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作文500字

2021-09-24 00:54:04
有关读后感作文500字集合6篇

有关读后感作文500字集合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作文500字6篇,欢迎大家分享。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当茫茫的夜空中划过一道发光的弧线,我们怎能不心潮澎湃;当人们在浩瀚的的宇宙中发现了外星生物,我们怎能不激动万分?天空中的光点,总是能激起我们的无限遐想。我,就在知道UFO之后,就总会情不自禁地抬头仰望,用目光去搜查天空中的每个物体。

关于UFO,人们普遍地就会联想起外星人,而地球上不计其数的神秘事件也被认为是外星人所为。麦田怪圈、信号失灵、平民失踪。种种离奇事件,使人们对UFO和外星人又好奇又害怕。早在几百年前,就有记载UFO事件,他们通常能上天入海、快速移动、空中悬停。几百年前,外星就有这样的高科技,那么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有的不相信存在外星生物的科学家就根据这点,推断我们所见的并不是什么外星的飞碟:他们既然拥有如此之高的科技,那么为什么不会正面地侵略地球、将地球据为己有呢?而且很多UFO事件都会在相隔数里的地方看见,它们很可能是一种自然现象。坚信的科学家则说:如果是自然现象,那么一些现代科学都无法解释的事该怎么解释呢?

我仰望星空,想象着UFO在星际穿梭,再望望楼下爬行一样的汽车:要是地球上也拥有这样的高科技,那我们的生活该多好啊!如果地球上也有这样的高科技,那么我们一定要维持星球之间的和平。如果要拥有这样的高科技,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做起,国家与国家之间也要和平共处,不要发生战乱、争夺土地,那么有朝一日,地球一定会更美丽,更发达!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每次一看见红虾就想起这篇难忘的课文——《红虾》,主人公是善良而贫穷的荷兰画家凡高。

1886年12月,一个寒冷的黄昏,凡高因为付不出房租,冒着风雪来到一家小画铺,希望老板买他的《红虾》,老板勉强把这幅画用五个法郞买下来。

他紧紧地攥着五个法郎,赶忙离开了小画铺。他忽然看见一个衣衫破旧的小女孩,“可怜的孩子”。凡高毫不犹豫地把五个法郎给了这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可是他并没有想到此时房东正守在他的住处,等着他回去交房租呢!

我读完后,心就像平静的湖,[删除]有风拂过一样,激起一圈圈彩色的波汶。为什么荷兰画家凡高都走投无路了还把自己仅有的五个法郎给了素不相识的小女孩?是的,那是因为凡高太伟大了,太善良了,凡高既然在极度贫困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却[删除]还把自己仅有的五个法朗给了素不相识的女孩。而我呢!我做了一件小事,就骄傲了。

一天,我与妈妈去菜市场买菜,迎面遇上了一个乞丐,我同情地问妈妈“妈妈给我五元钱吧”!妈妈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给了我五元,我叫妈妈先走,妈妈看了看表时间不早了,妈妈也不敢耽误就先走了。我把五元钱扔进乞丐的碗里,从碗里换了张两元的。找回了两元钱,我心里还特高兴。

现在想起来也有点惭愧,觉得自己微不足道。凡高你是我心中学习的榜样,你是我最佩服的人,我一定要向你学习。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苏辙是北宋散文家。与其父苏洵兄苏轼合称三苏,均在唐宋八大家之列,字子由。19岁,与兄苏轼同科中进士,就在此年写了这篇《上枢密韩太尉书》。

苏辙在本文中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以为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苏辙认为是一个人的气质修养的表现,认为不先养气而去学习写文章,是学不会写文章的,人的气质只有通过后天的'学习和修养才能获得。苏辙认为,为文决定于养气,养气在于阅历的深浅和宽窄。对于养气与作文的关系,有一定的辩证意义。

