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兴起的工业城——格拉斯哥。这里街道上整齐,严肃的红砖楼四平八稳。《摆渡人》故事的开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冰冷,坚硬的环境里。
这故事讲述了单亲女孩迪伦,15岁的世界一片狼藉:与母亲无话可说,总是争吵;在学校里经常遭到同学的捉弄,就连她唯一个能谈得来的好朋友凯蒂也因为父母离异而转学离开。
发生这一切都让迪伦感到无比痛苦。她决定去看望十年未曾谋面的父亲,然而,在路上突发交通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之后,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是一片荒原。后来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坐着一个16岁左右的男孩。男孩将迪伦带离开了事故现场。
走在荒原上的迪伦发现,这荒原上,唯一的同伴就是这个男孩。男孩崔斯坦自称是她的摆渡人。
摆渡人,就是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送到该去的地方。连摆渡人的相貌也由灵魂决定。每一个灵魂的向导,都应当看起来没有威胁,从而信任他们跟着他们走。
崔斯坦将以保护迪伦为已任,克服一切困难,把她安全送到目的地。荒原,位于两个世界的中间,每个灵魂都在穿过他们自己的荒原。在这个地方发现自己死去的真相,然后无可奈何地接受,克服重重障碍到达彼岸。
步入荒原的灵魂,他所看到的一切景象,都是他们内心的投影,荒原将现实生活中原本看不见的情绪,以及内心深处不易察觉的本性,用人可以感知到的地形,气候具象化,成为走过荒原的阻碍,当迪伦指着荒凉的群山抱怨时,摆渡人崔斯坦告诉她“你不喜欢锻炼,所以只要一走路,你的心情就糟透了。这片地方反映了你的所思所感当你生气时,这里就阴云密布,狂风大作,一片漆黑。你的心里越阴郁夜晚就越黑暗”,荒原就是灵魂情绪的镜子,是灵魂本性的写照,荒原是怎样的也就是自己心里的映射。
人生,是一种选择,也是一种放弃,迪伦到达灵魂的彼岸时,那里有天使相迎,那里有她的家,只要她愿意等待,她的亲人,朋友终会和她相聚可是,那里不可能有崔斯坦,他永远不属于那里,即使迪伦等上几个世纪,也不会等到他。迪伦逃出去要重返荒原去找崔斯坦。
重返荒原,值得吗?这是读完后我第一个感想。首先,没有崔斯坦保护的迪伦,只能独自想办法,抵挡荒原上那些恶魔的攻击,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其次,返回荒原的迪伦,她能认出或找到她的摆渡人崔斯坦吗?如果没有找到她就是荒原上的孤魂野鬼,就是恶魔的盘中餐。
迪伦最终凭借自己的勇气,坚定的信念,对爱的执着,打破既定的命运,不仅自己成动功返回人间,而且还带着她的摆渡人崔斯坦一起这回人间。
为什么那些孤独的灵魂心甘情愿留在那里?是因为他们没有勇气。离开,意味着可能会死——真正的死。如果留下,他们还会有再次见到自己心爱之人的可能,他们不敢冒失败的风险。正如老妇人伊莱扎说:“不是这个地方不让他们走,而是这些灵魂自己束缚住了自己”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生活,最大的敌人是认命,人生的摆渡人,往往是指生命中出现的那些贵人,那些帮助我们渡过难关的人,在书中崔斯坦是保护迪伦的摆渡人把她送到异域之地,反过来,迪伦何常又不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带着崔斯坦重返人间,渡人即渡己,我们是自己人生的摆渡人。“我命由我不由天”是一种人生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