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一本我爷爷给我看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使我受益匪浅。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总是犯错,那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屡教不改。总认为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会做出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这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还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在一个由贵阳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所抓获的入室抢劫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时,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17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些鲜活的事例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我们现在的条件多好啊!有宽敞明亮的教室;有丰盛多彩的图书;有勤勤恳恳的教师;有清洁干净的课桌。可是,我们都有去珍惜它们吗?我们正处在花一般的年华,诗一样的年龄,如果我们不克制自己的不良行为的话,那么,最终受到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进入失去人身自由的监狱。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小学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