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一位唐氏综合症患者,别人眼中的白痴。从小学到中学,就只有珍妮愿意把他当朋友,但他真的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白痴吗?
他擅长物理和橄榄球,他不知道原子方程量是什么,但在大学中,他能解出一道全班都做不出的难题。他不知道橄榄球赛中有多少规则与黑幕,但他总能带着球队取得胜利。他傻,他疯。他把欺负妈妈的洗衣店老板塞进洗衣机里,把所有的积蓄投入捕虾船中只因一个承诺。他尽情而不计后果地投入到他喜爱的事情中,这又何不是我们心中所想而又不敢做的呢?
我有一个朋友,热爱足球,他不知道球门的宽度却总能射进球门。我有一个朋友,热爱天文学,每天不知疲倦地用自购的天文望远镜仰望星空。我有一个朋友,热爱钢琴,在学习压力步步增长的初中,仍能坚持练琴,从未放弃。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一个又一个的“阿甘”,他们热爱生活,友善,有时只会盲目地服从。在经历社会这场大硬仗之后,我不知道他们是否也会像经历过越战的阿甘一样,喊出:“那是一场狗屎”。
我曾见过许多表面上是善男信女,背后却是男盗女娼之流的人。我并不对他们感到愤怒,毕竟在社会中千锤百炼之后,难再保持初心。我不知道是否所有人在历尽千帆后都会变成这样,但我知道,世界上还存在着善良,还有像阿甘一样单纯,友善的人。
在书中末尾,阿甘的身边,有了大猩猩弗莱格,有了忠实的伙伴邓中尉。他已经像珍妮所希望的一样,成长为了一个成熟,能很好照顾自己的人,而不是只会哭泣,沮丧的那个小男孩。但在依然保持着初心,在他心中还有那个纯真、善良的小男孩。
愿你历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