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题记
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活着》,我的心中除震撼外竟再无其他。一场又一场悲剧,一个又一个分别,整本书似乎笼罩在一层黑暗之下,却又恰到好处的有着小幽默、小欢喜。
读完这本书,脑中生与死的问题与哈姆雷特的名言交织在了一起:“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似乎被厄运女神眷顾了,先是赌钱败光丢了百亩良田与家宅,父亲被气死。后又因为替母亲寻找郎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兵,待解放军战胜放他归乡之际,母亲早已去世,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变得又聋又哑。后妻子家珍因过度辛劳又患上软骨病,年仅十三岁的儿子有庆被过度抽血致死,好不容易为女儿找到了归宿,女儿生完儿子大出血撒手人寰,外孙苦根5岁时,女婿二喜又被水泥板压死。他带着外孙干农活,仍存希望,可7岁的外孙最终吃豆子胀死,自那之后,世间竟再无一个与他相关的亲人。他伤心,却没有到要死要活的那种程度,似是看开了,从屠户手中救下一头老牛,自此与牛相依为命。
而他给那头老牛的取名,正是“福贵”二字。我以为,这老牛恰是福贵的写照:辛劳一辈子到头来面临一死,同样在生死关头被搭救。
也可以从一些细节看出,“福贵”正是福贵追忆逝去亲人的一个诉说对象:“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耕了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跟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
读时,我很好奇,在一个又一个悲剧迎面而来的时候,福贵为何能如此坦然自若。或许是因为有一个爱他、为他着想的妻子吧,或许是因为战场上太多的死亡,让他更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团聚吧,或许是觉得人生就是如此坎坷吧,或许呢……
面临了接踵而来的悲剧,他们的亲人都离他们而去……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福贵到最后也未放弃生的希望,而祥子则不堪重负成了行尸走肉。
“人生到底有何意义?”胡适曾无数次扪心自问,我想回答:“活着!”活着就能看到生命的希望,就能看到时代的变迁,就无愧于这一生!
本书篇名为“活着”,可写的一桩桩一件件无不是“死”,在死中体现活的价值。正是明白了“活着”的价值,老去的福贵才能如此豁达的唱出“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既如此,生和死也就没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看待生活的态度,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