我也同意苏辙这个观点。养气是写好文章的关键所在,如果不先养气,那么文章就不成文了。人的气质也是需要后天的培养才能得到。有人说人的气质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我认为只说对了一小部分,因为如果气质是先天的,那么后天又何必再去对气质进行培养呢?大部分的气质是从后天培养出来的。养气得先拓宽视野,并且提高自己的阅历才能做出好文章,这就像造房前一定要先打地基一样,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这篇文章是自荐书一样的,作为涉世未深,刚中进士的后生苏辙是很难高攀得上这位韩太尉的,怎么样才能引起他的注视呢?一般人可能要小心翼翼,卑词厚谈,而苏辙却以高雅拔俗的格调,论文述志的姿态,娓娓道来,精彩纷呈,给我们留下一篇精美绝伦的书信体散文。

在我们平时工作学习中,也要注重养气,这样才能学习写文章,培养自身的气质。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这是一本科幻,冒险的小说。在学校里本来我很不在意,但一看起这本书就情不自禁想全部看完。于是我一部一部的看了下来,中途也约了两部。然后不知不觉中这《波西杰克逊》就被我看完了。

《波西杰克逊》一听起来很像《哈利。波特》但一看起来就完全不一样,虽然有很多不一样之处,但是有一点绝对不一样至少《波西杰克逊》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恐怖。剧情中主人公是一个神与凡人的孩子这样的孩子都称谓:“混血儿。”他就是波西。杰克逊。在他知道自己身份后的一段时间里,他都在混血营里训练,波西什么都不好就只有一项好,那就是滑舟。在他心里自己肯定成为不了一个战士因为一项滑舟并不是英雄项目,所以心里时常有几分悲伤。最重要的是,刚在混血营波西连自己的父亲都不知道,直到看见那一把三叉戟为止。在一路上,波西和安娜贝丝还有格洛斯去勇闯魔兽之海,来到死亡迷宫冒险遇见了潘神,也见到了时间之神的复活,最后经过一系列冒险他们开始挑战最终boss。那时结束落下时双方两败俱伤,当然邪不胜正boss还是死了。

这本书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好的书,让我上课想着,下课看着屁股一直贴在椅上在那认真看书。我觉得《波西杰克逊》这不错,那时间之神竟能减慢别人的时间,而自己依然速度太厉害了,并在加上那一把弑神的镰刀以一抵一个千军万马都木有问题,这样一个套装简直天下无敌了。我也时时想要一副。可最后“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就这样被一把匕首给灭了。

看完后,我真想喊一句:“以父亲波塞冬之名,请赐予我力量吧!”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帅狗杜明尼克》的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现在我来给大家简略的介绍一下吧!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字叫杜明尼克的帅狗生性活泼,总想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也总想去外面探险,在路途中,他遇见了许许多多的好人,也有坏人:比如一头姓“灌”的老猪,一只会写字的黄蜂,一偷懒驴,一只乌龟;不但人多,发生的事情也多:救了一只姓“狐狸”的母鹅;成全了一头野猪的婚事;还遇上了“世界末日土匪帮”的一群无恶不作的坏蛋……在这就不多说了,还是大家自己去细细的品味吧!

杜明尼克乐于助人,足智多谋,活泼,善良,勇敢,热情,大方……有很多的词都可以去形容杜明尼克。

当杜明尼克发现金钱后得意忘形,就连被坏蛋发现了也不知道,直到杜明尼克感觉到后拿起屋子里的矛枪后,开始保护金银珠宝,那帮坏蛋就是刚才介绍的“世界末日土匪帮”全部的土匪——四只狐狸,三只黄鼠狼,八只雪豹,一只野猫,一匹狼,六只雄猫,两只野狗和一大窝老鼠,这么多土匪打他一人好比一场无比激烈的战役啊!

所以我们要多向杜明尼克学习,在生活中要和杜明尼克一样足智多谋,遇到困难要冷静下来,认真处理,不要乱做一通,还要大胆,同学之间也要热情,比如:在学校里有同学遇到了困难就要去帮助他,自己有不会做的题目不会做,要多动脑筋。也要像上次一样看见表没有题目不会做就要去帮助她。

就是看了这本书我才懂了许多。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标题,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十分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本人,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设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木状态中苏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巨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胜利的让血顶儿逃走了,本人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望文生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格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领袖:绕花鼎却以为血顶儿疯了,有救了。绕花鼎以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仇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率领下背叛了血顶儿。虽然一切的盘羊都不了解它,讪笑它,以为它疯了。最后它胜利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宁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动,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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