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桌前的这本《简·爱》,夜已深了。一轮明月高悬,那随之燃烧的银色光辉便潇洒地泼满了窗檐。
还记得,也是这样一个宁静的夜晚。一个人站在马下,一个人坐在马上,两颗炽热的心在月光里第一次碰撞。
“你受伤了吗,先生?要是你受伤了……我可以去叫人来。”
“谢谢你,我能行。”
就是如此简单而平常的一段对话,却打开了爱情洪流的闸门,造就了罗切斯特与简·爱情感的难舍难分。他们的爱情是小说后半部分一条清晰的线索。可是,这一段美好的姻缘,令我感到有那么一丝惊讶,甚至是奇怪。
究竟是什么,使一个女人不喜欢英俊的男人,一个男人不追求美丽的女人?
大家都知道,简·爱的反抗精神是百年来一直为众人津津乐道的。在盖茨海德,她反抗舅妈,反抗她所遭遇的不公。在洛伍德,她反抗勃洛克赫斯特,反抗虚伪的宗教主义。在沼泽山庄,她反抗圣约翰,反抗所谓的神恩拯救世人。她的身形虽然矮小,但是精神却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傲视群雄。谭波儿小姐教与她女孩儿举止的文雅和气质的超凡脱俗。海伦的广博学识令她感受到了一种来自思想的深邃凝望。如此的一切铸就了我们眼前这样一个真真正正的简·爱。罗切斯特喜欢她,并非浅薄地对外表的倾慕。“如今,我第一次找到了我能真正爱的人——我找到了你,你是我的同情者——是我的本性中好的一面……”此句话便因此揭开真相的面纱。罗切斯特欢喜的,不是外表美的女子,而是精神世界丰富的思想者。
为何一个女人不喜欢英俊的男人?
简·爱学识广博,富有智慧,但她有个最大遗憾:小时候缺爱。住在盖茨海德,于旁人看来光鲜亮丽,而亲情的冷漠早在她幼小的心灵撕下了时间也难以愈合的伤疤。罗切斯特给了她不同寻常的关心。有道是“同是天涯沦落人”,俩人经历相似,自然冥冥中相互吸引。罗切斯特,被至亲的父亲和哥哥合伙坑骗,到头来还把一个疯子当成了人生的另一半,心理防线瞬间崩塌。所以他们的结合便显得理所当然——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都被命运玩弄过,都被亲情刺痛过。况且“运动员的身材”显得罗切斯特高大,巍峨,有一股顶天立地的男子气概,如若简·爱对他漠然处之,那才是最不正常的。
有人说《简·爱》是部喜剧,夹杂着深刻思想的喜剧。这句话说得很对,一点儿没错。可有时候我觉着,它既可喜,又可悲。喜就喜在最后的“大团圆”结局,男主与女主快活地生活在一起;悲也悲在这个“大团圆”结局,虽然俩人最终如愿以偿,幸不幸福姑且不提(应该是很幸福的),可其中一人永久性残废,眼睛也失明。以爱情的角度很正常的,为爱牺牲自己是很正常的。两只鸟儿坠入爱河,比翼双飞,倘若遇着点风雨双双跌落,总得有一方翼折残疾的。可若以现代人的视角来审视此事,就不会觉着正常了,反让人惋惜,悲痛。明明可以完完整整地结合在一起,又何必缺只胳膊缺只眼慌张地赴往爱情圣宴呢?
因那场疯女人所放的大火,罗切斯特失去左臂,一只眼永久失明,另一只眼也短暂别离了美好的世界。倘若罗切斯特不娶疯女人,就不会有这场大火,简·爱也便可以早早地与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幸亏时光不会倒留,否则万物一定会朝旧岁月里疾步奔跑”。《迷城》的这句话讽刺得很好。可惜时光不归,不然罗切斯特肯定会回到过去拒绝父亲给他定下的婚事,打破父亲和哥哥的如意算盘。不过要知道,在那个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他父亲做得一点没错——财产权归我,我说不分就不分,我指定给谁就是谁,我还好心给你挑了个名门望族的小姐,有钱有势,血统高贵,也算得上“门当户对”,反正机会在这儿放着,要不要是你的事。若此等事放在现代,是受众人唾弃与道德谴责的——哪有这样做父母的?可你又不得不屈服于《简·爱》所描述的社会实况下:阶级对立,人情冷漠。家庭不再是家庭,家人不再是家人。为了钱与权,至亲之人也会在背后捅你几刀。永远不要讲原则就是最大的原则,永远不要有亲情就是最暖的亲情。
所以《简·爱》为什么悲?到最终残疾的罗切斯特就是他父亲吝啬逐利的牺牲品;而罗切斯特和简爱不完整、有波澜的爱情,就是那个人性丧失、黑暗腐蚀的社会的牺牲品。可是,在作者的笔下,他们又像是黑暗社会中的丝丝光明、污浊中的缕缕清风。他们智慧,坚强,个性,善良,博学,对未来带着憧憬。能在如此腐朽的社会中活得这么洒脱,这么自在。他们的爱情,也可以说是作者创造出来,对那个时代对尖锐的讽刺了。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简·爱》,不得不佩服作者夏洛蒂·勃朗特。
停下手中的笔,我又捧起桌前的《简·爱》,月光依旧泼满了窗檐,我脑海里浮现出两个身影,一个站在马下,一个坐在马上。
“你受伤了吗,先生?要是你受伤了……我可以去叫人来。”
“谢谢你,我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