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书名《乡土中国》我们或许多少也会联想起一些关于乡村的刻板印象:土里土气或是土味等等藐视性的语言。他们似乎在传达一种乡村落后的气息。看来作为社会学家的费孝通则给这样的“定论”打上一个“错号”。
我们可以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思考,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的隔离会渐渐变得产生变异。因为不同的地理环境,把本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仅仅是距离,也是思想。那么自然而然,城里人与乡下人的观念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但这并不代表着乡村落后。乡村有乡村的习惯,城里也是一样的。乡村与城市是有不同而无高低,更何况城市就是由乡村延伸出来的。《乡土中国》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以一种学术性的语言来分析乡土,虽然全书无一字对乡土和城市之间有任何的感情,但是我们无时无刻的从中可以读出作者对乡土的热爱。
城市是由乡土延伸出来的:“乡土是中国的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耘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人,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确实切中肯綮。有人讲真,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该不是城里人。”这样的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单纯地体现了人们的行为习惯去反映人的观念。乡村人有着乡村人生活的习惯。许多“乡土性”的生活方式,其实是这些人长期生活以来的一些智慧。这种智慧或许并不让一些城里人所理解,但不论怎样说都是乡村人的智慧。
在乡土社会中,最神秘的往往就是它的礼节。由于地理的问题,祖祖辈辈留下的礼节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城市里几本厚厚的书籍是绝对比不上乡村的言传身教。这并不是一种落后,存在既合理,乡村所带来的那种最原始的礼节。或许是城里更新换代迅速的流行文化所不能拥有的。乡村里那种淳朴的人风是永远不能简单的用一个落后来概括。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单纯的感情和没有功利的追求,才是乡村中穿越千年的悠久风情。
或许有人会沉醉在城市中条条框框,又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中。但这样的城市的钢筋混泥土中不曾拥有的,永远是乡村中的一种强烈的归属感。
中国从乡村中走来,她始终是带有“土”这个字眼的。不论今后中国发展的再快,也不能脱离中国的这一身“土味”。这种“土味”是一种文化,一种习俗,一种礼仪。尽管乡村与城市之间有再多的不同,但也不可否认其自身是从乡村中延伸出来的。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时无刻的被乡村中所带来的“土味”所影响。在我看来,“土味”其实就是中华民族最深处的文化所在。我们不能排斥这样的文化,相反,我们更要坚信这样的文化,只有这种源于民族自身的文化,才是个人的归宿。西洋的服装再华丽,也不及乡村中所带的那种淳朴,更加触动中国人的内心。
“乡土”是整本书最中心的地方。它不仅仅只是存在于中国广大乡村,更存在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乡土”文化是中华民族灵魂深处的一丝光亮,是中华文化的一处瑰宝。它更需要我们每一人去用心发现,并品味其穿越千年的淳朴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