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孔乙己有感

2024-12-15 06:58:25
读孔乙己有感

读孔乙己有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孔乙己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孔乙己有感1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答复“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局部,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确实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拟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时机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的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时机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时机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读孔乙己有感2

明白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明白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明白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杯具色彩,并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杯具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必须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杯具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杯具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喝酒的人看着他笑”,“众人哄笑起来”,“也都哄笑起来”,“附和着笑”,“在笑声中走散了”,“笑着对他说”,“便和掌柜都笑了”……从头一向笑到尾,笑声愈响,欢快的气氛就愈浓,孔乙己的悲惨色彩就愈浓重,以至到之后孔乙己自我都无底气了,低声地恳求道“不要取笑”。

我们不明白孔乙己年轻时的样貌,但至少,他此刻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并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终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确定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我的欢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构成鲜明比较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杯具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

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读孔乙己有感3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还有孔乙己腿断了,一路爬来爬去,可见,孔乙己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已经死了。但作者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 ……此处隐藏7925个字……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孔乙己有感13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作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读孔乙己有感14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身,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身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可能吗?

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身,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后记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读孔乙己有感15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 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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