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迅,不仅是读,更多是学。可学,光学他说的仍不足,还要想,绞尽脑汁地想,想他为什么这么说,为什么而说。这样以后,我发现他那些常人不甚理解的文字,他那些受人冷讽的发声都带着周树人独有的深沉与默叹。
冬日的风筝既是孩子的童年,也是他的童年,但因为风筝,他毁掉了一个孩子的童稚,让那童年随风筝一起消逝了。也许,不少人都有过这样无名的“犯罪史”,亲手诀别了其他人的“风筝”,无形之中不声不响地毁掉了某些人的重要之物,成为那光天化日之下耀武扬威的“英雄”。
在得知真相后,那句“我不幸偶而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里,他用了一个词——“不幸”。无知中的冒犯若自认为是荣光的,那真相毕露时,信念便会如同瀑布倾泄,高楼覆没,恐怕对人而言都是如吊高索的惊惧了。得知真相,也就变成幸与不幸的交错坦白了,永远不知道那只“风筝”的合理是不幸的,而知道了自己对那只“风筝”犯下的过错亦可称得上不幸之上的不幸。
人犯错都追求弥补与宽恕,可鲁迅看得明白,因为追求是并不一定有结果的。过错不一定能弥补,而弥补不一定能换来宽恕,换来宽恕更不可说明不留怨恨了。他说:“无怨的恕,说谎罢了。”那么对于无法宽恕的怨,作害者只得背负着,永远地怀罪着面对那张对他而言再不可挽回的面孔。使得人“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而且“心又不竟堕下去而至于断绝,他只是很重很重地堕着,堕着”。若得到原谅,哪怕只是无意追讨都令人如释重负,可对于得不到的,若只说不肯接受,那长久的歉意中仍可以有一丝宽慰,因为覆水难收,伤既已有了,痊愈也并非必然,可若根本没有接受一事存在,无处可觅的伤会叫人永难忘却,赎罪也变得没有意义。
或多或少的人可以意识到这些,抑或不知所云,而对于后者,那黑褂一字胡的男人毅然决然要用他的字句击中他们的心,促人深深自省——他鲁迅留下了这样的悔恨,而仍血气方刚的青年们倒不必那么躁动免了将来步他后尘。鲁迅的写作从不陈腔滥调,只用他饱满的情感写肺腑之言,他话不多,句子精而简,如他简朴的黑褂,又如他极富内涵的一字胡。人们大多记得鲁迅的刻薄的评论,知道他那穿人心骨的审视目光,可我却觉得他的尖锐总是温情的、良苦用心的。人总会犯错的,弥补的方法是可以多样的,不过是很多错是不能原谅的,而为了尽可能避免自己陷入罪责中,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都该给予他人的“风筝”一点理解的空间。
这是我从鲁迅心里的“风筝”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