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十三,刘十三,活着就不能算失败;刘十三,刘十三,你不会就这么完蛋。”闭上眼,仿佛就能看到路边摊一群人相拥而歌,捧着啤酒,撕心裂肺;角落里几个姑娘低声哼着,一滴泪划过,不知想起了谁;演唱会,满场呐喊,笑着,哭着……
这是这本书给我的生命,炽热又渺小。他们摸爬滚打,平凡到尘埃里,但顽强而又不屈地告诉我,生命是有光的。形象点说,那叫生命力。一个生命,高傲也好,渺小也罢,都会有生命力,燃烧成光,照亮自己,照亮别人。
主人公刘十三,一个边陲小镇的留守少年。从小不见父母,外婆王莺莺将他带大。爱慕者程霜对他有贴切的形容:“你又懒,又傻,脾气怪,说话难听,心肠软,腿短,没魄力,也就作文写的好点儿,土了吧唧的。”可她就是喜欢他。因为那年石桥,病入膏肓的女孩逼着瘦弱的少年在计划本上写上程霜的名字,又或许是因为那些年一起摸爬滚打,喝酒打架出主意。
年少的刘十三是那么的用功,努力读书。他的笔记本上写满了他努力完成的目标,因为他妈妈说,“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北大,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可是努力有什么用,原来世界上很多事情,不是你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够做到的。这不是消极,是现实。
刘十三拼上所有的力气后,读了科技大学,从公司的最底层做起,会为了一份保单半个月吃不饱,会因为长得不高大被女朋友甩,会意志消沉喝酒装疯。他的生活很曲折,这也是现代人的小小缩影。
在刘十三一蹶不振的时候,外婆王莺莺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开了一天一夜把刘十三带回了云边镇。这个在家乡尅了一家小卖部,打牌搓麻将做饭,守了故乡一辈子的奇女子,最终却因为癌症去世了。王莺莺疯了一辈子,不在乎生死,临死前最放不下的还是刘十三。或许有时候我们不会注意到最关心自己的人就在身边,忽略了她的爱。别等到阴阳两隔,再去说我爱你。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这是程霜遗言,也是她的一生。对于一个先天癌症的小姑娘来说,这个世界太过残忍。出生就要担心死亡,就像一直等不到黎明的黑夜,血肉不损,魂却已经被折磨的没了。可是,程霜遇见了刘十三。七岁、二十岁、二十三岁,程霜遇见了刘十三三次,但想活下去的欲望一次比一次强。因为那年初夏离别,女孩穿着白裙子对男孩说,“要是活下来了,我就嫁给你。”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从此就是一生的追逐。
程霜舍不得死,因为她说,“我走了,你怎么办,谁给你送饭?谁帮你找资料?”第三次遇见的时候,程霜对刘十三说,她要是活下来了,他们就结婚。可终究,她没能熬过去。喝酒打架胆大的小姑娘,将自己的愿望画下来。画里,男孩和女孩手牵手,笑得比花灿烂。
程霜说刘十三是那么亮那么亮的一束光,她又何尝不是刘十三心里的光。刘十三考试,她帮忙传答案;刘十三淋雨,她帮忙打伞;刘十三失恋,她帮忙安慰;刘十三差点失业,她帮忙出主意。刘十三的一辈子很苦,万幸的是有程霜相助。生命很奇妙,明明一群人都很苦,但凑到一起,硬是挤出那么点甜来。生命有光。
“刘十三,刘十三,活着就不能算失败;刘十三,刘十三,你不会就这么完蛋。”这是刘十三的同窗智哥写给刘十三的歌。漂泊几年,流浪几处,那个弹吉他唱摇滚的男生终于开了演唱会,万人空巷,撕心裂肺。
这首歌,写的是刘十三,却又不全是。每个人都能从歌词里找到自己的影子,因为我们都很平凡,都要摸爬滚打、苦苦挣扎,都有热血,都有激情又中二的少年时代。
这本书,写的是刘十三,却又不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