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暑假,我阅读了大量的好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宾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大概意思是:鲁滨逊出生在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过着平静而悠闲的生活。父亲希望他满足现状,留在家乡。他却不听,放弃安逸舒适的生活,冒险出海经商,在一次海难中,他乘坐的船被巨浪掀翻。他流落到一座荒岛上,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他靠着他的双手,生存下去,他还在荒岛中认识了他的仆人“星期五”,因为他救了他的命,所以他发誓一辈子都当他的仆人,后来,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解救了一位船长,船长为了报答鲁滨逊,带他和“星期五”离开了他整整生存了27年的荒岛!
这本著名的一本书的作者是笛福,1704年9月,一名叫亚历山大·赛尔科克的苏格兰水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冲突,结果被船长流放到大西洋中的一个荒岛上。四年后,一条路过的英国轮船发现了他,并把他带回了英国,笛福受到了这样的启发,就创作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这本书深深地吸引并感动了我,他不止每一个章节都写的特别精彩,而且,对于鲁滨逊他那求生的欲望,凭着人的一种本能,靠着自己的双手,在岛上创造了他所需要的东西,他那种遇到困难,并不是退缩,也不是绝望,而是在这上面创造出一丝生机,一丝希望,要是换作是我,我肯定会不知所措,不知道干什么,也不会制作什么,所以,鲁滨逊他那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