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说为话题作文(通用11篇)
相信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尤其是占有重要地位的话题作文,话题作文的主题不必从材料中提炼,而是从话题引发出来的,材料的作用在于阐发话题,启发学生作文思路,就材料本身而言,既可以运用到写作中,也可以不加采用。我们应该怎么写这类型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以小说为话题作文(通用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以小说为话题作文1在我的家中,无论客厅,卧室,总有些地方有那么一两本小说,不用说,这是老妈看的。
我的老妈是个小说迷,看起书来谁都不理,仿佛她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说什么,她仿佛不知道,翻着自己的小说。一次我问老妈,小数有有那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么知道它好不好看呢?”无奈,妈妈就是这样。记得又一次,老妈再看《红楼梦》,她说那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真虐心,而我试着去读了读,看了一点,什么都看不懂啊,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弃书中的乐趣了,这也只有妈妈能享受到了。
可是,妈妈对小说的痴迷,远远不止这些啊,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外面买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门口,妈妈说,她先进去放东西,让我等她把这个重物品一块搬回去。于是,我站在阳光四射,狠毒的太阳丝毫不可怜我。就这样,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时左右,从院子到自家的门口也就不过50米,最多十分钟也就到了呀。我怕东西丢掉,又不敢离开,可就是这半个小时,妈妈才出来,出来后,看到我小步子跑过来,一边拍着脑门;“看我这脑子”。我也真是无奈,谁知。真相是老妈回到家中,看到手机里的小说更新了,便又看了起来,谁知家里突然停电,她终于停了下来看了看刚回来哪的东西,才想起,我还在外面等她。那次,我一直在埋怨妈妈。
诶,家里就是有这样一位小说迷老妈,要不是那次停电,我还不知要等多久啊。妈妈那次答应我,以后会少看点小说,可回到她的房间后,我偷瞄了一眼,“唉,他依然再看小说”。人总得有些兴趣吧,我也就没在反对妈妈看小说了,只是不要耽误事就行。
以小说为话题作文2语言的韵味,不像茶那般,冲过几次之后就淡了,而更像大海的波浪一般,一浪接一浪,每一浪都有它独特的韵味,每一浪都有不一样的感悟,我曾有个小说家的梦。
如不曾提醒,我几欲忘记两年前的我还有这样一个梦,那时我正沉迷于小说的世界里,除了吃饭,睡觉,我几乎天天拿着小说,小说那动力的情节让我不能自拔,我从未感觉语言有如此大的魅力,我便萌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写一本小说,想到就立刻做,于是我拿起手机开始写,开始了我伟大的创作,说着容易做着难,才写了一百字左右,我便感到创作的难度,便知道对语言的疏远。
我便开始阅读大量小说,每当读到感人的情节,我会情不自禁落下泪水,读到大快人心的情节,我会激动不已,读到生死一线的情节,我会有着人物的紧张,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啊!它能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主人公,让我们的心沉醉在其中,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等待的难熬。
在读了几部小说之后,我越发坚定了写小说的信念,小说里那优美的语言,让我欲罢不能,让我真正体会了火急火燎的含义,于是我决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小说,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小说的却带给了许多,小说中描写主人公的语言让我学会忍耐,让忍耐去磨练我的心性,但忍耐并不是软弱,忍耐只是为了在更好的机会爆发,小说中语言让我学会了拼搏,拼搏中不缺乏智慧才能去拼,不缺乏机遇才能去博,在拼搏中只有拥有了智慧,善于把握机遇,才有成功的希望。小说中语言带给我许多,但最重要的是梦与希望。
小说的语言带给人们许多,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悟,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受,带给人们不一样的心情,而小说中语言带给我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充满新奇的小说梦。
