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读后感的作文300字汇总9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300字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把成熟的庄稼收回家读后感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那就是《把成熟的庄稼收回家》。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有了许多感想。它主要讲了女孩陈艳青要即将参加悉尼奥运会之时,一则假情报断送了她的奥运之路。这个时候,她的心灰到了极点,离开了举重队。后来父亲对她说:“你花了很大力气去种庄稼,在秋天成熟时却没有把庄稼收回家,你怎么又能够说这丰收是属于你的?”陈艳青已有了归队的想法,加上教练曹新明的劝说,她又回到了举重队。后来,陈艳青在20xx年雅典运动会上,得到了女子58公斤举重金牌。如果当时陈艳青没有答应重返国家举重队,那么,她就不可能获取金牌。正是因为她的坚持,她才拿到了金牌。在生活中,我们也不是应该这样?做作业,不能三心二意,要做完了再玩;……“再成熟的庄稼,就算你花费了再多的心血,但如果在秋天成熟的时候你不收获回到自己家里,最后的丰收就不可能属于你。”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学会坚持,坚持就会胜利!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超好看的小说——《芝麻开门》。看书的日子里,我仿佛也成为了大钟亭小学四(1)班的一分子,和他们一起开心、难过。姜珊想像大厨一样炒菜却由于水平不够,烧焦了自己的刘海:我看得哈哈大笑;迟速的父母因为特殊原因将他交由爷爷奶奶照顾,迟速很孤单:我觉得鼻子酸酸的;杨晨帮爸爸妈妈安排约会,全班同学陪着他站在雨中,希望能帮上一点忙:我感动得掉出眼泪……我认识了乖巧懂事的未来服装设计师孙新悦、“罗纳尔多”孟可文、热情的李强、成熟懂事的中队长尹露露……这是一个非常团结有爱的集体。
给我印象最深的场景还是四年级的那场足球赛。在神球手孟可文的带领下,四(1)班勇敢对抗四年级其他7个班,运用正确的战术,团结一致,终于大获全胜。我联想到自己的集体,和书里的四(1)很像。我们班有和姜珊一样乐观的张天婧,一次她的脚骨折了,必须呆在家里养3个月,她没有哭,天天鼓励自己,脚就快好了;有和张天一样对自己学习要求很严格的大队长庞庆锋;有和孟可文一样体育超出色的马皓阳;更有和徐老师一样有耐心的张老师,她每次上课都非常地投入、认真。最关键的是,我们班也是一个非常团结有爱的.集体,我爱这个集体。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学习了16课《鲁滨孙漂流记》,我觉得很有意思,于是我找来这本书认真地读了读。这部长篇小说写了鲁滨孙因为冒险遇难而流落荒岛,在孤岛上搭建房子,开荒种地。艰苦的生活了下来,在第26年救了野人“星期五”,结束了他孤独的生活,28年后才回到自己的祖国。他靠什么生存下来的?我觉得最主要的是他对生活一分为二的看法,对生活充满信心,他的这种心态对我的心里荡起一阵涟漪。
有人会抱怨自己生在农村,其实农村的空气更清新,更适合居住,新时代的农村还能享受国家更多的优惠政策;有人会抱怨自己没有做大官的父母,其实做农活的父母亲身体更健康,国家的人才大多数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有人会抱怨自己的家人喜欢唠叨,其实这说明你有很多亲人,有很多人关心你。现在还有很多国家处在战争的硝烟里,我们新中国的新一代生活在和平中是多么的幸福啊!古代的皇帝都比不上我们呢,中国第一个皇帝秦始皇,他看过电视吗?他玩过电脑吗?他吃过方便面吗?回答是否定的。
夜晚,电灯亮着,电视看着,我感受到了生活的美,一分为二的看待生活,你会发现它是一本丰富多彩的书,每一页都写满了知识和道理,只是你还未曾发现罢了。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几乎所有的孩子的童年都充满了快乐,喜悦。可是高尔基的童年却如同噩梦,像一道道深深的裂痕,有着醒目的疼痛。
高尔基幼年丧父,而后母亲也改嫁了,他自小就与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外婆非常慈祥,时常给他讲有趣的故事。而外公非常严厉,经常打人,高尔基跟随外公、外婆经历了许多事情,认识了许多人。在这里,他结束了童年,外出谋生了。
在众多事件中,有些事情让我记忆犹新。比如他父亲的死,还有那次大火等。众多沉重的事情诉说着作者童年的艰苦。那次大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用天真无邪的眼神,记录了一次大火,描写了在房子着火后全家人的混乱。
其实,我家也着过一次火,但火势非常小,只是锅烧着了,可就是那一次,我急得恨不能把所有东西都往上面砸,闹得天翻地覆。而高尔基家里却是一场大火,那简直就是一片火海,要是那么大的火出现在我们家里,那还不是得把整个房子都给烧没了?而且,那时,我根本不知如何!
