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草房子有感作文300字合集五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草房子有感作文300字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草房子有感作文300字 篇1
“白鸽在天上盘旋着,当时正是最好的一番秋天阳光,鸽群从天空滑过时,满空中闪着迷人的白光。”优美的词句构成了一幅迷人的景象,多么美丽的景象 !这句具有诗情画意的话正摘自曹文轩纯美小说《草房子》。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渐渐疏远的当今世界,显得格外珍贵。
作者以自己的童年生活为素材,写了一个名叫桑桑的小男孩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中发生的种种故事。有男女同学之间纯洁的友情,孩子们对尊严的固执坚守,孤寡老人的思想光彩,大人之间扑朔迷离的爱情······这些感人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划下了重重的一笔。
这么多的`人物角色,我最喜欢如花似玉的纸月。可能是女孩子之间特有的共鸣,我对纸月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断定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她的眼泪、她的笑声、她的温柔、她的沉默、她的倔强······都给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在曹文轩的笔下,一切都是那么真实,又那么唯美。
“没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再深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这是曹文轩曾经说过的名言。愿文学之美像繁星春水,永驻人间。
草房子有感作文300字 篇2
昨天,母亲从她的同事那里为我借来了《草房子》这本书,路上我就情不自禁的开始看了。到家里,坐在沙发上,我一口气就看到15页,故事内容真是太精彩了!
我比较喜欢小“秃鹤”这个男孩子。准确地说,他的原名叫陆鹤,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脑袋上连一点瘢痕都没有,象打了蜡一样亮,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
“秃鹤”非常天真、可爱。同学们都很喜欢摸他的头,所以他就要求大家拿东西来换摸他的头次数。有的拿来了折尺,有的拿来了糖,还有的将橡皮或铅笔借他用半天。
随着年龄的增长,小“秃鹤”开始在意他的头,他不想上学了。为了给他治病,父亲用生姜在他的头皮上抹了七七四十九天,结果连一点动静也没有,最后只有不了了之。
你看,小“秃鹤”是不是很可爱!
草房子有感作文300字 篇3
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其实这本书只是写了一些农家小故事和几个悲伤和值得高兴的大事件,但却透露出无价的情感……在那个时代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住着草房子,虽然草做的房子住起来并不舒适,但那里的生活却有着独特的幸福。
故事里面的人物每个都有自己的特点和故事,桑桑最有趣,桑乔荣誉感很强,纸月很聪明,秃鹤是个十足的小秃子,白雀很漂亮,秦大奶奶很有责任感,杜小康很有钱,蒋一轮很严厉还会吹笛子,其中我最敬佩的是温幼菊的奶奶,虽然作者没有写多少关于她的故事,但从一件事中,我知道了她多么坚定,温幼菊的父母早年去世,是她把温幼菊养大的,温幼菊十二岁时得了一场大病,而且活不过半年,但温幼菊的奶奶明知就是带着温幼菊四处求医也不可能治好,但她还是卖掉了她的一切,带着温幼菊治病,最后温幼菊竟然奇迹般的活了下去。
桑桑也是一个坚强的孩子,误得了一场绝症,但当时他没有感到害怕。
油麻地这里体现出了独特的江南风景,有秋日的阳光,成群的白鸽在空中潇洒而优美地展翅、滑翔,芦花的顶端银
草房子有感作文300字 篇4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创作的纯美小说——《草房子》,读完这本书后,让我很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坚强,顽皮的小男孩桑桑,他住在油麻地。桑桑的爸爸是麻油地小学的校长,桑桑喜欢麻油地,喜欢他的同学和老师,这些朋友和老师之间喜怒哀乐,充满着整个校园,整个麻油地。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九章《药寮。》,这章讲了桑桑脖子上长了一个水泡,家人没有在意,可水泡越来越大,疼痛难忍,但桑桑每天都还在上学。有一天桑桑偷了爸爸获得的奖品,爸爸拿起棒子把桑桑打晕了,水泡迅速变大。桑桑的爸爸发现后,立刻带着桑桑前往县城的医院,可都说来的太晚,当爸爸告诉妈妈,她失声痛哭,之后桑桑的爸爸找了许多医生,可都说无药可救,最后桑桑的爸爸决定圆了桑桑的愿望······后来,温幼菊知道有一个医生能治好这病,他们连夜找医生,经过医生的精心治疗,病治好了。
我佩服桑桑的勇敢,而我一觉得困难,就不想干了,所以我要多向他学习。
草房子有感作文300字 篇5
《草房子》的作者是曹文轩,凡是他写的书都会让我百读不厌。这本书——《草房子》写了桑桑一至六年级的故事。
桑桑在一至六年级时,发生了各种各样的故事,有趣的、有感人的、有生气的等等。桑桑的故事常常使我哭笑不得。
在书上,在《白雀》这一章中,桑桑成了白雀与蒋一轮的“地下交通员”了。他为白雀、蒋一轮传信,一回儿,还偷偷拆开了一封信,有悄悄地看这封信,还恬不知耻,真不要脸!
桑桑还令人讨厌的。有一回,他把秃鹤的帽子拿了,秃鹤追着他。他又给阿恕。他俩传来传去,就是不让秃鹤拿到帽子,甚至还将帽子挂到旗杆上去。真叫人讨厌!
我在读了《草房子》之后,印象最深的杜小康。杜小康原先是油麻地那儿首富的儿子。他爸爸开着一个杂货店来维持生活。突然有一天,他爸爸的货船不小心翻了,于是一家的经济条件疾速下降。杜小康便不能去上学了,回家照顾爸爸。但是,杜小康仍然想要读书,于是不惜一切代价去学习,甚至去偷。他的勤奋好学值得我们学习,但他的偷盗行为我们就不能学了。
伙伴们,桑桑与他的朋友们变化多端,你愿意与他们交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