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老师让我们读了《朝花夕拾》。当我读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时,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写的书之有趣。
那上面主要写了鲁迅从童年时纵情游戏,到长大后到书塾读书的成长过程。作者先从百草园中的生活起笔,点出那里曾经是他的乐园,洋溢着生机和活力;然后接着写在三味书屋中枯燥乏味的读书生活。就像我,幼儿园时,我们仿佛是在蜜罐子里生活的,到了小学也只是苦了一点点,而升入初中,因为科目多了,所以心怀侥幸,作业不按时完成了。两相对比,表现了少年儿童热爱大自然,探索大自然的天性,批判了封建教育方式对儿童身心发展的束缚。
鲁迅小时候十分喜欢的百草园去玩,此处可以看出“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鸣,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但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的趣味……”
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后来来到三味书屋时,鲁迅就因为问了先生一个问题,先生似乎就很不高兴,脸上还有怒色了。因为鲁迅问了和学习无关紧要的事情,所以先生才不高兴。这时候想到了妈妈和哪位先生一样也不让我看与学习无关紧要的书。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游戏,而鲁迅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这就是引起我喜欢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