以小说为话题作文3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木偶奇遇记》、《克雷洛夫寓言》、《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我们班主任的网友,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好多好多的书。吴老师就在教室后面的办公室,办了一个《小学生导刊》的“发现教室”图书角。我成了小小图书管理员。因此,近月楼台先得月,我便能够看到许多的课外书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了目录,有许多题目如“古怪的福尔摩斯先生”、“花园街的惨案”、“案发当晚”等等。就深深地吸引我往下看。
有一次,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收到一位新爵寄来的一封信。内容是圣西蒙勋爵希望下午四点能与福尔摩斯见面。看完信后福尔摩斯说:“寄信人圣西蒙勋爵是巴尔莫拉尔爵的儿子。”福尔摩斯最后决定与他相见。
四点到了,福尔摩斯迎进了圣西蒙勋爵,这位勋爵背有点驼,膝有点曲,当他脱去帽子,头顶露出稀稀拉拉的头发。他穿得十分讲究,右手不时晃动着系金丝眼镜的链子。
“这件事真叫我心烦。先生,您应该是第一个给如此高贵的人破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论,华生送走了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又讨论起“新娘失踪案”来。这时,警官雷斯垂德先生来了。“出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找到圣西蒙勋爵夫人?”“必须把事件查到底。”福尔摩斯说。之后,警方全身投入到“新娘失踪案”,经过警方的查找,福尔摩斯把线索、资料全看了一遍,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正在这时他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华生,经过警方的追捕,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
这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它里面的故事让人十分着迷的情节。我真有点儿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篇小说,让我懂得:干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深入细致的观察与思考,还要学会冷静处理问题。不要盲目去办事情。
以小说为话题作文4中考一天天临近,莘莘学子也日渐忙碌起来,往照妖镜前一站,居然发现两根银晃晃的头发在显眼位置耀武扬威,小小年纪白了头,室友调侃道:“用脑过度,都是小说惹的祸!”我回敬了她一个白眼,“才不,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回味无穷,妙不可言。”
初遇,一见倾心。
小学五年级的某一天,班上某个腐女带来了一本当红小说,全班女生都沸腾起来了。那本小说犹如一只落入饥饿已久的羊群中的小绵羊,几乎被每个女生翻了个遍。在我的哀求与攻略下,那本书终于辗转到了我的手中。迫不及待地翻阅,畅游小说中的美妙境界,只因看书速度堪比蜗牛,差点被踢出“书馆”。千恩万谢中,才让那本书在我手里多逗留了一个星期。捧读我的第一本小说,曲折的情节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精彩的语句如魔法师填充了我的词库空白。
相依,如胶似漆。
随着阅读量的增大,我的眼镜也换了好几个。乍一看,身穿超大号蓝色校服,挺斯文的一妹子;细看,却是巴掌大的小脸上架着一副黑紫色眼睛,脸儿几乎都到眼睛后边去了。阅读课看得兴正浓 ……此处隐藏2049个字……>
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著《红楼梦》,和不少外国名著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以小说为话题作文8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有的想当科学家,有的想要一支派克金笔,有的人想拥有很多朋友……而我呢,想当一名小说作家。
世界上,除了吃饭、喝水以外,小说,大概就是我生活中第二部分了。每当我不开心时,只要打开小说,漫步在书的王国中,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那美好的感觉,是在现实生活中体验不到的;那种快乐,是敞开心扉的;那身心飞翔的感觉,是奇妙的,无与伦比的。
小说,童书,给了我心灵上的滋润,让我宽阔了视野;给予了我思想上天马行空般的快乐,所以,我理想的.种子悄悄埋下——也想当这样一个能给予别人快乐的人。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就得好好学习。学习写作文的方法,写好每一篇作文。还得多写日记。至于我曾尝试过的小说写作,那可是考验才气,更是考验毅力的心智劳动,不能只写个半截,就中途辍笔,半途而废。就是现在写作文时,也不要偷懒,要具体入微,厚积才能薄发,只有现在练好笔,创作时才会拥有一只生花妙笔。
将来,我要写出好多想象力超丰富的小说,让小朋友们体验阅读的快乐。我还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等拿到奖金后,我会给那些买不起书的小朋友建一个大图书馆,让他们看书,让他们感受到阅读的快乐。
在写好小说的同时,我也要创作出更多的随笔、散文、诗歌,既能让我文思泉涌,文笔不老,又能为别人提供更多精神食粮,为世界文化宝库增色。
加油吧,自己!挥起无影神笔,张开双臂,迎接缪斯女神的拥抱吧!
加油吧,胡盈盈!让梦想托起我,轻盈飞翔吧!
