生活,更是当时千千万万中国人的生活。作为一个人,首先是活着,而后是怎样活着,活着怎样。“只要生命还在/我就不会悲哀”。坚守本真,坚守本贞,义无反顾,幸福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 篇13翻今天的报纸才发现今天的节气是立秋,秋天了么?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手里的这本书从七月一直翻到了八月。难怪下午躺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怎么觉得有些冷,是因为空调的冷气渐渐布满整个房间,还是因为看到了小狼的死?
小狼死了,是被陈阵自己用马棒打死的,我为它难过了一整个下午。
厚厚的一本书快要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开始猜小狼的结局会是什么。
我想也许会让它重新回到草原,也许它爱上了它青梅竹马的玩伴——三只小母狗中的一只,然后作者再让它们生一群可爱的的狼狗BABY,想像它们长成高大威猛的狼狗勇士。然而那个在铁链下长大的桀骜不逊的灵魂终于还是用死亡争得了自己的自由。
视小狼为自己生命的陈阵终于听从了毕力格老人的话,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用马棒将它打死——让它在还活着的时候死去,让它飞上腾格里,成为狼图腾的祭品,成为草原上空永不死去的狼的精灵。
这本书讲了一个传奇的故事,主人公北京知青陈阵来到内蒙古草原牧场生活,从不喜欢狼到爱上狼研究草原狼,并像淘气的小孩掏鸟窝一样,冒险从狼洞里掏得了一只小狼,顶着草原养狼不敬、养狼为患的多种矛盾和压力直至将它抚养长成一只大狼的经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线索。
作者说离开草原以后的二十多年里他不停地做着关于小狼的梦,可是每一次的梦里,小狼都没有怨恨过他,看他的眼神里始终都是充满爱意的,那爱意古老荒凉,温柔天真。我相信作者没有撒谎。可是,我还是为小狼难过,因为这样的结局,不论作者给它怎样的理由。作者让陈阵磨钝小狼四颗借以战斗和生存的.狼牙牙尖以防止它咬伤人,用铁链拴住它以至当它听到旷野里的狼嗥时在一次次的挣脱铁链的努力中将咽喉勒出炎症而失去与自由狼在草原上空的狼嗥对话,并最终失去重返自由狼的群体当中的可能。忿忿然,如果可以我真想改写这个故事......
小狼生活的那个世界叫做草原——光看这两个字只觉得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文中有大量对草原生态的描写,比如那个天鹅湖,美得我几乎要怀疑那是作者的遐想了;然而草原上还有人,对草原生态的破坏也像作者笔下的用字一样触目惊心,那只天鹅的死,那群狼的死,那片草场的消失,直叫人心痛而无奈......
总觉得厚厚的一本书其实可以再薄一些。有些话不知是作者心里太想说还是什么原因,我好像觉得像是在听一个老人不停地重复一个话题一样——那就是“狼图腾”三个字。对中国历史地域人格的分析,对游牧民族的崇敬在书中多次出现和表露,尤其是书结尾的那份“讲座”,是耐了性子看完的。我不明白,即使是一个普通的作者也会尽量避免重复,可是作者为什么要明知故犯?小狼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而“图腾”却是两个太重的字眼,看的过程总觉得作者有一些罗嗦,嗯,或者,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不是也可以看做是作者不知觉的在内心深处所做的虔诚的一次又一次的祷告?有一些困惑。
无论如何,这本书陪我度过了夏天的一段时日,让这个平淡的暑假有了一些纪念。我想从此我要中了草原的毒了,从此也要中了狼的毒了。也许有一天我会在内蒙草原上截住一位老人向他打听草原狼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