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那些整日抱怨生活的人,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相比高尔基的童年,我们真是太幸福了。因此,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让每一天都过得更加美好!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我读了《优秀小学生要注意的50个细节》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能使自己进步的好方法。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优秀的小学生需要注意的细节,分别介绍了品格细节、学习细节、生活细节、社交细节等。每一个细节中都包含着一些小故事,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会对读者有很大的帮助。它们可以让你为人诚实正直,学会自我保护,不上当受骗,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等等。总之只要读懂这本书,你就迈出了走向成功的一步。
让我感悟最深的故事是:孝敬父母。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云瑞的小学生,快到妈妈的生日了,云瑞有一片孝心,想送给每天为他忙碌的妈妈一份能代表心意的礼物。于是每天放学后,他捡水瓶、捡纸箱,卖给废品收购站一分一分的攒了起来,为的是给妈妈买一件蓝色的披肩,终于有一天,钱攒够了,可他看中的那件披肩却已经被卖了出去,怎么办?云瑞只好亲手用蓝布缝了一条东少一块西多一块粗糙的披肩。在妈妈生日的那天,送给了妈妈,妈妈含着感动的泪水对他说:“云瑞,虽然这条披肩缝的不好,但也代表了你的一片心意。妈妈谢谢你!”
买礼物不一定非要买贵重的礼物,只要代表自己的心意就行了,我一定要向云瑞学习,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
一个微笑,一句安慰,一声哀叹,都会让人永生难忘。俄国作家伊·屠格涅夫写的小说《乞丐》就应证了这个道理。
故事大意是这样的:我在街上走着,一个看上去很衰弱的老乞丐挡住了我。我用手搜索了自己身上所有的口袋,结果令人大失所望。于是,我便握住他那双冰冷的手,说:“别见怪,兄弟,我什么也没带,兄弟。”那位老人也照样握住我的手,吃力地说道:“哪儿的话,兄弟,这也应当谢谢啦。这也是一种施舍啊,兄弟。”读到这里,我不禁感受到,作者其实也明白自己也已从“自己的兄弟”——老乞丐那得到了施舍。“兄弟”这两个字可以看出作者并没有对乞丐有所厌恶和鄙视。正是作者简单的一句话而给予了老乞丐一种爱或是同情,而同时,“我”得到了老乞丐的给予——感激。
在我们身边也有过像小说中的不幸者,你碰到后是否对他们有所同情和施舍呢?我想:应该有的吧。起初,当他向“我”伸出手,呻吟着、乞求着,而“我”什么都没带,可结果“我”和老乞丐都从对方那儿得到了施舍。通过这个小故事,不能不让我们感慨:人与人之间最难得的是同情和友善,不分身份和贵贱。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不公平的时候,但只要我们心中有爱,就能把阳光照耀到每个角落。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7
今天我又读了一篇成语故事,知道了《半途而废》是指一个人做事不认真,有始无终,遇到一点困难就不能坚持到底。
《半途而废》这个成语出自东汉时代一个叫乐羊子的人,他有一个非常聪明又贤惠的妻子,两个人的关系相处得非常好.乐羊子为了生计,要到很远的地方去求学.一年后,由于他很想念妻子,就起身回家了。妻子见到他学业无成就回来了,非常生气.拿起剪刀剪断了织布机上的丝线,然后对乐羊子说:“你和·剪断的丝线是一样的,这一根根的丝线是我织成的,我现在把它们剪断就全部前功尽弃了。你学习读书也是一天学会一些新的知识,由少积多,如果你现在就回来了等于半途而废。”乐羊子听后很惭愧,于是外出继续求学。七年后,他终于学业有成回到了家中。
看了这篇故事,我觉得学习就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比如我喜欢看书,书看得多了,书中的词语也记得多了,词汇量积累得多了,写作文就很轻松。我这个习惯一定要坚持下去,不然的话就前功尽弃了。
自评:今天中午没有作业,我看了《半途而废》这个成语故事,并写出了我的感想。希望同学都要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不要做什么事半途而废。也希望广大博友老师给我指点。谢谢!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8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这样的,新人家就要来了,兔子坡的居民们开始既兴奋又不安。动物们用了一系列小伎俩来试探新邻居的品行,但是新人家经受住了动物们的种种考验,一家人的友善,让动物们有目共睹,他们善良的点点滴滴无不使动物们深受感动。
这本书的作者施罗伯特.罗素。他1892年10月4日出生于美国的纽约市。1945年,他凭借着《兔子坡》一举赢得了美国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男一号“小兔子乔奇,他特别活泼可爱,善解人意还孝顺老爸老妈。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其实动物们本来就跟我们人类一样,也有喜怒哀乐,也对衣食无忧的”好日子“怀着向往和憧憬。他们以活泼可爱的动物形象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弘扬了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并且号召人们要爱护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9
按说猫是吃老鼠的,可是亨利猫却不吃老鼠,反而成了塔克鼠的好伙伴,亨利猫不像塔克鼠那样小气,它非常大方,而且老实可爱,要是你在路上遇到这种猫,就可以对它说:“你是猫们的好榜样,我们都喜欢你。”玛利欧是柴斯特的主人,他相信柴斯特是幸运之物,他给了柴斯特温暖舒适的家和大大的床,玛利欧还特意去中国买了笼子给柴斯特住。冯塞是个地道的中国绅士,他这几年来提供桑叶个柴斯特小蟋蟀吃,他是柴斯特的饲养员。宁静的康涅狄格州草原,繁忙的纽约时代广场,柴斯特小蟋蟀,那里才是你心灵的家园。
繁华的大都市,大家为你的音乐天才而疯狂,遥远的故乡里,也有倾听你演奏的乡间小伙伴。这就是我读的书——《时代广场上的蟋蟀》,它是一本百看不厌的好书,千千万万的人喜欢看这本书——它写出了纽约的新潮流,写出了音乐天才——柴斯特,写出了纽约繁华的大都市的时代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