以小说为话题作文9翻开《狼王梦》这本书,我就入迷了。
这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写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她的五只小狼崽的故事。紫岚一直希望能在自己的这五只小狼崽里培养出一只“超狼”,可惜她没有成功,还搭上了自己的一生,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本震撼人心的书,我最初是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细读之后,一次次被书中的各个形象触动。我对黑仔的死感到惋惜,为紫岚咬断蓝魂的喉管让它不再痛苦感到心痛,为双毛被欺负感到不平,对媚媚的“忘恩负义”感到愤恨……这一系列的狼形象,在作者笔下变得有血有肉。读完这本书,我对母亲角色的理解更加透彻。
书中主人公紫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只母狼,哦不,一位母亲,为了孩子义无反顾地牺牲自己的性命。她为了解脱孩子的痛苦亲自杀死自己的骨肉!在有些人看来这很残忍,但在我看来这却是一个伟大的举动。一个母亲看着孩子死在自己面前,心里的痛苦是不言而喻的,我能体会紫岚当时的绝望与凛然。也许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狼是凶残、狡诈的坏形象,诸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跟狼组合的词都是贬义词。可是《狼王梦》一书告诉我,狼同样是有感情的动物,同样也有母性,同样有值得钦佩的精神,它们也可以为了保护子女而牺牲自己,这种自我牺牲精神令人肃然起敬。
其实,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这样,尽管他们经历各种各样生活的艰辛,但他们依旧无怨无悔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狼王梦》,写的是一个梦,这是一个母亲伟大的梦,相信人们读了这个故事会改变对狼的看法,同时更深切地体会到母性的伟大。
以小说为话题作文10昨天,遇到了老同学,他突然跟我说要写小说赚钱,我很惊讶,他问我写神魔小说是不是更值钱,对此我特别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众人说法不一,而以下是我的看法:
小说,就是文学的一种样式,一般描写人物故事,塑造多种多样的人物形象,现在有许多类型比如说言情小说,武侠小说,科幻小说等等,而在网上热度较高的应是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
武侠小说,就是在一个朝代,有一个人很厉害或者很没用,反正都是最后成为大神,一般这种类型的现代小说往往有好几部甚至几十部,这种小说刷新率超高,几乎几个月就换新的,现在写这的人也多,成百上千,也就是说选择这类文学创作不仅需要超高的想象力,更重要的是要有电脑一样的刷新速度。
言情小说,就是以讲述男女之间相爱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环境描写来反映爱情的心理、状态、事物等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这种小说,受大多数年轻人喜欢,是有局域性的,另外,这样的现代小说,是很差劲的,结局往往是两个人恩恩爱爱在一起。
以上两种小说,作者大部分都很自恋,而且还很经不住打击,不信大家可以啄磨一下;接下来我来为大家讲讲真正有意义的小说。
在我看来,一个小说是否有价值,有意义,在于它是否能给我们启示,之前我也有一朋友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看一部超长的小说,最后看完,我问他,什么感觉,他说,太感动了。完事,浪费了大半个月的时间。补充一下,小说也可以是安抚我们的急躁心灵,比如说《窗边的小豆豆》等,给予了我无穷的宁和。
小说,的确带来了的精彩瞬间,但是更多的是人生的警告。在最后我想说,如果你要搞小说创作,那么你就应该肩负起文学精神,不要仅仅只是头脑发热或者是被迫的!
以小说为话题作文11他的每一篇小说都真实的反应了19世纪80年代俄国人民的悲惨生活,在沙皇专制制度下的愚昧与无知、庸俗与无聊、痛苦与悲哀。他就是与法国的莫泊桑、美国的欧·亨利齐名的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契诃夫。
契诃夫的一生恰恰是俄国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年代。当时的人们都有着前途未卜、焦虑不安的情绪,在这种情况下。契诃夫用他的短篇小说和戏剧反映了这种情绪,讲出了社会生活较为本质的东西,喊出了人民群众对新生活的渴望。
契诃夫一生写过700多篇短篇小说,塑造了大约六七千个形态各异、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人物的活动,契诃夫的笔触深入到俄国社会各个角落,广泛而深刻的反映了整个时代的风貌。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变色龙》。作者用幽默而讽刺的手法写了一名警官的故事。这个警官在巡逻时,一个狗咬伤了一个人的重要手指。当不知这只狗是谁家的时,他对这只狗骂骂咧咧;当知道这只狗可能是将军家时,对这只狗十分赞赏,而将所有错推给这个人,生动的表现出了这名警官的虚伪、丑陋而可笑,并借此对沙皇专制统治作了无情的讽刺与揭露。呈现出官性与奴性的混合特点。对上奴颜卑膝,对下作威作福。善变是这个警官的性格特征。这篇文章里以真实的狗为纽带巧妙衔接属于“狗性”的人,将锋芒指向人性的弱点——残酷、虚伪的旨意所在,显得特别的尖酸刻薄。
我还喜欢《苦恼》。他讲的是一个车夫的儿子刚死不久,他想载运客人的途中向客人倾诉他的苦恼,然而没有一个人愿意听。第一位乘客是一位军人,他一心赶路,无心听诉;第二位是三个年轻人,他们根本不想听他诉说;第三位是一个扫路工人,没等他开口就走掉了;后来他回到了店里想对他的同事诉说,可那个同事喝完水就又睡了。这是发生在社会底层的一件小事,而这件小事却有着普遍的社会意义。
《契诃夫短篇小说集》里的小说深深地影响着我,使契诃夫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愈发高大起来。