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孔乙己》有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孔乙己》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孔乙己》有感1《呐喊》是鲁迅先生所作短篇小说的结集,它真实描绘了中国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孔乙己》便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篇典范之作。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一个下层知识分子---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的“之乎者也”,时刻不忘在人们面前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戏弄他时,他还一再表现出自己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及到他内心的伤痕时:“孔乙己,你怎的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他才会显出颓唐不安的神色。
在《孔乙己》中,有一处描写的故事让我感受颇深: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偷书,结果被打折了腿。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丁举人同样也是一个读书人,既然都是读书人,丁举人怎会打孔乙己呢?孔乙己穷困潦倒,受人讥讽,被人嘲笑。但同为读书人的丁举人却横行霸道,作威作福。孔乙己和他的对比,使人深刻感受到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罪恶。
这篇文章还反映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当掌柜向顾客询问孔乙己的下落时,只得到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谁晓得?许是死了。”在这里,人们对孔乙己的冷漠态度和当时世态的炎凉毕现无余,令人震惊!
读到最后,我也明白了,孔乙己因封建科举制度的残害而变得麻木不仁,至死不悟,始终不明白自己终生穷困落魄的原因,这才是他性格中最可悲的东西。
读《孔乙己》有感2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读《孔乙己》有感3孔乙己,一个受封建教育的影响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形象,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的演绎了出来。整篇的《孔乙己》,写的是一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
《孔乙己》全文通过以孔乙己为中心人物作为描写,以鲁迅为线索的所见所闻为基础。讲述了穷书生孔乙己从穿长衫的知识分子沦为被打断腿的“偷书贼”最后则无声无息的死去,给世人展现出了在黑暗、腐朽、封建的教育制度模式下的产物。
从本质上看,孔乙己本应该是一位勤勉好学的知识分子。但由于特殊的社会背景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孔乙己接受的是封建礼教的思想,他的真理和圣言都是从四书五经中吸取过来的`,甚至连偷书也被扭曲成“窃书不算偷”。穿着又长又破的长衫,十年都不肯洗,是当时的读书人自命清高的形象。鲁迅先生正是通过描写孔乙己对封建教育愚昧的崇拜,来表现出封建教育下的知识分子迂腐的人格。
正是因为孔乙己在特殊的背景下的特殊身份,他也遭到了封建社会下底层人民的嘲笑和排挤。在酒店里为了展示自己读书人的形象,滔滔不绝朗读封建教育的“真理”、“名句”,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时候仍然是满口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一个如此勤勉的好学的,人穷志不穷的,想读书甚至要去偷书的人,竟会遭到酒店里人们的嘲笑、排挤、讽刺,“孔乙己”的绰号也因此诞生。如果不是注入了错误的教育和思想,孔乙己的命运也不会如此。侧面反映了旧时代封建教育麻痹下知识分子阶层的悲哀、可怜。
假设孔乙己接受的是正确的思想和教育,是在一个较为民主的时代下成长,那么他还是那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吗?
读《孔乙己》有感4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表达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xx。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非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 ……此处隐藏8380个字……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该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读《孔乙己》有感14我是个爱笑的人,倒不是因为我多么喜欢笑话段子,大多情况是朋友间的互相揭短,却不是所谓的嘲笑,心里互相不计较,也就无关紧要了。是以,在我印象中,“笑”是能让双方愉快的途径罢了。可细致读过《孔乙己》后,我才“领略”了各式各样的笑。
孔乙己是个“长衫客”,却也站着喝酒,于是变成了小店内的一处格格不入,一年到头都不怎么洗补的长衫,在他身上似乎格外般配:如他的内心一样,死要面子,却没什么真才实干。倒自许清高起来了,明明一个短衣帮换身皮囊,便摇身一变,成“长衫客”是也,来来往往的人都笑他。“短衣帮”看不上他,孔乙己干活甚至可能都不如他们,只穿一件破长衫便能高人一等吗?真正的“长衫客”瞧不起他,就他那穷酸样也敢装高雅不凡?我认为掌柜的有时候不笑孔乙己——能当面付钱的时候。然后掌柜的笑嘻嘻地收下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倘若没有当面结清,掌柜的就同凑热闹的人一样了:“孔乙己,你当真识字吗?”众人便各自笑着走散了。
无论是路人还是顾客还是掌柜,他们的笑不只是一层开心,深一层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后者或许早已习惯,以至于麻木了。人们的心灵都麻木,可悲的是社会大环境里,这恰好是最管用的催化剂,浇筑着人们与孔乙己之间的砖墙,熔炼着孔乙己内心自我禁锢的.钢筋。
文中不止写了大人们的笑,也有小孩子的笑,大底分成两种的:一类是我小伙计的笑,一类是邻居孩子的笑。
