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的《洞穴》,他死后要求毁掉的作品其中一员,如今幸运地存活世间。虽然并没有写作完成,但仍能带给人一定的启发。
洞穴中生活的“我”,是一个奇怪的生物。靠着在地下挖掘洞穴,不断挖掘暗道,广场,储藏室来满足自己,以及防范黑暗中的敌人。“我”很少到地上去,在地下挖掘几乎成了我唯一的信念,唯一的爱好。
这篇文章我第一次看是在阅览室还存活的时候,一节阅读课我看了卡夫卡的小说。其中有《洞穴》,并驱使我把一套全集看完了。“我”的物种并没有明确指代,只是普通的野兽。
很难说明为什么痴迷于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这种疯狂的追求,为了建造自己的地下宫殿,花费极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弃去地上的机会,以及构想出一个可能并不存在的敌人。也许是这带给我一些共鸣。
人总会有自己的追求,只不过一些追求不同的人容易成为公认的疯子和怪胎。我不敢说自己对于写作有多么强烈的追求,但是建造属于自己的殿堂,创造自己的东西才是我所追求的初衷。而构筑想象中的敌人,一般就是我自己——我永远都对自己的文字进行大刀阔斧毫不留情地删除和削减。
曾经有人对我说,写东西不是给人看的吗?
我并这么认为,因为有的时候对于纯粹理想的追求得消去利益、关注、观众,只剩下自己独身一人,追求自己心中的绝对目标。我在读《洞穴》的时候发生的这奇异的共鸣,又一次让我想起《金蔷薇》:
用几十年的时间来寻觅它们——这些无数的细沙,不知不觉地给自己收集着,熔成合金,然后再用这种合金来锻成自己的金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