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应该在山野中自由奔跑的动物们,却因为人类的介入,各自的命运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西顿。
1427年夏天,在巴黎城外的森林中,有一只名叫柯尔赛的狼王,它带领一群“小喽啰”由最开始的偷袭牛群到后来渐渐喜欢上人肉,到最后攻进了巴黎城,企图占领这里,但最后与瓦什利耶同归于尽了。
我认为整本书最精彩的情节肯定是狼王与瓦什利耶决战的时刻了。因为那时更可以体现狼王的凶猛和瓦什利耶的勇敢,更好地突出了两位主人公的性格特点。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世界上有的人认为轰轰烈烈地活着最重要,有的人认为怎么样活着都是一样的。低调的生活固然好,但是我认为轰轰烈烈的过一生,也不枉费了。
我认为这本书想要表达这样一个道理:人类与动物共属于一个大家庭。人类所具有的高贵品质,动物身上未必没有;动物所具有的品质,人类也同样拥有。既然每一种动物都是具有七情六欲的美好生灵——与我们人类相比,仅在聪明程度上略有差别罢了。那么,它们自然也应该享有自己的权利!
我认为其实人类可以和动物和谐共处,不应该互相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