关于我的笑文中没有直写,只有我“感到好笑”,却与笑出来别无两样,迂腐善良的孔乙己热心教我写字,我却极不耐烦:“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一个小孩对一个老读书人的态度如此不屑一顾,所以见当时社会的不公和冷漠,任何人都可以被冷眼相对,人与人之间没有温度可言,即使孔乙己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邻居孩子们的笑笔墨也不重,但淋漓尽致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不堪的形象:明明已经说过“不多了”,却又自作聪明、画蛇添足地说:“多乎哉?不多也。”不仅突出了孔乙己性格的迂腐,更有封建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和知识分子的毒害:扼杀思想、固化思维。
倒数第三段是全文的高潮,一共出现了三次笑:第一次是“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即使孔乙己被打断了腿,行动困难,处于死亡边缘,掌柜也没有丝毫变化,仍旧在取笑孔乙己,可见掌柜的毫无人情、麻木不仁的一面;第二次是几个人一起笑孔乙己,麻木不仁已是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在如此大环境下,弱小者被欺凌已是一种常见的情况,而且绝没有人去制止;第三次是文章最后一次写笑“还是旁人的说笑声”,可见,取笑决心的孔乙己已经是家常便饭,众人习以为常的事情,以众人的快乐来反衬孔乙己一人的不幸可悲,是文章着重的描写之处。
统观全文,“我”的所见所闻是线索,另一样贯穿全文的事物便是笑了:形形色色、七嘴八舌地笑,不仅一直在对比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还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麻木不仁、世态炎凉,和来往如麻的人的冷酷无情、虚伪势力。而后两者,恰是鲁迅一生所批判的朽木。
读《孔乙己》有感15老师和我们一起学完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我对孔乙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那个冷漠的社会,吃人的社会,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读《孔乙己》,我便觉得悲凉,等到细细地研磨下来,不得不感叹,鲁迅先生的笔力如此深刻,角度如此的刁钻,就像一刃尖刀,划破了旧社会虚伪的面具,把鲜血淋漓的一面展示出来。
孔乙己所处的时代,是个麻木不仁的时代,对善良的人毫无容忍度的时代。孔乙己教“我”写“茴”字,我却不愿意理他,他“很恳切地”,我却“懒懒的”,甚至,“我”觉得他是讨饭一样的人,压根不配考“我”。在当今这个推崇不耻下问的时代,我实在是不明白,一个酒店的伙计,是怎样有这么大的口气,但是很快,我就明白了。
社会对小丑从来不缺乏嘲笑和奚落。甚至,孔乙己这个名字,都是别人随便从描红纸上摘下来的,而孔乙己的真正名字,至死都没有人关心,这不是小丑这是什么?
孔乙己一进店里,所有喝酒的人都看着他笑,他们笑孔乙己的脸上又增添伤疤了,他们笑孔乙己满口的之乎者也,就连孩子们——天真无邪的代名词,也笑他的迂腐。孔乙己涨红了脸:“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紧接着就有人来反驳:“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他们似乎从来不会同情孔乙己,他们只是觉得,要惹得孔乙己无地自容,他们就会很开心,孔乙己似乎也只是供人取乐的玩物,于是店内外总是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孔乙己难道不是个小丑吗?
小丑的作用是给人解闷,可有可无,而没了孔乙己,别人也便这么过。掌柜的取下粉板,才发现,孔乙己还欠了十九个钱呢!孔乙己被人打断了腿,将近初冬,才拖着半残的身躯进了店。他不再穿象征着他读书人身份的长衫,只穿了个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这样的凄惨,掌柜的却只同平常的一样,伸出头去说:“孔乙己,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又有人凑过来笑嘻嘻的:“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孔乙己只灰溜溜地用现钱买了一碗酒,众人都凑过来,上下打量着他,时不时地发出爆笑,孔乙己又在取笑声中,用手,慢慢走去了。
孔乙己没有再回来,也没有人再来提起他。只有掌柜记账的粉板记住了他,到了年关,掌柜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第二年端午了,掌柜的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的是死是活掌柜不关心,他满眼都是钱,满眼都是利益,而这一切在“我”这个没成年的小伙计眼里,竟然没有丝毫的不妥……
咸亨酒店是一家拥有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店面隔壁还有房子的酒店,作为一个能让客人慢慢坐下来喝酒的大酒店来说,孔乙己的十九个钱实在是算不了什么,可是掌柜的却一而再再而三提起那十九个钱。是他视财如命吗?可能更多的是故意令孔乙己难堪。得知孔乙己被打前,掌柜的只是慢慢的结账,当得知孔乙己被打断了腿,掌柜的“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当孔乙己拖着半残的身躯来到店内,明明看到孔乙己的落魄,掌柜的仍然要问一句十九个钱什么时候还,来取笑孔乙己。
孔乙己的悲惨结局和其本身脱不开的。孔乙己身材高大,说明他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家叫他抄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好吃懒做,没几天就连人带笔纸一起消失,这是孔乙己穷困潦倒的主要因素。他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有着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可见他不爱打理自己,懒惰成性。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既不是短衣帮,又不是长衫客,突兀如小丑,与他们格格不入,他已经四五十岁了,却脱不下长衫,不愿面对自己没有进学的.事实,他觉得读书人确实高人一等,却连短衣帮也瞧不起他。让我不得不想到《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他们都深受封建科举考试制度的荼毒,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是统治者稳固地位的手段下的牺牲品。
孔乙己在一片笑声中出场,又在一片笑声中走向死亡。咸亨酒店的一角,反映的是那个社会对可怜人的冷漠,整个社会上的人都是麻木不仁的,没有人问为什么孔乙己过了这么久都没有露面,也没有人关心孔乙己是死是活,他们的谈吐是毫无营养的嘲笑,看似快乐的场面只是一个又一个吃人的社会的体现。他们的眼里只有金钱,他们都丢失了人的情感,有的只是恶兽般冰冷的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